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2008年9月10日,在第24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召开庆祝教师节座谈会,对获得"北京市人民教师"荣誉称号及"北京市人民教师"提名奖的20位教师予以表彰。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工会联合发出《关于表彰北京市人民教师的决定》,授予马红民、刘振强、曲丽梅、许铁成、吴正宪、吴易风、张国、芦德芹、欧阳中石、姜伯驹10名教师"北京市人民教师"荣誉称号,万平、王慧萍、付雁、吕雪晶、张晓健、张增甫、郑丹娜、彭永臻、简水生、薛贵10名教师荣获"北京市人民教师提名奖"。
本次"北京市人民教师"评选的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表彰献身教育事业并做出杰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并通过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从而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评选工作在全市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在职教师中进行,所有候选人均为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曾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献身教育事业,做出过杰出贡献,目前仍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
从本期开始,本刊分两期对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6位"北京市人民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进行采访报道,敬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关注北京市优秀教师的代表,关注首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