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务监督作为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效能高低将决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质量的高低。本文有针对性地对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剖析,挖掘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并提出对策,以为改革和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切入点,增强监督和约束,提升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质量,促进基层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意识;制度;财务公开
一、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对基层事业单位预算的监督
1、预算编制及执行监督
某些基层事业单位未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财力逐项计算编制预算。也未按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要求,预算编制表现出不合理性;而有的基层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脱离实际,虚报冒报,并没有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财务收支状况,实事求是地提出本单位本年度各项收支的预算建议数,接受“两上两下”的审批,而是以同级财政部门界定的具体财政补助上限加上基层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和支出为标准编制预算,经费安排上缺乏可靠依据,预算编制数据脱离单位发展实际,造成执行与预算脱节。主要是基层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约束作用,相关财务监督部门的监督约束力也相对较弱,造成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
另外,监督部门对基层事业单位收入预算的积极与否、支出预算有无宽打窄用、收支平衡与否,均缺乏监督检查。相关财务检查部门在做财务检查时没有对未按预算进度执行的基层事业单位给予足够重视,对专款挪用的情况也没有及时发现和进行强有力的制止。
2、决算监督
某些基层事业单位对原始凭证审核不认真,原始凭证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全。发票内容笼统,相关项目和指标填写不完整,审批程序不合理,白条入账也时有发生;记账凭证摘要填写过于简单敷衍,不能准确说明经济业务的具体情况;会计科目名称不规范,处理业务不及时。有些单位将当期发生的不同经济业务的多张原始凭证填写在一张记账凭证上,造成会计科目与原始凭证内容缺乏一一对应。有的事业单位在开设银行专户时,将相关收支业务的会计凭证单独记账、单独保管,未列入单位财务会计总账内管理,形成账外账和“小金库”;在年终结账时,有的单位制作会计凭证不是将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科目,而是将收入和支出相对转,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使“结余”科目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核算单位的结余状况;填制会计凭证内容不完整,如附件张数不填写,或编制人、出纳、稽核等相关人员不签字盖章。
某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混用或一本账多年度使用,缺乏分类管理意识,账簿登记发生错误时更正方法不规范,挖补、涂抹、刮擦,字迹不清,模棱两可,数字书写错误。
目前有些单位根据不同需要和目的来填制财务报表,从而出现了同一单位同一时期向不同的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其数据各不一样。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多数事业单位只有财务报表而没有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财务报表数字不准确、不真实,内容不完整,财务人员往往用估计数、推算数填报,隐瞒收支情况,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财务人员未对本单位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分析,使得单位不能客观地总结财务管理经验,不能发现平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有效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方法。无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也不利于财政主管部门全面了解基层财务工作情况,不能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体制改革的依据和原始素材。
(二)对事业单位收支的监督
财务监督工作不到位致使某些事业单位存在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和“小钱柜”。有些事业单位用业务招待费大搞请客送礼,铺张浪费,任意挥霍国家资产、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事业单位的接待最直接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宴请,除正常的工作交往和合作外,有关部门不断提升宴请档次,巧立一些不必宴请的账目,造成事业单位接待费用越来越多。另外,有的部门借公款接待之便,虚报账目,赚取回扣。有的事业单位为了扩大支出基数,采取年底突击花钱或将单位的收支结余虚列支出。在某些事业单位中存在经营性支出在事业支出中列支、经营性支出界限不清的现象。财务监督部门对这些乱支滥用现象的检查尚比较乏力,使得事业单位财政开支日益增加。
(三)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财务监督的乏力致使某些事业单位使用发票、个人银行存款、白条借据等抵顶库存现金;有的单位不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无限度地增加现金库存量,甚至超出数倍;有的单位为了方便或拖欠银行贷款等而直接坐支现金;有的单位千方百计套取现金,使用现金呈随意化状态,资金使用管理缺乏计划性。财政无综合预算,部门无细化预算,资金使用随意,支出没有标准可循,缺乏约束机制,导致部分事业单位一方面资金紧缺,另一方面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财政资金既紧张又浪费。
某些事业单位现金的收付、结算、登记工作由一人负责。有的单位出纳人员兼任稽查、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使用监督
某些事业单位截留、隐匿、转移单位收入,私存乱放,不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大账内,搞“私房钱”。由于这些行为未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使得此类行为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财务监督工作的不到位。
二、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人员责任感不强,重视力度不够
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属比较严谨复杂的系统工作,财务监督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成效如何将直接决定财务管理质量的好坏。在某些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对财务管理的若干环节持有敷衍心态,对单位的好坏不是太关心,缺乏主人翁意识,资金核算观念和效益观念很淡薄。客观上,财务会计人员在重大经济活动中尚无法参与决策发挥参谋作用。单位领导也疏于管理,缺乏依法理财的意识,对一些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致使这些财务人员逍遥于制度的管辖之外。某些单位领导帮助隐瞒或者视而不见串通一气,相关监督检查部门无从查起。
