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运动面向2010年发展目标的研究

2008-11-17 10:46孙文新侯会生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08年10期
关键词:发展目标男子

孙文新 侯会生

(1.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北京 100084;2.中央民族大学体育系,北京 100081)

摘 要:在总结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工作现状和借鉴世界足球强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足球运动发展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持续发展和培养人才的原则,制定出了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运动面向2010年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为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保障。

关键词:青少年足球;男子;发展目标

中图分类号:G84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10-1427-07

A Study Goals of Development for Chinese Junior Men's Football towards 2010

SUN Wen-xin1, HOU Hui-sheng2

(1.Administrators Training Center,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port, Beijing 100084, China;

2.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 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The research is put forward based on summing the present condition of Chinese junior men's football and referring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world top countries in footb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football following principles of seeking truth from fac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cultivating talents. Guiding ideology, guidelines, goals of development and specific measures of the development planning for Chinese juniors' football are made for security of Chinese juniors' football'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juniors' football; men; goals of development

世界足坛100多年的发展历史和足球强国的成功经验证明:一个国家足球运动的普及程度,

足球人口的数量,竞赛、训练体系的完善程度,与国家足球竞技水平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发展本国足球运动,尤其是青少年足球运动表现出高度的重视。面对世界足球运动快速发展的形势和国民越来越高的要求,在2010年之前,根据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足球事业发展的总体设想,青少年足球可持续发展的潜力,运用政策、经济、行政和宣传的管理方法,加大对青少年足球工作宏观调控的力度,促进青少年足球运动蓬勃、有序、健康的发展,为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是我们的基本任务。所以,本研究在总结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工作现状和借鉴世界足球强国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足球运动发展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持续发展和培养人才的原则,制定出面向2010年的我国青少年足球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奋斗目标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与步骤,为积极理顺青少年足球发展中的各种关系,进行青少年足球体制结构调整,使管理体制适应青少年足球发展的要求,保证青少年足球发展的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保证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运动水平达到目标要求,最终实现中国足球运动水平的腾飞奠定扎实的基础。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对象为全国所有竞技系列和普及系列的青少年男子足球队。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对目前国内外青少年男子足球的研究现状、以及中国足球协会、教育部以及地方协会制定的有关文件等进行了查阅和整理。

1.2.2 专家访谈法 对中国足球协会技术部、青少部、地方协会以及俱乐部的领导、管理人员、冬训办公室工作人员、教练员、科研专家进行了访问咨询。

1.2.3 问卷调查法 对中国足球协会主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多年参加冬训的专家、俱乐部、地方协会负责人、教练员进行了问卷调查。

1.2.4 逻辑分析法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了归纳、总结、分析。

2 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的基本现状

2.1 训练管理体制 ┆1994年,我国足球职业化的实行,使我国足球管理、训练和竞赛体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而原体委系统以各级青少年业余体校为主体的足球后备力量培养体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目前在青少年足球训练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4种体制:

1) 职业俱乐部(甲级俱乐部)系统的U-21岁、U-19岁和U-17岁三级后备梯队和由俱乐部主办的少儿足球学校训练体制。

2) 省级、解放军和行业体协全运会代表队和市级城运会代表队训练体制。

3) 各类业余俱乐部青少年训练体制。

4) 各类足球学校青少年训练体制。

2.2 各类队伍状况 1) 竞技系列:现有职业足球俱乐部、部分省级足球协会、足球重点城市、行业体协U-21岁队伍42支,运动员约959人;U-19岁队伍40支,运动员约928人;U-17岁队伍47支,运动员约1 157人;竞技系列青少年队伍共129支,运动员共约3044人。

2) 普及系列:U-18岁队约2 600支,队员约65 000人;U-15岁队约3 800支,队员约95 000人;U-13岁队约9 300支,队员约140 000人;U-11岁队约10 000支,队员约150 000人;U-9岁队约11 000支,队员约160 000人;队伍合计约36 700支,队员合计约610 000人。

2.3 教练员状况 1) 竞技系列:U-21岁队伍教练员共约112人;U-19岁队伍教练员共约83人; U-17岁队伍教练员共约116人;竞技系列队伍教练员共约311人。

