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高等院校设立“法务会计”专业的探讨

2008-12-29 00:00:00花双莲张咏梅花召兴
会计之友 2008年9期


  【摘要】 在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面对国际和国内旺盛的人才需求,在我国高等院校设立“法务会计”专业非常必要。本文着重对专业设置中的主要问题包括制订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课程体系的安排、师资力量的培育等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法务会计;专业设立;高等学校
  
  法务会计( Forensic Accounting)是为处理涉及财产权益的诉讼或非诉讼事项,运用会计和审计知识,将证据规则与调查结果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它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美国,诱因是内部股票舞弊案和信贷行业丑闻。20世纪80年代我国检察院系统率先设立了司法会计部门,这可以称为我国法务会计实务的开始,之后在处理经济纠纷中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但目前我国的法务会计教育远远落后于实际需要,法务会计人才供不应求,如何改变这种局面呢,笔者以为在我国高等院校设立“法务会计”专业,依托高等院校良好的办学资源,加强法务会计教育、加速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是最直接和最关键的应对措施。
  
  一、我国高等院校设立“法务会计”专业的必要性
  
  (一)市场需求法务会计人才,催生法务会计专业
  从某种意义上讲,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导向应该是市场需求。市场需求越大,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就越大。随着全球化特征的舞弊和腐败进入“高发期”,会计解释上的法律问题也日趋明显,法务会计异军突起,为之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工具。国外的实践证明,法务会计是治理财务报告舞弊的新利器,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克星。目前法务会计人才在国际人力资源市场非常抢手。根据1999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综合调查,法务会计已经进入美国20大热门行业与职业中的三甲之列,并被预测为21世纪最热门20大行业之首。2002年,法务会计更是被美国人评选为“最保险的职业发展排名”的第一位。
  法务会计的发展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其作为我国新兴的一门会计与法律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