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制度该“下课”了

2008-12-29 00:00:00许黎珊
中国市场 2008年47期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发布公告,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商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识不再有效。
  质检总局此举是由“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食品的特殊性和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性,不得不让国家免检制度和名牌称号进一步接受事实的质问。
  
  质问国内免检
  
  在北京北太平庄的物美大卖场,记者看到,由于“三鹿奶粉”事件,前一阵子或下架、或疯狂促销的牛奶都已经重新上架,其中部分伊利牛奶包装上,还印有“国家免检”标识。
  而在沃尔玛超市的进口商品专区,记者翻看饮料、饼干、牛奶等不同种类商品的包装后并未发现类似“国家免检”或“名牌”之类的标识。一位德国留学生向记者介绍,德国没有名牌标识和国家免检的规定,而由非官方机构测试给出评分,但这并不代表名牌或者免检,所有商品都必须经过国家检验才能上架。
  除了牛奶产品之外,其他冠有名牌或者免检的商品一直以来也不那么让人放心。据了解,九阳电磁灶虽为“国家免检”产品,但近几年在质量、维修、售后等多方面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三星、西门子、飞利浦六大名牌手机也一度居中国消费者投诉前六名。
  就这次食品免检风暴给消费者消费心态带来的影响,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消费者,其中有6位消费者表示,由于此次事件,他们对其他“免检”产品也颇有顾虑;有3位消费者表示消费时会进行考虑;1位消费者则表示,免检风暴对其没有影响,只要自己喜欢,不会考虑其是否为免检产品。
  
  名牌称号冷遇摘牌
  
  看过三鹿幼儿配方奶粉广告的人都应该记得名为《1100道检测关的背后》的电视片,它宣称:“1100道检测关,呵护宝宝健康,值得妈妈信赖!”这“1100”道关口为三鹿赢来了“免检”称号,可问题是为什么这1100道检测关就拦不住一个三聚氰胺?“免检”是否已意味着无论从厂商到质检部门都可以做“甩手掌柜”?
  我国的产品免检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于1999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2000年3月,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赋予免检产品以特殊权利——“在免检有效期内,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同年,第一批免检产品名单出炉。自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发新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后,免检产品名单越来越膨胀。
  与此同时,我国也开始实施了名牌战略,7年来共表彰了近2000个中国名牌产品。为增加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2005年始,国家质检总局推出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目前已有海尔、波司登等10个品牌享有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
  但是,这些“殊荣”都在2008年9月17日被终结。由于“三鹿奶粉”事件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商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检,取消有关企业获得的出口食品免检资格。从9月18日起,废止实施了8年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在此次事件中,由于蒙牛、伊利、光明三家企业生产的液态奶部分批次产品发生三聚氰胺污染,国家质检总局撤销了蒙牛、伊利、光明三家企业液态奶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另外,质检总局今后将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时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表示,质检总局近期将对获得中国名牌称号的食品企业进行一次大检查,凡是发现产品不合格或存在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的,一律取消名牌称号。
  
  免检制度理应取消
  
  此次事件让人感受到某种可悲,竟是由“三聚氰胺“这个有毒的化学物质终结了我国的食品免检制度。但是三聚氰胺并不是唯一可以达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效果的化工原料。禁绝了一个三聚氰胺,还可能有其他的替代品出现。不论是食品或其他商品都不能成为企业单纯牟利的工具,某个细节的失败都有可能关系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主任、北京市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告诉记者,奶品危机后,质检总局对免检制度的取消是非常正确的。从理论上讲,为了降低监管的成本以及降低企业的成本,免检制度是一个合理的制度安排。但是,这种制度的基础是信用水平以及对信用的监管,但这恰恰是目前我们这个社会的软肋。免检制度的风险损失可能远远大于它带来的社会利益。因此,杨谦认为应该取消所有消费品的免检制度。
  “免检”的终结随之带来的就是对中国名牌产生机制的极大冲击。“通过政府的机构主持评选出来的名牌,实际上已经把政府的公信力捆绑进去了,所以等于政府给了这些企业极大的信用支持,这比资金支持还要有用。” 杨谦意味深长地说,“很多企业就是为了获取这种信用才努力去争取名牌称号的,扩张是这种努力最普遍的一个形式。所以我们会发现常常是名牌企业拿消费者开涮。因此,政府应该重新检讨名牌产品的产生机制,并且对具有名牌称号的企业进行常规性的监督。”
  纵观“三鹿奶粉”事件始末,这是一起由终端反馈的危机事件,消费者是发现者也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是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从始至今,都没有听到消费者协会的声音。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在对企业的约束方面,消费者的力量实在太弱了些。
  杨谦表示,在这样的环境中,什么样的名牌企业都会有欺负消费者的念头。所以,政府在解决问题的时候,除了采取各种行政手段以外,还应该考虑改变目前消费者协会组织的组成原则和活动方式,让它真正能够代表消费者对生产商产生约束作用。否则什么事情都要靠政府,不仅政府可能疲于应付,而且还可能无法保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关系的和谐。
  (来源:《市场报》2008年10月15日 编辑/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