2) 普及系列:普及系列各年龄组队伍教练员共约73 400人。

到目前为止,我国经过C级培训的教练员只有2 572人,绝大部分青少年业余队伍教练员没有经过培训。目前我国青少年队伍教练员的总体水平较低。

2.4 训练状况 1) 竞技系列:U-21岁和U-19岁队伍基本是按职业队的管理方式进行训练,已没有学业的要求。U-17岁队伍一般是半日上学,半日训练。

2) 普及系列:各类足球学校队伍多是半日上学,半日训练。各类业余俱乐部和中小学队伍多是课后训练。

2.5 竞赛状况 建立了中国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该体系包括竞技系列和普及系列两个子体系。

1) 竞技系列:U-21岁、U-19岁和U-17岁三个年龄组队伍在每年集训期分别进行联赛选拔赛,三个年龄组各选拔出前32名队参加各年龄组分阶段赛会制的联赛;U-21岁队伍联赛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U-19岁和U-17岁队伍联赛全年分两个阶段进行。U-21岁队每年参加正式比赛约30~34场左右;U-19岁和U-17岁队每年参加正式比赛约23~27场左右。

2) 普及系列:普及系列进行U-18岁、U-15岁、U-13岁、U-11岁和U-9岁5个年龄组的比赛。U-18岁和U-15岁的比赛为11人制;U-13岁、U-11岁和U-9岁的比赛为4人制。U-11岁和U-9岁两个年龄组只举行城市比赛;U-18岁、U-15岁和U-13岁三个年龄组进行城市预赛、大区复赛和全国总决赛三大阶段的比赛。每年赛季按学年跨年度安排;城市预赛,前一年9-11月为第一赛季,第二年3-6月为第二赛季;大区复赛第二年7月举办;全国总决赛第二年8月举办。比赛均在周末和假期进行。

2.6 经费状况 ┆1) 竞技系列:U-21岁、U-19岁和U-17岁三个年龄组队伍基本由所属单位投资进行训练和参加比赛。近两年中国足协对该三个年龄组队伍的集训年投入近50万元;对该三个年龄组队伍的竞赛每年按每个阶段每个赛区每队2万元拨款,年投入近650万元。

2) 普及系列:各类足球学校和各类业余俱乐部基本是自筹资金,队员一般均是自费训练和参加比赛。中国足球协会也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1999年中国足协投资520万元,先期在全国6个城市与当地政府和足协共同建设了“足球广场”。2000年中国足协拨款50万元支援西部新疆、青海、宁夏、甘肃、西藏、内蒙、贵州、广西8个地区开展青少年足球运动;拨款100万元用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大连、沈阳、延边、青岛、广州、深圳、武汉、西安12个足球重点城市中推荐的共100所中小学(60所小学,40所中学)开展足球活动。在青少年足球教练员培训方面,近四年共投入40多万元。

2.7 竞赛、训练体系和管理法规建设状况 按照我国国情,借鉴世界足球强国竞赛、训练体系布局的成功经验,根据世界优秀足球运动员的成长规律和足球训练规律,初步建立了我国一套从青少年到职业足球的竞赛和训练体系。制定了《全国男子青少年足球竞赛组织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年龄组设置青少年梯队的暂行规定》、《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足球俱乐部暂行管理办法》、《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管理办法》、《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学校暂行管理办法》、《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全国足球重点城市评估暂行办法》、《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各类人员培训制度》等关于发展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管理法规性文件,使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2.8 青少年足球训练理论建设状况 借鉴世界足球强国青少年足球训练的经验,研究制定了我国新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编译了《亚足联——中国足协足球教练员培训教学大纲》、《亚洲足球教练员C级培训教程》、《亚洲足球教练员B级培训教程》、《亚洲足球教练员A级培训教程》、《球星技术――青少年足球技术训练与测评标准》(英)、《青少年足球训练》(荷)等。目前在创立和形成我国自己的青少年足球训练理论方面还是一个较薄弱的环节。

3 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适应现代足球职业运动发展规律、青少年人才成长培养规律、优秀运动员成材规律。

