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会计基础与财务报告模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选择不同的会计基础,其会计要素的划分有所不同,财务报告的模式也存在差异。本文就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选择和构建进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一管之见。
【关键词】 政府会计; 会计基础; 财务报告模式; 选择; 构建
一、会计基础与财务报告模式
(一)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即会计事项的记账基准。从根本上说,会计基础主要解决收入和费用(支出)会计要素应以什么标准、在什么时候及如何记录和在会计报表中报告的问题。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是两种最基本的会计基础。实践证明,至今已不存在纯粹的收付实现制和纯粹的权责发生制。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在其1991年3月发布的研究报告第1号《中央政府的财务报告》中提出了多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名称,其中包括现金制基础、修正的现金制基础、修正的应计制基础和完全的应计制基础。该委员会还认为,“在会计上有这样一个会计基础区间,这个区间的范围是从现金制基础这一极端到另一极端的完全应计制基础。在这两个极端中间,有很多变化,这些变化实际上或者是对现金制基础或者是对完全应计制基础的修正。”由此表明,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仅是确认时间基础的两个极端,可以把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统称为混合会计确认基础。
(二)会计基础与财务报告模式的关系
选择不同的会计基础,不仅对收入与费用(支出)确认与计量的标准不同,而且财务报告的模式也有差异。财务报告模式,即财务报告主体通常需要编制的财务报告的类型。财务报告主体存在着许多信息使用者,这些信息使用者需要依靠政府或政府单位财务报告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帮助他们评价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和进行决策。会计基础与财务报告模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会计要素的划分有所不同,会影响会计报表的种类。例如,美国的政府(包括公立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要素,在收付实现制下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和现金结余,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显然,在不同的会计基础下,构建的财务报表的类型存在差异。另一方面,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对财务报告模式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财务报表方面,而且表现在整个财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安排方面。即在不同的会计基础下,纳入财务报表的内容和附注也有所差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在其1993年7月公布的《研究报告第2号——中央政府财务报表的要素》中认为,通常与现金制或修正的现金制会计基础相联系的报告模式是现金流量或现金余额表,该表附有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信息;通常与应计制或修正的应计制会计基础相联系的模式是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或收入支出表以及现金或基金流动表。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选择
(一)政府财务报告目标
从理论上讲,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可以分为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修正的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修正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和完全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四种。不同会计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在会计要素、报表类型和披露其他信息等方面有所差异。不管采用什么样的财务报告模式,它都是由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所决定的。
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使用者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以帮助其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和作出相关的决策。其中,报告和解除政府主体的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根本目标。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政府对外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传递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形式,直接向社会公众报告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二是政府对内财务报告虽然不直接面向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但其目的是为了内部管理者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最终目的也是利用现用的财务信息更好地履行受托责任。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对财务报告模式的影响因素包括:1.谁向公众承担受托责任决定了谁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这关系到财务报告的主体问题。2.不同的受托责任决定了财务报告的不同侧重点。3.政府受托责任的广泛性还表现在其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类型多,且需求各有不同。因此,政府受托责任的广泛性决定了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但又不能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而是有选择、有侧重的。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是受托责任,因此政府财务报告的确立应当以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为导向。这必然要求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应当从预算管理服务为主转变为为公众提供反映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为主。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选择
对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选择,笔者认为应考虑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确认与计量等因素,并按“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确认与计量——财务报告模式”的逻辑关系来决定。即不同的目标定位决定了目标使用者及其信息需求,决定了信息的质量特征,甚至决定了财务报表的结构。从总体上讲,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尚未建立,仍然是传统的预算财务报告模式,其财务报告目标是以提供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为主。随着我国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预算财务报告模式必然向政府财务报告模式转变,但财务报告模式的改革是循序渐进的。笔者认为,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应按“修正的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修正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完全的应计制下政府财务报告”的路线进行,即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修正的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其改革的远期目标是建立完全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但有的学者认为,政府财务目标模式应直接从现在的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向完全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转变,这显然是不恰当的。因为“应计制强度越高,风险就越大,需要解决的计量问题就越多,也越缺乏理论支持,结果将会更加主观”。(陈立齐、李建发,2003)
三、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构建
(一)西方国家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特点
