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山东省委原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等“位高权重”官员的落马,从一个方面讲要归功于巡视制度。
巡视制度,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2003年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把巡视制度确定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
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感叹,对县、市、省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和“一把手”依靠同级监督往往乏力,而来自上级部门的监督又往往不到位,这就暴露了现行监督体制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党内巡视制度的重大意义在于,它克服了对党的中、高级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普遍薄弱、甚至处于虚化状态的弊端,填补了我国监督制度的一个空白。
作为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巡视制度在短短6年间从立题到全面推行,取得的巨大成绩有目共睹。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认真总结巡视工作经验,重视巡视成果的运用,健全巡视工作制度,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总结过去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更需要总结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巡视制度如何取信干部群众”,“巡视报告能不能公开”,“谁来监督巡视组”,“巡视工作如何促进党内民主”,等等,理性思考并探讨这些问题,对巡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大有裨益。为此,人民论坛杂志社约请有关专家展开讨论,发表见解。
有专家指出,由于我们在权力结构上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巡视监督的对象是掌权的人,还不是权力本身,因而还不能从根本上及时监督并有效制衡权力。虽然我们现在的巡视方法手段有不少创新,也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但是这更多地局限于技术层面上的创新。更为根本的应该是体制上的创新,在制度变革上下功夫。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期待着《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出台,它必然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绩,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
——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