2) 青少年足球工作未能引起各级领导的足够重视,从事足球活动的青少年规模基数小,普及程度低,执教青少年各级队伍教练员人数少,水平不高,我国足球青少年的培养尚未形成系统规模效益型发展体系。

3) 青少年训练指导思想不明确,方法、手段滞后,忽视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技术、技能、作风、职业道德的培养,优秀运动员质量不高。

4) 竞赛、训练体系仍未摆脱注重比赛结果、注重比赛成绩的循环中,严重的急功近利思想,导致青少年足球训练早期专业化、成人化,基础薄弱,技术落后。

5) 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九年义务制教育未能落实到实处。

6) 地区发展不平衡,资金短缺,缺乏适合青少年足球训练比赛需要的场地、器材设施。

7) 青少年足球工作开展的渠道不畅通、工作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

8) 缺乏人才培养输送评估奖罚机制,资源配置不合理。

4 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发展指导思想和指导方针

4.1 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发展指导思想 按照我国足球事业发展整体规划的要求,以扩大全国足球运动人口和提高足球运动水平为目的,已发现培养高水平足球人才为宗旨,以提高我国青少足球运动正体水平为根本:坚持以训练中心,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坚持“两青齐抓”、“两教并重”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各级地方足协的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调整竞训体系;加强法规建设,加强青少年足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能、体能、战术、作风、职业道德培养;促进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4.2 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发展指导方针 按照“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方针,坚持培养有文化懂礼貌会踢球对社会有用的全面发展人才;坚持9年义务制教育,文化学习和课余训练两手抓,提高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提高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技术水平,坚持我国足球界优良传统作风,提高青少年足球运动员为国争光的思想水平;以高科技进步,提高训练质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调整资源配置,建立引导资金和奖励机制,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竞训体系。与时俱进,努力增强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国际竞争能力的有生力量,建设亚洲一流的足球国家。

5 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发展目标

1)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新机制。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现代足球运动发展规律,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男子青少年人才培养持续发展的组织体系。

2) 健全各级男子青少年足球管理工作机构。形成两个层次、三级管理,分级竞赛,以省市为基础、以大区为依托、以全国训练营为中心的青少年人才培养竞训体系。

3) 足球人口有较大发展。男子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达到20 000人,经常参加足球训练的青少年注册达到80万人,经常参加足球活动的青少年达到400~800万人,足球优秀城市的小、中学经常开展足球活动的学校分别达到50%和35%,经过C级培训的青少年教练员适应上述需要。

4) 男子青少年足球训练和竞赛的场地设施有较大改善。甲级俱乐部青少年队伍具备较高水准的训练场地和设施;地方会员协会至少3~5块足球场经常向青少年开放。

5) 男子青少年足球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增设D级教练员培训班,所有13岁以下队教练员或教师基本全部经过D级培训;所有19岁以下对教练员或教师基本全部经过C级培训;并全面实行各级教练员的继续培训制度。

6) 男子青少年足球训练研究和理论建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青少年足球科学选材,青少年足球训练的有效方法和依据,青少年足球伤病的预防,足球活动对青少年的生长发育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有较大的发展。具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和训练指导书,并使青少年足球训练理论体系在全国得以贯彻。

7) 男子青少年足球训练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基本有较充足的优秀足球竞技后备人才。

8) 加大男子青少年资金投入力度,在现有资金投入的基础上,中国足球协每年将以5%的比例递增。

9) 到2012年,使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运动综合实力达到亚洲一流水平。

图一为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发展的目标体系。

图1 我国2002-2010年青少年男子足球发展的目标体系

6 我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发展目标的主要措施

6.1 成立各级青少年足球工作机构 进一步深化青少年足球管理体制改革,中国足球协会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合作,联合成立中国青少年各级足球工作职能机构,在青少年足球工作方面达到统一思想、统一组织、统一赛制、统一管理。

6.1.1 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工作委员会 中国足协同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已联合成立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发展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中国足协、教育部、团中央、少工委、妇联、部分新闻单位和各足球大区牵头协会的有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研究实施中国青少年足球发展工作。中国足球协会为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该委员会设办公室为常务工作机构并未中国足协的职能部门,负责安排、处理日常事务,组织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等。该委员会从2002年起正式投入工作。

