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勇
本期上架:《莫吐儿传奇》
[俄]肖洛姆-阿莱汉姆/著
姚以恩/译
少年儿童出版社2007年6月
阅读指数:★★★☆☆
■导读
含泪的笑
肖洛姆-阿莱汉姆(1859-1916)出身平凡,在生活中经历了很多艰难困苦,因此非常理解普通人的生活和感情,成为了一位善于写“小人物”的作家。《莫吐儿传奇》是他的代表作。
它记述的是一个九岁的俄国犹太儿童和他的家人在困苦中求生存的故事。这样的故事,离我们很遥远,然而,肖洛姆却把这些辛酸的故事写得很有趣。小说用第一人称叙述,叙事主人公莫吐儿——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用天真的眼光和稚憨的预期,叙述并评价着他所经历的种种灾难。
莫吐儿家境贫寒,父亲又身染重病,母亲只好靠变卖家里的物品,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莫吐儿好奇地观察着交易的过程,对所有的事情他都觉得新鲜有趣。睡觉的床和沙发卖了,他和哥哥不得不睡在地上。对着空空荡荡的家,莫吐儿却快乐地在地上打着滚儿,还感叹着:“这会儿地方可够啦。多宽敞啊!多自在啊!简直是天堂!”父亲死了,成为孤儿的莫吐儿再也不能上学,不用做祷告,也不能到教堂里去唱诗了,他却觉得:“无忧无虑。我真走运——我是孤儿!”在成人看来苦不堪言的事情,莫吐儿却觉得格外有趣。
生活的困苦同莫吐儿的快乐天性,求生的艰辛同莫吐儿的淘气胡闹,形成强烈的反差,这种特定的儿童视角、心态、语言和语气,使得小说在风趣幽默的情调中,造成一种既滑稽又令人心酸的艺术效果。读者在阅读作品时,往往报以含泪的笑。
为了减轻生活压力,莫吐儿的哥哥结婚后住在老丈人家里。母亲把莫吐儿送到一个有钱人家,让他陪一位精神有问题的老人过夜,好赚取生活费。这里节选的片段,就来自这部分内容。读者不仅可以从中体会到这种含泪的幽默,还可以从看似无意的话语中,领悟到丰富的潜台词,体味出人情的冷暖与世道的炎凉。比如,莫吐儿被有钱的同学们叫作“木头裤子”,是不是因为他的裤子布料粗糙,又脏又硬呢?他之所以喜爱小猫,保护小猫,不许别人打猫,是不是因为他自己特别缺乏关爱呢?当我们带着这些问题去阅读这本小说时,就会更多地体味到作品伟大的感人力量。
(袁勇)
1
妈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有活儿干了。不是手艺活儿——她说,她那些死对头可休想叫领唱人佩西的儿子(指莫吐儿,他的父亲生前是教堂里的领唱人。——选者注)去做手艺人。她说我的活儿很轻,报酬很好。白天我照常学校里去读书,只要晚上住在老头儿卢里亚家里就行了。妈说,卢里亚是个很有钱的人,就是有点儿毛病。不过,一般地说,也没有什么大毛病,能吃,能喝,跟大家一样,只是一到夜里花样就来了:他没法合上眼睛。因此,家里人不敢让他一个人过夜,要找个人陪着他,哪怕小孩,只要是人就行。让上年纪的人陪他不方便。小孩儿没关系——只当是一只小猫咪。
“人家答应一礼拜给五块钱,还有一顿晚饭吃。你从学校里一回来就有晚饭吃,”妈说,“多丰盛的晚饭啊!要是我们能弄到他们家吃剩的东西,我们一家人就能吃饱了。好孩子,快去上学吧,晚上我领你到卢里亚家去。你想想看,什么事也不用干,有丰盛的晚饭吃,有舒服的床铺睡,一礼拜还可以拿五块钱!我一定给你做件新衣服,还给你买双靴子……”
这似乎不坏呀,对吗?干吗又要哭呢?不过我妈非哭不可。她一定要哭嘛。
2
现在我到学校去是白去。我根本还没念书,没有适合我的班次。因此,我只好帮师母做点家务事,跟猫玩玩。我的活儿不重:扫扫地,搬搬柴,跑跑腿——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是正经活儿,念书要难多了。最开心的事儿是跟猫耍把戏。大家说,猫是脏东西。照我看,这是胡说八道。猫是干净畜生,很讨人欢喜。狗就好拍马屁,总是一天到晚摇尾巴。猫呢,喜欢人去摸摸它。你顺着它的毛摸摸,它就闭上眼睛,念起猫经来了。我喜欢猫——这又有什么不好呢?可是你如果问问我的同伴们,他们准会给你乱讲一通,什么抓过猫以后一定要洗手啦,什么谁跟猫玩,谁的记性就坏啦。连这些人自己也不知道,还会想出些什么花样来。还有人,一看见猫,就一脚把它踢得远远的。我可不许人家打猫!他们都笑我。他们对畜生也没有一点儿慈悲心。
我说的是我的同学们。他们都是些强盗!他们笑我,叫我“木头裤子”,叫我妈“嚎丧鬼”,因为她一天到晚哭。
“喂,你家嚎丧鬼来了!”
妈真的来了,她是来带我去上工的。
3
一路上妈妈怨天尤人,说她又是苦命又是薄命(光说薄命,她觉得还太轻)。她说,上帝给了她两个儿子,如今还是落得个孤苦伶仃一个人过日子。她说,谢天谢地,我哥哥艾利亚的亲事办得非常称心。可以说,他简直到了金库里。只有一样不如意:老丈人是个大老粗。烤面包的,有什么出息!
说着说着我们已经到了我的工作地点——老头儿卢里亚家里。照妈说,老头儿卢里亚是住在皇宫里。到皇宫里去逛逛我当然不反对。不过我和妈暂时还只准留在厨房里。厨房里也不坏。雪白的炉灶亮晶晶的,吃饭家伙亮晶晶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亮晶晶的。他叫我们坐一会儿。后来,来了个女人,穿着非常讲究。她跟妈说话的时候,老是朝我这边点头。妈也点头晃脑的,时时刻刻擦自己的嘴唇,不肯坐下来。我可照坐不误。过了一会儿,妈要走了,她叫我要规规矩矩的。接着,当然又是哭哭啼啼,说明天一大早她来带我,送我去上学。
有人给我拿来了吃的东西——很多肉!我吃好以后,叫我上去。我不懂“上去”是什么意思,只好由女厨子领我去。女厨子叫哈娜,她乌黑的头发,高高的鼻子。她领着我顺着楼梯往上走。楼梯上铺得软绵绵的,光脚在上面走非常舒服。天还没大黑哩,屋子里已经点灯了。点了许许多多的灯!墙上尽是些古怪的图画。椅子是皮的。天花板画得跟教堂里的一样。哈娜把我带进一间大房间,房间非常大,要是没有旁人,我准会从这一头跑到那一头,或者在地板上,在铺在地板上的丝绒毯上滚来滚去。在这样的毯子上打滚一定挺过瘾。要睡在这上面,我想也不会差劲。
(节选自第5章《我有了赚钱的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