(二)审批部门工作不仔细,监督缺位
审批部门接到基层事业单位的预算时对其合理性和效益性缺乏深入审查,对上交的财务报表没有准确复核,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收支状况、资产管理情况等项目缺乏全方位的检查和监督,对未交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某些基层事业单位也没有作出补交的通知,没有制定明确的财务报表上交实施细则,对不按规定履行上报程序的行为缺乏处置,以致于管理涣散。各审计监督部门各自为阵,没有形成连动机制,彼此之间缺乏沟通和合作,存在互相推委的现象。在检查监督时各审计部门所遵循的依据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口径不同,监督效果就存在差异,甚至某些时候各自采用的检查依据存在抵触。相关银行对单位开户也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检查。
除此之外,针对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检查在时间上往往是定期进行。频率也很低,往往一年检查一次,或者几年一次,时间也比较固定,给受检查单位留下了充足的做假应付空间,缺乏突击性检查所形成的约束力。
(三)财务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
目前,我国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宏观上已经日趋完善和成熟,针对微观层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却处于比较欠缺的状态,对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制定比较系统全面的实施细则,使得在实际运作中。许多非规范性行为缺乏治理的法律或制度依据而不得不搁浅,促使一些投机者乘机钻政策或制度的空子。
(四)缺乏民主理财意识,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缺乏透明度
事业单位仍具有行政化色彩。不同程度地存在浪费现象,缺乏理财意识,基层事业单位显得更为突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基本上由领导一人说了算,缺乏民主讨论科学理财的观念。由于基层事业单位本身在财务管理上存在漏洞和违规行为,担心受到相关监督部门和公众的监督而不敢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更谈不上财务定期公开,单位的财务管理属暗箱操作,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约束,无从增强透明度,缺乏舆论压力。
三、对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建议
(一)意识和氛围的形成
各种行为都由人的动机引起。要规范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最根本的措施还必须从人的意识着手。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财务的分管领导应向单位职工慢慢地灌输一种对于规范组织财务行为的责任意识,让他们更好地承担责任。从动机上统一单位职工的思想,营造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向单位职工宣传有关财务工作的制度和法规,让职工明白规范行为的重要性。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人员要增强资金核算观念和效益观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基层事业单位的领导应该以更加理性严肃的态度对待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行事,对违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二)财务人员的监督
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政治修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素质,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时刻约束自身行为,真实全面地管理单位财务,同时监督单位职工的行为,对虚报乱报开支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揭发,切实担负起财务监督这一责任。基层事业单位有必要引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重视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绩效考核,引进竞争机制,切实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三)制度建设
基层事业单位要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统一决算的管理模式;综合性的支出管理制度与专项支出管理制度相结合,加强对办公经费、接待费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全面的预算管理制度对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内部监督控制,从源头上治理财务问题;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并且要将财务法律法规和财务监督制度向全体工作人员公布,使他们充分认识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积极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建立财务监督领导责任制,建立单位财务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各部门(科室)紧密配合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事业单位内部的民主理财制度,实行财务公开。职代会和内审人员要对本单位的账表、凭证进行定期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组织的监督制约
基层事业单位要加强单位党组织对财务的监督,重大财务支出行为要经单位行政领导集体和党组织讨论确定,并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全程跟踪和调查,对资金使用效益不好的财务活动经手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外部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对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应该加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抽查,严格检查监督基层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其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存在账外账。让基层事业单位在强有力的约束下控制支出数量和支出进度,做到量力而行。加大收入监缴力度,确保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对执收部门截留、坐支预算外资金要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改进措施,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案件进行严厉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