政府财务报告是反映政府或政府单位有关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现金流转情况、基本业务情况等的一种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编制财务报告是提供会计信息的基本工具,不同的国家和组织实施了不同的财务报告模式。在美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从财务报告主体出发,依次经历了基金财务报告模式、“金字塔”财务报告模式和“双重”财务报告模式。美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主要特点是:1.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的财务报告模式是相互独立的。因为联邦政府会计遵循联邦会计咨询委员会颁布的会计与财务报告规范,而州和地方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规范则由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2.联邦政府与州和地方政府都设立了大量不同类型的基金,都是单独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主体。从财务报告主体看,美国联邦政府的财务报告分为本级财务报告和合并财务报告。在州和地方政府中,基金是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以此形成财务报告主体的财务报表。3.“金字塔”财务报告模式也称综合财务报告模式,其财务报告主体是州和地方政府。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4.政府财务报告按照编制的时间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中期财务报告是以内部使用者为服务对象的,一般不向外界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则是面向各种各样的信息使用者,因而它的编制应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汇编》中指出,政府的年度财务报告由简介部分、财务报表和统计图表三部分组成,其中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财务报表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与基金余额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等。美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精髓在于对财务报告目标使用者的准确定位,并始终坚持需求导向。
(二)现行政府财务报告模式评价
政府会计的目标决定政府会计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仍属于预算会计报告,一般称为会计报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分别对其会计报表作了具体规定。1.从报告的内容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六十二条规定:“总预算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收支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投放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政府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必要的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组成。2.从报告的期间看,有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旬报、月报、季报等,行政单位则缺少旬报。中期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内部管理。3.从财务报告的技术看,预算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现金制,但在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地采用了修正的现金制,计量属性采用历史成本。4.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看,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主要面向内部使用者(内部管理需要)和准外部使用者(上级政府部门)、主管部门及审计监察部门等。
我国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存在的弊端表现在:1.忽视公众的信息需求。我国年度预算会计报告基本上不对外披露,主要满足内部和上级使用者的需要,信息披露程度也不充分。2.政府财务报告主体不全面。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主要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所提供的预算会计报告为基础展开,其财务报告主体并没有涵盖“广义政府”的全部组成部分,尤其是没有包括各级政府所有的社会保障基金。3.财务报告的内容仍以预算执行信息为主,体现的财务受托责任面过于狭窄。预算收支报表只是简单罗列了现金收支项目和金额,却不能体现收支之间的因果关系,缺乏政府活动成本费用的信息,没有全面反映政府资产和负债的增减变动以及价值存量等财务状况,因而不能满足使用者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需要。总之,我国目前还没有编制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三)改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思考
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取决于会计基础的选择,不同的会计基础上其财务报告的内容也不相同。目前,我国政府会计基础的选择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修正的现金制;二是修正的应计制。基于我国政府会计现阶段的会计目标和改革需循序渐进的要求,采用修正的现金制比较恰当。
因此,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政府整体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文字说明三部分组成。1.政府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政府运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报告主体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其构成情况;政府运营表主要反映报告主体在某个特定财政年度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结余及其构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表主要反映纳入年度预算的财政收支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对比情况。对于已单独作为核算主体的基金,应当单独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如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报告。现金制下的政府财务报表不适宜编报现金流量表。政府财务报a1a5a807e5ddb43e3daeca4fa2f9a09537a128db7d9fe7a479e1ecff583c85dc告还应当反映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情况;应当反映政府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的效益情况;除了编制本级政府的财务报告外,应当编报涵盖本级政府下属的各级政府的汇总财务报告。2.政府财务报表附注是政府财务报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在保持报表正文简练的基础上披露与报表数据相关的信息,即对报告编制或合并的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说明。3.文字说明部分,主要反映政府的组织结构、主要职能、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等内容,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应重点突出的内容包括:财政经济状况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分析;重大项目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分析;有助于政府绩效的相关信息;未来预测信息等。我国的基本数字表等非财务信息应继续保留,政府管理部门认为重要的非财务内容也可以在这部分披露。
从长远的发展趋势看,修正的现金制必然向修正的应计制或完全的应计制转变,进一步扩展政府会计核算对象和核算内容,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全面确立政府财务报告的对外报告制度,向公众反映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建发.政府财务报告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2] 陈立齐,李建发.国际政府会计准则及其发展评述.会计研究,2003,(9).
[3] 李定清,张国康,章新蓉.中西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比较研究.重庆出版社,2001,(12).
[4] 关于建立中国政府会计准则的研究报告课题组.关于建立中国政府会计准则的研究报告.会计研究,2006,(3).
李定清教授简历
李定清,男,1963年生,重庆江北人。现任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教指委财务会计分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高职高专专业评审专家,校级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市级职称评审管理学学科组成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重点建设课程《会计学》项目负责人,重庆市精品课程《会计学原理》主要成员。兼任重庆市建设会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重庆市预算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重庆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科技咨询专家等职。主要从事会计理论与实务、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教学与研究,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40余篇;出版《中西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比较研究》、《会计理论体系研究》、《事业单位改制与会计问题研究》等学术专著5部,主编《新编会计学》、《会计原理与实务》等教材6部;主持、主研省部级课题13项。有5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财务与会计导刊》全文转载,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三等奖1项,多次获学校“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