6.1.2 各级地方青少年足球工作委员会协会 于2002年开始,各城市足球协会于2003年上半年按照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结构,联合当地教育和有感青少年工作的部门,成立当地的青少年足球工作委员会,按照中国足协提出的青少年足球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负责规划开展本地区、本城市的青少年足球工作。2002年,基本完善各级青少年足球工作委员会的人员配置,形成全国青少年足球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运行机制。

6.1.3 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竞赛,建立以技术指导与比赛相结合的青少年训练营训竞体制 根据国际足联的竞赛安排和年龄设置,以及目前我国足球运动实际发展现状,今后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实行两个层次,六个年龄段,三级管理体制,分级竞赛体系,突出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技术指导,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青少年训练竞赛体系。总体设想应是全国青少年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纳入中国足协的整体管辖之下。从2002开始设置U-19、U-11、U-16、U-17、U-19六个年龄段,U-13以下不举行全国性的足球比赛,只要由各个城市各俱乐部的网点学校利用周末进行小型足球比赛,U-13由大区举办训练营;U-15、U-17、U-19年龄阶段形成省市、大区、全国举办比赛和以技术指导性质的夏、冬训练营形式的竞训体系。具体设想如下:

1) 三级管理体系为省市、大区、中国足协,省市负责U-19、U-11年龄段的竞训组织工作,大区负责U-13的训练营和U-15、U-17、U-19竞训组织工作,中国足协负则夏、冬训练营组织工作。

2) U-19、U-11、U-13分别由省市负责组织举办四人制、五人制、七人制周末竞赛和技术指导工作,U-13年龄由大区举办训练营组织工作。

3) U15、U-17、U-19年龄段首现在就大区进行双循环比赛,并在中国足协举办的夏、冬两季训练营前完成比赛。中国足协根据各区比赛实际情况评选出个年龄段参加全国夏季训练营人员的名单,全国训练营主要通过训练、比赛和技术指导,评选出每个年龄段最佳阵容和国家青少年代表队,与此同时举办教练员相应等级的训练班。

4) 中国足协每年底至此年初举办冬季训练营,各甲级俱乐部和省市代表队,以及各会员协会推荐的优秀运动员参加冬季训练营,冬季训练营以技术辅导、针对性训练比赛和教练员培训为主要内容,通过训练选拔国家青少年队。

6.2 加强青少年足球政策、法规的研究建设 ┆2002年开始,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工作委员会专门人员对我国各地青少年足球资源状况和可发展前景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现行青少年足球的政策、法规性文件进行修订和补充,并研究制定促进青少年足球发展的有关政策。2003年基本健全现阶段各级青少年足球竞赛组织管理,职业俱乐部青少年训练管理,青少年足球俱乐部管理,足球学校管理,后备梯队年龄组设置,青少年注册、教练员资格、青少年足球各类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管理规定;出台有利促进青少年足球发展的奖励性政策。2003至2005以至2010年,对有关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进行修正和完善,保证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持续稳定地发展。

6.3 调整现行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 ┆1) 调整竞技和普及两个系列。2002开始,全国足球青少年比赛统称为: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比赛。

2) 调整年龄组设置。2002开始设置U-9、U-11、U-13、U-15、U-17、U-19年龄段。

3) 调整足球大区划分。2002开始,依情取消现行4个大区,根据地域和人口将全国划分为9个大区。

4) 调整后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为:

① 各年龄组的比赛

——U-19、U-17、U-15队伍的冬季训练营比赛、技术辅导,全国大区比赛和全国夏季训练营比赛、技术辅导。

——U-13、U-11、U-9队伍的城市周末比赛制、大区U-13岁夏、冬季训练营比赛技术指导。

② 体育学院附属运动学校、足球学校和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队伍按年龄组的比赛。

③ 城市小学生足球比赛

——年龄组设置:U-13岁以下,年龄不限。

——阶段划分:周末比赛及分区预赛和全市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④ 全国中学生足球比赛

