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新桥
程雪良的倒台,似乎有些偶然。一起偶然的交通事故,将这名湖北省荆州市原副市长带倒了。
2006年1月27日,一个星期五的下午。
离春节只有两天了,江汉平原的农户人家已经贴出红红的春联,偶尔还传来人们祭神拜祖燃放的鞭炮声,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过节味道。
节日的气氛感染着程雪良,使他回老家与亲友团聚的心情更加急迫了。尽管刚刚才从酒桌上下来,眼睛也有些涩,他仍然踩了一脚油门。载着一家三口的车子,加速向前冲去。
由于车速过快,车辆失去控制,突然冲入逆行道。程雪良急踩刹车,同时向右打方向盘,本想重回自己车道时,“轰”地一声巨响后,小车撞上了村民李某及所牵的耕牛,人牛均被撞倒在地,车辆冲出了路面,侧翻于公路右侧水沟中。
耕牛当场死亡,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内程雪良的妻子丁翠萍也断了一根肋骨。
这起由程雪良负全责的交通事故,在当地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这一查不打紧,程雪良的经济问题浮出了水面。
2007年11月27日,因涉嫌收受贿赂37万余元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程雪良、丁翠萍夫妇在天门市受审。
难过年节关
程雪良的倒台,与他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有关。其实,他注定过不了这年春节的关。
2007年11月27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天门开庭审理了此案。上午9时许,审判庭内,只能容纳50余人的旁听席,挤满了程雪良、丁翠萍的亲属等人。
“法警带被告人程雪良、丁翠萍到庭!”随着审判长一声槌响,程雪良、丁翠萍二人双手戴着手铐,步履缓慢地走上法庭。丁翠萍面容有些憔悴,回头那一刹那,旁听席上的亲属看见后,纷纷红了眼圈。
9时15分许,审判长宣读完开庭程序后,公诉人员开始宣读起诉书,至9时52分才宣读完毕,整整37分钟。
公诉机关诉称:今年45岁的程雪良,于1997年至2006年10月间,先后利用担任湖北省公安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和荆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与被告人丁翠萍(44岁,荆州市财政局国际科原副科长),共177次收受雷某、袁某、陈某等37人贿赂,总计人民币36.85万元、美元1000元,并为他人在工作上或职务变动上谋取利益。其中,程雪良多次利用春节、女儿上大学、自己上中央党校学习等时机,直接收受贿赂14万元、美元1000元,丁翠萍收受22.85万元并于事后告知程雪良。
起诉书所列举的事实表明,在春节期间大肆收受贿赂,成为该案的显著特点,行贿者多是公安县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行贿时间绝大多数集中于逢年过节期间。这些以“红包”、“礼金”为名义的贿赂很多都是公款开支,请托事项多数是为职务变动和工作安排。
公诉机关的指控,还原了程雪良交通肇事的情景:2006年1月27日,程雪良酒后驾车行至公石(湖北省公安县——湖北省石首市)线31KM+800M处一右向弯道时,因过失将李某及所牵的耕牛撞倒,造成耕牛当场死亡,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中,丁翠萍被撞断了一根肋骨,交管部门认定程雪良负全责。
“礼金”乎?人情乎?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程雪良、丁翠萍感觉有些“冤枉”。他们均辩称,有些的确是收了,但有些时间长了记不清楚,还有些的确没有收。这些钱,很大一部分都属于人情往来,他们送了回礼,不应该算受贿。
其辩护律师认为,程雪良女儿上大学,过年看望程丁二家的母亲、程雪良的父亲去世周年、程雪良过40岁生日及过年的礼金等,一共75笔13万元,不应属于受贿。
该辩护律师还提出,在程雪良、丁翠萍接受钱物时,许多人都没有提出请托事项,只有几个人提了出来。这些没提出请托事项的,共有22万元,是否应认定为受贿款,值得商榷。此外,程雪良、丁翠萍有积极退赃行为,向纪委上交了60多万元的存折、股票和礼品单。
程雪良自己也提出,在他刚刚调任荆州市副市长那年,春节收到礼金共计1.6万元,他全部上交了。丁翠萍也提出,她曾捐款给团委和救灾办,共计2万余元。公安县上马了很多大的工程,他们从没有在里面谋利,也没有家人参与其中,很多人找上门都被他们推掉了。以程雪良在公安县所处的位置,如果真想受贿,“不至于家庭状况像这样”。
对此,公诉机关认定了程、丁两人退款25万余元,其中有的部没有计算在受贿款内。对于上交团委和救灾办的款项,检方认为这些署名都是程雪良的名字,是他个人的捐款,不能从受贿数额里剔除。
夫妻惺惺相惜
丁翠萍身为副市长的妻子,却与丈夫一起站在了被告人席上。对于程雪良、丁翠萍的遭遇,公诉人员认为这值得警示。
