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江华
随着农村信用社县(市)级联社法人制度的改革,基层信用社主任的职能、身份发生了根本变化,由一级法人降为分支机构,由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变成受委托经营管理负责人。如何在授权范围内履行新时期的主任职责,做一个合格的“当家人”,笔者结合自身的经历,谈一些感受,与大家共勉。
要做到“三有”。一要有大局意识。“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由于历史原因,信用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复合型人才匮乏,往往省级联社规范管理是“千条线”,到下面就变为“一根针”,这就需要信用社主任有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经营决策能力,学会用“十指弹钢琴”。考虑问题要站在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联社大局的高度,不搞短期行为、条块主义,不透支关系资源,把握授权的幅度。促使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形成凝聚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要有创新精神。“行成于思毁于随。”作为信用社最基层的管理人员,上联系国家金融政策和各级领导,下联系广大职工和千百客户。首先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对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信心、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形成完整的创新工作体系。其次是吃透政策,善于用辩证的观点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握发展规律,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第三是研究竞争对手,对竞争对手的优劣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发挥自己的长处,避免不足。要把创新业务经营和传统业务品种有机结合起来,用活激励政策,降低经营风险,提高效益。
三要有务实作风。“以令率人,不若身先。”对于管理者来说,历来都是喊破嗓子不如作出样子。敬业精神和务实作风是取得实实在在业绩的保证。戒空谈,求实效,紧紧围绕信用社中心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树立起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团队精神,带头完成自身任务;抓工作雷厉风行,重点突出,不搞花架子,倡导实事求是,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为员工着想;把国家的支农政策和组织上的关怀温暖落到实处,协调处理好上下级、地方党政、企事业单位、各村两委之间的关系,为信用社创造宽松的外部经营环境。
同时要做到“三不”。一不结交不良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朋友一定要慎重,警惕手中的权力可能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攀附对象。要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对那些拍肩膀、称兄道弟的人可得留点神,时刻与贷款户之间保持理性的借贷关系。
二不利用职权谋私。“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要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自觉地做到监督别人和接受别人监督,这样才能赢得职工的信任。自觉地为信用社用好权、管好钱,任何情况下不放关系贷款,不审批人情贷款,不拿职权作交易,作职工廉洁的表率,在农民群众中树立起一个信用社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千万莫怀侥幸心理。
三不超越法规准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信用社主任要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自觉规范、约束自身的从业行为,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置于法律、制度的约束和监督之下。要建立健全信用社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要求自己,任何情况下不搞特殊化,不搞为自己提供方便的变通措施。做到歪风邪气敢较真,关系人情口封紧,面对金钱不动心,做一名合格称职的“农村金融卫士”。(作者单位:湖北省武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