——年龄组设置:U-16以下、U-18以下。

——阶段划分:比赛分城市预赛、省复赛、大区半区决赛和全国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⑤ 全国大学生足球比赛

——年龄不限

——阶段划分:比赛分城市预赛、省复赛、大区半区决赛和全国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⑥ 全国体育院、系足球比赛

——年龄不限

——阶段划分:比赛分大区预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⑦ 各级地方自行设立的其他赛事

——2002-2003年,足球重点城市设立周末杯赛事。

——2003-2005年,各省各有至少4~6个城市较好地举办周末比赛。基本健全全国大学生足球比赛和全国体院、系足球比赛和管理办法。

——2006-2010年,各项赛事在全国稳定持续地发展,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6.4 健全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 ┆1) 实施“俱乐部网点学校”工程,形成俱乐部青少年培训系统。

(1) 中国足协要求各职业俱乐部2003年广泛建立“俱乐部网点学校”,“俱网”旨在充分利用俱乐部的体育设施以及人力资源,大力开展学校足球运动的“共享”资源。俱乐部网点学校的建立,大范围沟通了俱乐部与学校足球的关系,拓展了俱乐部人才来源的渠道,把分散的足球资源合理的进行配置。

——俱乐部网点学校的组成:足球俱乐部与所在城市的若干中小学,建立以足球俱乐部为依托的培训制,吸收有兴趣课余参加足球活动和足球训练的广大青少年,形成基数规模的后备梯队。

——俱乐部的责任:俱乐部提供训练场地和设施,用以保障青少年正常训练与比赛,定期的选派青少年教练员对学校球队进行技术指导,定期选派高级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对这些网点学校的足球教练员及工作者进行培训等,并在周末组织网点学校进行比赛交流,丰富网点学校的足球生活。

——网点学校的责任:网点学校作为俱乐部的后备基础学校,向俱乐部推荐有潜质的足球苗子。并为俱乐部不同年龄组梯队提供文化辅导,保证俱乐部青少年队员的文化学习,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凡参加足球俱乐部足球活动和足球训练的青少年均为俱乐部注册人员,俱乐部享受与其优先签订工作合同。

——俱乐部同各级各类足球学校和中小学校合作的范围应不断增大,使网点学校的范围不断扩大,以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足球运动之中,从中选拔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接受系统的足球训练。

(2) 中国足协要求各职业俱乐部,2002年具有U-19岁、U-17岁、U-15岁三级后备队伍;2003年具有U-19岁、U-17岁、U-15岁、U-13岁四级后备队伍;2006年具有U-19岁、U-17岁、U-15岁、U-13岁、U-11岁五级后备队伍;2010年具有U-19岁、U-17岁、U-15岁、U-13岁、U-11岁、U-9岁六级后备队伍;基本健全后备力量培养系统。

2) 建立省(自治区)、市代表队,完善后备队伍培训系统。各级地方足协的工作重点是抓好青少年足球普及工作和后备人才培养。中国足协要求各省级会员协会、参加城运会足球赛的城市足协,要有自己管辖的青少年重点队伍。按照全运会和城运会足球比赛的年龄规定,2003年,建立二级后备梯队,2006年,建立三级后备梯队。

3) 体育学院运动学校足球班、足球学校、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训练系统管理、教育、训练等方面的建设,应坚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的原则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足球学校和俱乐部均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学生正常的九年义务教育。

4) 保证对青少年的教育和训练质量,贯彻把培养人放在首位的指导思想,定期对足球学校和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进行检查评估。足球学校必须具备规定的办学条件和资质,必须贯彻当的教育方针,必须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保证学生能够继续受到教育或参加工作。

5) 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必须具备一定的训练条件,必须保证学生训练安全,必须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必须坚持课余训练的原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必须具备一定的训练条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足球学校和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6) 利用优势,发挥其培养足球后备人才的作用。2003年,与有关部门协商,力争在较多的体育学院运动学校设立足球班。充分利用其教育、管理、师资、训练条件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其培养足球后备人才的作用。

7) 规范管理水平,稳定足球学校的数量。2003年,规范各级各类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提高其管理水平,按实际能力接纳学生和建设梯队,进一步提高已有足球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稳定足球学校的数量。