公诉人员认为,程雪良出身贫苦,通过自身的努力、国家的培养,40岁就成为一名副厅级干部,这些是他过去的成绩。特别是在公安县经济的发展上,程雪良应该说功不可没。但他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对家人的要求,才走到今天这一步,令人惋惜。其妻丁翠萍,作为一名副市长妻子,本应做一名贤内助,对丈夫加以提醒,但她却起了相反的作用,为丈夫的犯罪行为推波助澜。
法庭最后陈述时,程雪良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他希望法庭能对其妻子从轻处罚,“丁翠萍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我没有教育好,她犯的这些错误应该由我来承担,由我来负责。”说到此,程雪良明显声音哽咽。他请求法庭考虑其家有孩子和老人,丁翠萍在车祸中肋骨被撞断等事实,对丁翠萍从轻处理。
丁翠萍作最后陈述时,口还未开泪先流。她说,自己没有分清楚礼金和贿赂的区别从而走到今天这一步,她真的从来没有想过利用程雪良的地位积累利益和财富,今天的结果,如果算过错,她认为只是过失,是一时糊涂。
“其实我也很难,程雪良对我交代过,对所有来送礼的人要回绝。但我不收怕得罪别人,收了又怕程雪良骂。”丁翠萍称,如果不收礼金,怕“影响程雪良的工作”,拉不下脸皮,得罪不起人,结果就成了这样。
丁翠萍也为自己的丈夫向法官求情。她提出,希望法庭看在程雪良在公安县工作了10年,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在1998年抗洪工作中作过贡献等,对他从轻处罚。
昔日能人程雪良
丁翠萍在法庭最后陈述时提到丈夫在公安县抗洪时的贡献,是程雪良有生以来最值得骄傲的政绩。
1998年,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使得长江像难以驯服的野马。长江之险,险在荆江大堤,而公安县,则是荆江堤段防汛抗洪的最前线,牵动着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心。有媒体这样报道程雪良当时的工作——
1998年长江防洪局势的转折点应该是10天前的8月6日,这一天,一向被视为长江洪水晴雨表的沙市水位达到44.68米,超过历史最高水位。而44年前的1954年荆江分洪时,其水位是44.67米。8月7日,党中央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积极做好分洪准备,在沙市水位超过44.67米、接近45米、上游继续来水的情况下,授权防总适时分洪。会议同时决定:“抗洪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当天晚上,分洪区的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代县长程雪良中断正常的电视节目反复向全县父老乡亲发出通告:“立即行动起来,按指定地点进行转移,准备分洪。”县长的表情严肃、悲壮、疲惫而无奈。
当湖北公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程雪良率领群众在大堤上鏖战的时候,突然得到父亲不幸去世的消息。他只要花几个小时,就可以去送送父亲,尽尽孝道。但为了全县人民的安危,他毅然吞下泪水,坚守岗位:“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职责,我不能离开半步。九泉之下的父亲会理解我的。”这,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广博的孝心、爱心和忠心!
洪水之后,公安县未损一兵一卒,大堤胜利地保住了,程雪良也因此出了名。
程雪良曾是个能人。正因为如此,在他被审查期间,湖北省一位领导在把他与该省一名几乎同时落网的贪官马某作比较时说:马某不做实事,就会搞花架子;程雪良实干,在公安县时做出了成绩,但他犯法,我们也只能“挥泪斩马谡”。
现年45岁的程雪良,出生于湖北省石首市一个贫寒的农家,曾在石首市基层乡镇任职。经过双推双考,他凭自己的能力进入公安县,成为一名年轻的副县长。在组织的培养下,他先后走上县长、县委书记的岗位,40岁时,出任荆州市副市长。
从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到一名副市长,程雪良自有其过人之处。他落马的消息传出后,网上立刻出现了“程雪良吧”,负面评价不少,但也有一些人发出这样一些引人深思的评价:“一步一个脚印,不容易”;“我曾作为他的下属与他一起工作过,他并不是无德无能,生性贪婪,他人比较聪明,干事很有魄力……据我所知他兄弟姐妹中还有下岗没事做的”。
不管如何,“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爱沉溺即苦海,利欲炽然是火坑”,一旦因贪欲掉入了“苦海”、“火坑”,想坦然应对、不“偶然”落马是不可能的。但愿程雪良“偶然”落马的经历,能警醒现实生活中那些心存侥幸的贪赃官员,须知意料之外的“偶然”定有意料之中的“必然”。
(摘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