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红兵:律师不是商人

2008-05-30 10:48季天琴
新民周刊 2008年52期
关键词:曹建明万国律师

季天琴

信仰法律,要从相信律师开始,尤其要从相信明规则开始。

吕红兵很容易给人留下两个非常深刻的印象:一是思维能力很强,而且表达务求简洁。这位律师言谈中喜欢总结一二三四,逻辑用语频繁出现。在思维方面,他很擅长抓住事情的重点,思考问题的方式总是很简洁。作为全国律师协会最年轻的副会长,他的身上带着谨慎和稳重。他认为真正的法律思维是一种治国之道,理性地发现问题继而解决问题,因而,“学法律的人基本都不是愤青”。

慧眼管金生

山东济宁是著名的孔孟之乡——曲阜的孔府、邹城的孟府,京杭大运河穿城而过。“文革”伊始,吕红兵出生在济宁市属的泗水县城,他的名字,也能代表那个年代毛氏革命的激情,以及乌托邦色彩的精神世界。

在吕红兵为自己排列的成功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勤奋。1984年,高中毕业考大学,他遵循的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自然法则,报考了华东政法学院。在这个外乡少年的心目中,中国有两个大城市,北京是首都,上海是经济中心。

他对华政充满感情。华政的校址为原圣约翰大学,围墙圈住的绿阴和中西合璧的建筑,使他感受到高等学府的氛围。华政的师长,让他浸淫了理性温润的气质。刚进校,老师就拿曹建明来教育新生。那时,曹建明在读研究生,后来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现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给他们做报告,教育他们要“刻苦钻研”。

在华政,吕红兵除了用功读书,还注重“交际、公关、演讲”等技能的训练。读完本科,再读研究生;从经济法读到金融证券法。他一步一步走得非常扎实,还撰写了不少论著。后来,他被同学们称作“小曹建明”、“曹建明第二”。硕士毕业后,他顺利留校任教。

1992年,他迎来了一生的转折点。邓小平的“南方讲话”彻底扭转了中国政坛的气氛,大胆创新及市场化实验已经成为地方领导人的政治任务。中国证券市场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开始了它的真正的发展时期。从1992年5月21日上海放开股价开始,中国证券市场就与南方的地产热潮一起,成为中国新财富时代的象征。这年夏天,他随徐士英老师一起去万国证券公司提供法律服务。那时,证券业热浪滚滚,万国是全国最大的证券公司,有“证券王国”之称。

就在这一天,吕红兵见到了“证券教父”管金生。这个气势逼人、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矮胖子在见面三分钟后就向他建议:到我这儿来吧,做法务工作。

26岁的吕红兵老师毫无思想准备,放弃在原有的社会秩序中稳定的职业和比较优越的地位?“下海”一词非常形象地概括了吕洪兵们在当时付出的机会成本。但是管金生的两三句话,搅得吕红兵彻夜难眠。社会激荡,最易躁动的是年轻人。他权衡再三,觉得这条路可行,中国的证券业方兴未艾,需要大量的专业法律人士来健全来保护来规范这个新兴行业。他下定决心要出去闯一闯。

但是学校重点培养的一名教师,岂能说走就走?全如吕红兵预料的,系主任、他的导师张宏森说不行,分管副院长张国权说不行,院长史焕章也不同意。在“磨”了3个月后,一纸调令终于放行。1992年12月30日,吕红兵到万国证券公司报到,岗位在办公室,负责法务工作。

历史活剧的一部分

从华政到万国,投射的是这个时代和这个城市的印记。从远东金融中心老上海的证券业,到改革开放的证券业,这是上海独有的历史底蕴。市场进程的深化,使大批资金和大批以下海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精英开始进入这个领域,这在极短的时间内大大推动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吕红兵谈起自己对这个时代和城市的感情:“真的,在宏观背景下思考个人的命运很有意义。”中国改革是一场滔天的洪流,每一个中国人,都是这场规模巨大的历史活剧的一部分。