8) 训练条件和训练质量得到发展。2005年,体育学院运动学校足球班、足球学校、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在训练条件和训练质量等方面得到较大的发展。

9) 社会业余足球训练系统。这一训练系统主要包括课后学生自发的足球活动、街头足球活动、社区足球活动、以娱乐健身为目的,没有固定的组织和年龄组设置,主要参加假期本城市、区等组织的群众性足球赛事。

在今后十年中,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体育设施的发展,争取使社会业余足球活动成为广大青少年课余主要的体育活动项目之一。

6.5 加强青少年注册工作管理 ┆1) 尽快开始举办由各会员协会和职业俱乐部注册负责人参加的“中国足协注册管理人员培训班”。

2) 2002年开始,各类青少年足球训练部门、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注册,严格按2000年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运动员注册参赛证和教练员资格证制度,使青少年足球注册工作基本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3) 2002年开始,进一步向大、中、小学校扩大注册范围。

4) 2005年开始,使青少年足球注册工作基本达到能较全面、准确的掌握青少年足球运动情况的程度。

6.6 建立青少年培养输送奖励评估激励机制 ┆1) 中国足协应下大力气,从2002年开始,通过建立青少年培养输送评估体系,改变目前青少年足球运动中重比赛、重成绩的急功近利做法。通过这一评估系统的建立,对向更高一层次培养和输送人才,对为国家各级足球队培养和输送人才的教练员,优先为其提供学习和出国学习机会,聘任国家青少年队教练员;并对教练员、会员协会、俱乐部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

2) 建立足球重点城市评估进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中国足协会员协会的作用。

6.7 加大对青少年足球竞赛、训练工作和培养的资金投入,建立引导性资金,支持输送有潜质青少年赴足球先进国家进行学习、训练和比赛 ┆1) 从2002年起,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投入。中国足协在2001年投入820万元的基础上,从2002年起应对青少年足球的投入每年递增5%,为健全青少年竞训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质保证。

2) 从2002年开始,中国足协将有计划、有选择、有目的的选派我国青少年前往足球发达国家进行系统的训练、比赛。并对选派队伍实施引导资金,以期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积累经验,提高技能,为我国足球运动培养较高水平的运动员。

6.8 加大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科研投入 ┆1) 从2002年起,增加用于青少年科研工作的资金投入,逐步加大对青少年足球科研工作的力度,选派科研能力强、责任心强、有经验的科研人员充实到青少年科研工作的第一线,在青少年足球队增设科研教练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探索出一整套全新的、科学的既符合足球运动本身发展规律,又符合我国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训练体系。为我国足球在未来国际足坛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打下坚实的基础。

2) 中国足协将在未来几年中设立“青少年足球专项科研基金”,对那些致力于青少年科研工作且具有一定创新设想的科研人员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对那些已取得科研成果、并确实对青少年足球工作起到推动作用的科研人员给予重奖。

6.9 提高企业、商家参与青少年足球发展的程度 中国足协将进一步同阿迪达斯公司、耐克公司、可口可乐公司、百事可乐公司等一切愿参与青少年足球发展的企业和商家合作,进一步开发合作项目,更好地促进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发展。

各级地方足协要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开发合作项目,广泛筹集发展资金,提高社会办足球的程度,为青少年足球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6.10 评选“足球重点城市”,形成良性竞争机制 ┆2002年起,在确定的17个足球重点城市的基础上,2003年推出《足球重点城市评选办法》,2003年12月评估足球重点城市,2004年确定16个足球重点城市,以后每4年评选一次,建立引进和退出机制。评选工作在每年的10~11月进行,12月结束。评选条件主要包括:1) 青少年足球的普及程度及周末比赛开展情况。2) 青少年足球竞赛和训练工作的开展情况。3) 青少年足球的场地设施建设。4) 优秀足球人才的输送情况。5) 青少年足球运动的注册情况。6) 青少年足球教练员的培训情况。7) 有关青少年足球管理的政策、法规建设情况。8) 市足球运动发展的综合实力水平,城市足协的足球运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以上各项评比原则是看普及程度,看综合发展水平,看优秀人才输送。设“足球重点城市奖”,对于每次评出的足球重点城市前8名,授予刻有城市名称的奖杯,同时各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用于进一步发展青少年足球运动。

