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文化”与“产业”相互污染

2008-12-29 00:00:00毛志成
人民论坛 2008年23期


  
  眼下颇盛行的由文人拼凑的各式团体、机构以及以各种“社团”名义而搞出的“评奖会”、“评审会”、“年会”等等,大都有向各式参与者掏腰包的意味,而且由此“提拔”出了和“养”出了一些文化官员或亚官员。文化本身的质量,却日益稀松
  
  前时有个风气:某些物质产品或商业活动都被润色为“文化”,如“餐饮文化”、“服饰文化”、“烟酒文化”,乃至“厕所文化”、“内裤文化”以及“传销文化”、“中介文化”、“彩票文化”等等。近时则相反,本来纯属文化性的行当却称之为“产业”,如“教育产业”、“培训产业”、“文艺产业”、“写作产业”、“表演产业”云云。而且,据说果真出现了“家教公司”、“写作公司”、“学术公司”之类的机构。
  对这样的事,我觉得,不必去学孔夫子“必也正名乎”式的死心眼儿,即不必纠缠于一个名号的对与错,要看实效。但厕所毕竟是厕所,内裤毕竟是内裤,太“文化”了或是抬高到“厕所革命”、“内裤革命”的地步,似也过奢过俗。中国真正急需的“文化”、“革命”似乎不是这些,而且不达标的地方也颇不少。更何况,以盈利为主的某些东西,未必与文化有关,讲一点文明足矣。
  广义的文化,特别是基于自然科学而派生出的物质生产,以此搞一点产业或进一步实现产业化,不仅是对的,而且是应当的。但有些颇“纯”的文化行当,弄成“产业”就值得怀疑了。
  例如教育,基本上应该是非盈利部门。合理地收取必要的活动费用无可置疑,但又必须拒绝任何盈利属性。据南京的一家调查公司披露,在中国十大暴利产业中,中小学教育居然是其中之一!这样的“教育产业”,其中的“产业”肥硕了,而“教育”本身又很可能枯瘦了,致使很难摆脱“呆教育”、“笨教育”、“死教育”、“伪教育”的阴影。我虽然从事大学教育多年,现在也仍兼任着全国性的与中小学教育有关的某些头衔,但我始终不相信依靠学生、家长的大掏腰包而弄出的所谓“名校”、“重点校”、“高才生”之类。反倒是那样的学校,尊师爱生之风尤淡。
  此外还有一种“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学、艺术尤其是学术,作者的作品发表了或书籍出版了,收取应有的稿费,都是合理的,不必责备,而且应当尊重。但这与“产业”根本不是一回事!
  什么叫“产业”?物质性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生产利润的总和之谓也。以文学写作、学术著述而论,作为出版社或印刷厂固然可以形成产业,但写作本身应以精神生产为主业,而作者及其作品却不能以此形成物质资本,去争抢“纯利润”。偏偏眼下颇盛行的却是唯“物”勾当,除了作者本人动笔之时抢先谋划的是物质利润之外,由文人拼凑的各式团体、机构和搞出的活动如“协会”、“学会”、“研究会”、“笔会”、“培训会”、“交流会”,以及基于中小学的“社团”名义而搞出的“评奖会”、“评审会”、“年会”等等,大都有向各式参与者掏腰包的意味,而且由此“提拔”出了和“养”出了一些文化官员或亚官员。文化本身的质量,却日益稀松。难怪一些与文化不沾边的人或外行人,也都瞄准了“文化产业”,滥建各式“文化中心”,滥出“系列丛书”等等。
  某些文化“名人”也不自重,赏个头衔或示以小利便美滋滋去“挂帅”。其实,用那样的“文化”去浸润物质性的“产业”,也只能将产业搞得变质。例如,凡是过分“文化”的生活用品厂家,都有可能涉奢涉伪;而利润挂帅的文化生产部门如出版业、发行业,也会加速着文化自身的滥化、浊化、腐化。这叫相互污染。
  我认为,眼前的紧迫之事,仍是既要将产业搞兴旺,又要将文化搞洁净。两者可以互相浸润,但绝不要互相污染,弄成不伦不类的大杂烩。(作者为首都经贸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