1993年正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黄金时代,股市作为新的淘金场所的神奇形象被牢牢地树立起来。这一年也是万国证券公司最为蓬勃发展一年,但是,我国证券市场高速发展的成就与其在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同样引人注目。作为市场“领头羊”的万国证券公司更是如此。

吕红兵的专业知识让他在公司里游刃有余,同时,他还意识到,可以成立一家专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在为万国证券公司服务的同时,向全社会开放,为社会各界投资者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服务。

他郑重其事地向总裁管金生提出了这一设想。管金生默不出声地听完他的想法,干脆地给了一个字:好。

1993年7月,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诞生了。这是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年轻的万国律师所创造了四个“第一”:上海滩上成员平均学历最高(五个合伙人均为法学硕士);“中国商业第一街”南京路上唯一一家;全国首家号称以证券法律业务为主攻方向;沪上主任年龄最轻的律师事务所(吕红兵时年27岁)。就此,吕红兵跃出万国,融入了上海律师界,实现了他当律师的愿望。

说起自己办过的案子,一向低调的吕红兵偶尔高调了一下:那太多了。他经历了当时上海首例大标的融券纠纷案、惊心动魄的大港收购“爱使”案……在芸芸众生的世俗与煌煌巨制的法典之间,他提到最多的便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个律师,不是要去混淆是非,而是要以公允的态度、准确的措词提供确切的事实。

1998年,万国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深圳两家律师所联合组建国内首家律师集团——国浩律师集团成立大会上。执业10多年来,吕红兵和他的律师所承办了上百家公司的重组和上市,是国内业界的资深专家。他曾经大力抨击“再融资热”以及相当一批公司圈完钱就“变脸”的现象。认为只有追究相关公司高管人员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才能遏制不负责任的融资现象和“变脸”行为。

这里不得不提他的两个人生高点:一是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制度改革后的第一届发审委委员,那是2004年,律师委员共有四人,上海只有一人,就是吕红兵,这奠定了他在证券律师中的地位。二是2005年吕红兵当选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级律师协会会长,时年38岁,这又奠定了他在律师界的地位。春江水暖鸭先知,作为身处基层感受社会百态的一线律师,吕红兵还参与了《公司法》《证券法》的立法工作。

相信法律从相信律师开始

一晃三年,因制度的规定,吕红兵的上海律师协会会长生涯只能结束。他在今年4月20日上海律师代表大会上的“裸退”时发表讲话,表明自己“任期到,情未了”,并且活用了艾青的那句诗——为什么我的眼中总是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份事业爱得深沉。所幸的是,他又当选为全国律协的副会长。

他承认律师行业作为一个整体形象,在社会公众中还存在某种程度的偏差。吕红兵并不避讳谈起这事,他说起“每一个倒下的法官背后都有一些扯不清的律师”,谈起司法腐败,他还引用了培根的那句“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同时他又认为——所谓的关系,有时是当事人自己营造的一种心理氛围,一旦出了事,人们总是习惯先去找“关系”或者“有关系”的律师,导致各种利益掮客应运而生。信仰法律,要从相信律师开始,尤其要从相信明规则开始。

对他来说,律师的本质,是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职业的角度,他需要赚钱,但又不能唯利是图,一个优秀的律师,必须有能力处理好两者之间关系。担任律协会长后,吕红兵工作内容发生了变化,对于自己所在的律师所业务,吕红兵如今只做一些外围指导工作,重点还是放在律师行业的建设上。他不愿别人觉得他是在利用会长这一名头为自己个人牟取利益。

他谈起对这个行业的忧虑——相当多的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还在为生存奋斗,大家心态普遍比较浮躁,对于不少人迫于生计放弃律师职业理想,转投其他行业,为此,他推进了“律师展业贷款”,这是律协与中国银行合作推出的专门针对青年律师的一种个人信用循环贷款。

他最为乐道的还是“东方大律师”的评选活动,东方大律师评选标准是“德技俱佳”,是想让人们去认识律师、了解律师、运用律师。“在一个法制社会里,需要这种信任。”吕红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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