6.11 加强注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试行运动员准入制度,严防虚报年龄的现象发生 中国足协将参照国际足联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条理,以杜绝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参赛超龄现象的发生。现将对超龄违纪运动员处罚条例拟定如下:

1) 凡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足球比赛出现运动员超龄情况,经查核实,将取消该运动员所在会员协会和所在俱乐部的队伍1~2年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资格。该运动员及其教练员1~2年之内不得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所有比赛。

2) 运动员的年龄将以其第一次在中国足协注册和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所有足球比赛第一次登记年龄为准。

3) 从2002年起,试行运动员准入制度。即运动员凡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报名时必须附有运动员户口本、医院开据出生证明以及身份证。在比赛时,中国足协将用骨龄检测的方法检查运动员年龄是否与报名年龄相符。

6.12 规划和加强青少年足球场地设施建设 ┆1) 各级地方足协要加强对本地青少年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规划,包括同教育部门合作加强对中小学足球场地的建设和改造。要广泛筹集、合理使用场地资金,保证施工质量。足球重点城市在2005年至少有3~5块足球场经常向广大青少年开放。

2) 各级各类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要把青少年训练的场地设施建设作为俱乐部建设的重要方面,要逐步加大投入,改善训练条件。职业俱乐部在2005年具备保证后备梯队训练场地,并至少有3~5块足球场经常向广大青少年开放。

3) 从2002年起,中国足协每年给予会员协会一定的场地建设引导资金,年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根据会员协会兴建青少年足球场地的批文、兴建方案、实施计划和中国足协申报的时间等决定是否拨款、拨款的数量和拨款的顺序。原则上,建设标准面积的足球场给予10万元,建设非标准面积的小足球场给予2~5万元。场地建设好并经中国足协验收后,拨给启动资金。

到2005年,能够使我国青少年足球活动的场地在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的提高。

到2010年,基本实现青少年足球场地设施方面的目标。

6.13 抓好青少年重点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猆-19岁、U-17岁、U-15岁队伍是培养足球竞技后备人才和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水平的重点队伍,其中U-17岁年龄段是2008年奥运会队伍,从2002年起,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 抓好该三级队伍每年的训练工作:

(1) 针对队伍的实际情况,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良好生活习惯和纪律观念教育、理想和敬业精神教育,促进队伍职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 抓紧运动员的文化和足球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促进文化素质的提高。

(3) 突出以训练为中心,打好技术基础,加强技能培养,适应足球比赛需要。

(4) 加强教练员的业务学习和训练研讨,促进训练水平的提高。

2) 抓好青少年尖子队员的培养工作:

(1) 建立U-19岁、U-17岁、U-15岁三个年龄组尖子队员大名单,每个年龄组33~35人;以夏、冬训练营的方式每年进行比赛和技术指导,时间10~15 d,由中国足协选派国内或聘请国外高水平教练员任教。

(2) 每年暑期分大区组织U-13岁尖子队员夏令营,7~10 d;队员从大区内各城市选拔推荐,每个大区夏令营两个年龄组各22~23人,由中国足协选派国内或聘请国外高水平教练员任教。

3) 抓好各级青少年国家队的管理和训练:

(1) 有效衔接的组建各级青少年国家队,重点系统的保证战略计划和训练、比赛任务的完成。

(2) 认真选拔、科学配置各级青少年国家队教练组,健全各级青少年国家队教练组成员,增设科研教练员。

(3) 组织相关人员搞好青少年国家队队员的科学选材。

(4) 建立各级青少年国家队队员技术档案。

(5) 今后国家各级青少年足球队运动员原则产生自中国足协组织的训练营。

(6) 保证训练条件和经费。

6.14 做好青少年足球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1) 教练员的培训。

(1) 2002-2003年,各会员协会要健全教练员培训工作机构——教练员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和安排本地的教练员培训工作。该领导小组由会员协会秘书长任组长,由会员协会培训工作具体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2) 2002年开始,将C级岗培点扩大到24~26个,根据需要逐步扩大。2005年开始,要求各会员协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期C级教练员培训班;非岗培点会员协会举办培训班,由中国足协选派讲师。

