【摘要】 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对人力资本激励不足的问题,使人力资本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本文试将附加价值理论引入到国有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中,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充分肯定“人”这一要素的重要性,并提出附加价值应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 附加价值;绩效管理;和谐社会
一、引言
附加价值是经济学中的概念,与马克思提出的剩余价值的概念类似。在附加价值的计算过程中不把人力资本作为成本费用,认为人是创造价值的而不仅仅是消耗价值的劳动者,这一点与传统的会计核算中利用利润来计算收益的方法不同,是对绩效管理方法的创新。把附加价值应用到企业绩效管理中的成功实例是日本的京瓷公司,京瓷公司利用“单位时间附加价值”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文在总结和分析了基于附加价值的企业绩效管理的国内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附加价值的概念和计算方法以及附加价值的分配方法。在分析了附加价值理论应用到国有企业绩效管理中的条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目前国有企业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绩效评价体系中引入附加价值后应增加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使绩效评价体系更兼顾员工和社会利益。
二、基于附加价值的企业绩效管理的研究现状
企业绩效评价理论的发展与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企业目标紧密相连,经历了成本绩效评价、财务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的阶段,发展到目前以企业价值为导向的绩效管理评价模式。
企业价值导向的绩效管理评价模式强调价值管理理念,反映企业的价值创造和盈利水平。其主要特征是以价值增值为终极目标,以价值评估为基础,以价值动因为起点,以人本管理为成功实施的保障(何瑛,2005)。价值增值成为企业追求的目标,对绩效的衡量转变为对价值增值的衡量。企业每一项作业都会产生一定的价值,扣除各种成本后,各项作业最终累计为企业价值的增值,企业整体的价值增值是通过企业长期的价值增值活动实现的。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下,将员工绩效与企业绩效相关联,企业绩效评价已经从传统的偏重于组织绩效到偏重员工绩效发展到对组织的管理和对雇员的管理相结合,强调组织绩效要分解到个人,组织中的个人要判断一项决策对公司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