(3) 从2002年起,中国足协举办6期B级教练员培训班,比2001年增加2期。

(4) 2002年开始,举办两期A级教练员培训班,并每年有计划的选派优秀青少年足球教练员到国外考察学习。

(5) 2002年,在所有培训机构健全并较好开展培训工作的省级会员协会建立C级岗培点,进一步规范C级培训工作。

(6) 2003年开始,在4个足球大区设立B级岗培点,举办6~8期B级教练员培训班,进一步扩大B级班培训规模和学员数量。

(7) 2003年开始,进一步健全我国教练员培训体系,在C级培训之下设D级培训,在中国足协的统一指导下,由各会员协会具体负责,较大规模的开展13岁以下队教练员(包括普通小学体育教师)的培训工作。

(8) 从2003年起,重新将全国划分为6或8个大区;2005年,按新划分的大区设立B级岗培点。开始实行B、C级教练员继续培训制度。到2005年,使各级青少年足球教练员的培训在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的提高。竞技系列青少年各级队伍的教练员全部经过培训。到2010年,所有青少年队伍的教练员,基本全部经过相应级别的培训。

2) 教练员讲师的培训。

(1) 继续举办中国足协教练员讲师培训班,每年一期,主要培养中国足协教练员讲师。

(2) 2002年开始,选派中国足协讲师参加亚足联B级讲师培训班.

(3) 2002年举办会员协会C级和D级教练员培训班,主要培养会员协会C级和D级教练员讲师。以后每1~2年各举办一期。

3) 技术主任培训。2002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期青少年技术主任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各级地方足协、各级俱乐部技术人员。到2010年基本使各级各类青少年足球技术主任得到轮训。

4) 加强青少年足球各类人员培训大纲与教材建设。

(1) 每5年对教练员培训大纲和教材进行一次修订。

(2) 2002年开始,组织人员对教练员讲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授课资料进行整理,并注意吸收国外的有关信息和经验。到2005年,对教练员讲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有较高水平的培训大纲和完整的授课资料。

5) 加大对培训工作的投入。

(1) 2002年起,中国足协继续对经中国足协批准首次开办C级教练员培训班的会员协会一次性拨款2万元,作为启动经费,用于改善办班条件。

(2) 2002年起,增加B级培训班的期数和投入。

(3) 在今后10年,随培训班种类和数量的增加,逐步加大投入。投入方向以改善办班条件为主。

6.15 继续加强对西部部分地区的援助 ┆从2002年起,中国足协继续对西部部分地区进行援助,每年拨50万元专款用于青少年足球管理人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的培训和提供部分足球运动器材。

6.16 切实加强青少年足球训练研究和理论建设 ┆1) 2002年开始,每年设立10万元研究经费,开展青少年足球训练研究和理论建设工作。2) 2002年前,完成《中国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的研制工作和编译国际足联《守门员教练培训教材》、荷兰足协《足球运动员身体训练》两书。3) 2002年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青少年选材课题的研究。4) 从2002年开始,组织技术研究组,对我国青少年足球训练水平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确定选题方向和制定好研究工作规划;组织相对稳定的研究工作队伍。5) 2002-2003年,编撰《青少年足球训练指导书》。6) 到2005年,基本形成我国青少年足球训练理论体系的雏形。7) 到2010年,基本形成我国较完善的青少年足球训练理论体系,具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和指导书。

6.17 加强对会员协会工作的管理 各级地方足协每年要根据中国足协10年规划的奋斗目标,认真制定本地区年度青少年足球工作计划,并在每年1月将年度青少年足球工作计划上报中国足协。中国足协每年将加强对各地青少年足球发展工作的检查,切实把青少年足球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6.18 搞好青少年足球的宣传工作 各级足协要同教育和新闻部门合作,通过各种渠道搞好青少年足球的宣传工作,使所有的足球工作这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重视青少年足球工作,形成良好的青少年足球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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