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2008-05-14 17:15
中国新闻周刊 2008年44期
关键词:韦小宝妓院小白菜

生不逢时的丽春院

在《鹿鼎记》中,妓院不仅是男一号韦小宝的出身地,而且与官场、江湖并为全剧出演的三个主要舞台。最经典的是韦小宝成为康熙亲信后回扬州,一帮子地方领导陪着江湖背景的韦小宝听歌妓唱小曲,成功地把三大舞台融合到一起。可惜那歌妓不够年轻美貌、小曲不够低俗下流,结果韦大人“听得十分气闷”,辜负了地方干部的一片心意。

这种场景其实不该出现,因为朝廷早有禁娼之令,韦大人身为高级干部应当带头洁身自好。记得前朝顺治五年的文件,就重申了明代法律中禁止以良为娼的条款。顺治九年清世祖再次下令,禁止以良为娼。这些是指民妓,后来官妓也禁。《皇朝通考》说:“顺治十二年仍设女乐,十六年后改用太监。”所谓女乐,就是官妓。领导身边都用太监代替官妓,民妓当然更要取缔。

韦小宝位高权重时,正是康熙朝。从规定上讲,《鹿鼎记》里以丽春院为代表的一批妓院若想拥有合法经营权,应当比较困难。个人看法,不仅前述之扬州官员陪钦差大臣“提取伶人”的现象有诬蔑之嫌,而且韦小宝念念不忘扬州妓院中的“九大名院”“九小名院”,以及全剧大量发生在妓院的情节,其真实性都十分可疑。尤其当韦小宝重回丽春院时,曾听隔壁有人打骂民女、逼良为娼,令人很难置信。若按康熙开始修订的《钦定大清律例》规定,“买良家之女为娼者,枷号三个月,杖一百,徒三年,知情卖者与同罪”,“逼勒卖奸图利者,枷号三个月,杖一百,发云贵川广烟瘴少轻地方”等,韦小宝应当在扬州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扫黄行动。

如此说来,难道金庸对历史的把握有误么?也不见得。或因朝廷禁令落实到基层还要时间,或因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反正清朝初年,禁娼令常有,而娼妓也常有。比如清代学者朱彝尊,康熙年间长期流连妓院,留名在其诗册的妓女就有吕二梅、晁静怜等七八人。

仔细想想这也正常,当有禁不止成为常态,当禁止需要重申,当重申需要再次,现实当然不言而喻,何况到了后世乾隆朝,皇帝南巡还亲自视察妓院呢——前紧后松、雷声大雨点小,这种情形咱们多么熟悉啊。难怪日本《唐士名胜图》描写乾隆朝的北京,“最可玩味者,莫如戏楼与妓馆。”所以对于丽春院来说,个人以为,它在康熙朝只是夹缝里求生存,如能延续经营到乾隆朝,那才是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呢。

文/刘俏到

相亲记

婚后是采用了威逼利诱、屈打成招的方式,才从老公口里得知,他几乎是被老爹老妈用鞋底硬撵出家门,又一路被他的小妹小美——我的弟子,押送到红玫瑰茶吧里去与我相亲的。

那时老公已年过30,相亲无数。据小美说,因为相亲次数过多,他连街也不敢去逛。怕某一天站在十字路口,四下环顾,皆是他曾相过又接连PASS掉的女孩。更要命的,是人家一个个都有了比他荣耀体面数十倍的老公,幸福甜蜜得连向他忿忿飞来的白眼里,都溢着温柔的小泡泡。

据老公交待,他对女孩子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两个人能对上眼,而且相识里有一点点浪漫做作料,不是像拍卖商品似的相亲方式,就OK了!可惜在八年的相亲路途上始终遇人不淑,而且每次回家还要受父母亲戚的盘问和数落。有一次,老妈竟然偷偷去染白了头发,骗他说再找不到媳妇,老妈可是要含恨赴黄泉了。

有了这样的非凡经历,他当然对小妹拉的这次红线麻木不仁,而且,一听说我是美术设计专业毕业的,便更没了兴趣。所以在见到我的前一刻,他还两眼黯淡,四肢发蔫,不停地向小妹抱怨着自己无人理解的悲惨命运。

但是一见了我,他的一颗心,引用他的原话是,“便不听使唤,奋力地跳出我的胸膛,向你的心射过去。”而我,也故作惊讶与欣喜地与老公异口同声喊出一句:“啊,是你!”

读到这里你当然可以看出,我和老公在相亲前,是有过一段小插曲的。那天老公刚从一场很糟糕的相亲里逃出来,情绪很坏。而我,则手捧一大束玫瑰做清柔如水状。坐在公园长椅上的老公见我过来兜售鲜花,自是不愿搭理,不耐烦地一挥手,竟是把我手中的玫瑰碰到了地上。老公当然对此深感愧疚,慌忙地帮我捡;又说不是不想买,实在是没什么人值得送。而我,则以一副迷死人不偿命的温柔语气,微笑着说:“谁说玫瑰一定代表爱情,要送给别人呢?它也可以代表一种心情,送给自己噢!呶,免费送你一朵,就算送你一份好心情吧。”

那个下午,我们在公园里聊得很是投机。几乎我说的每一个观点,老公都会很吃惊地来一句:天哪,我们怎么这么相似?!分别的时候,我又以一句吊胃口的“有缘自会再相遇”,匆匆消失在人群里,全然不理会他的怅然若失。

这个一向对相亲深恶痛绝的大男人,就这样,被这场独特相亲给“设计”了,而且至今还蒙在鼓里。

嘿,没办法,谁让我在见到他照片的第一眼时,便命令我的弟子小美:我爱上你的老哥啦,拜托帮我设计一场浪漫的相亲戏,让不肯走相亲路线的他,曲线救花痴吧!

文/安宁

想起一把破吉他

到文具店买笔,看到墙上挂着一溜吉他,不禁一怔,想起了自己也有把吉他,只不过不知道这把吉他现在还在不在。十年前我从前妻家搬出来的时候,忙乱中把它遗忘在阁楼上了。

它是我二十年前读书时买的,那时候正是崔健最红的年代,也是泡妞最容易的年代。崔健当时的那副行头,很是深入人心。留长发,着一套旧军服,头上绑根红布带,怀里抱一把吉他。那时候他的歌声让男人兴奋,让女人高尚。“莫非你正是在告诉我,你爱我一无所有。”那样的好事,那样的好年代是再也复制不过来了,你现在要是没个房没个车,你叫现在的90、80女孩跟你走,人家会笑话你是外星人。我当时很迷崔健,除了不好意思在头上绑根红布带以外,我的装扮完全模仿他。

留长发是容易的,那时候我把我在学校里的一张照片寄给我妈看,我妈说,她以为她看的是一只猴子。军服颇费些周折,那时候我打听到有个老军人的家里有一套50年代的骑兵服,我于是就盯上了他。那衣服原本在他眼里不值一文,因为平时是没法穿出去的:它的裤腿肥得可以塞进两只鸡,而裤脚窄得连一只蚂蚁也难钻进去;可听说我想要,他立马敏锐地察觉到它的价值,后来我不得不买了条很昂贵的烟和他交换。

当然,怀里是不能少了一把吉他的。当时一位吉他弹得很好的同学倾力教了我两个月,可我把手指头弹出了老茧也还是只会弹一个和弦,至于这个“和弦”到底是什么意思,起什么作用,我到现在都是不明白的。学不会,我只好把它放在一位同学的皮箱上,他的箱子在最上层,紧挨着窗户。有一天,他开皮箱,忘了上面有我的吉他,一掀箱盖,我的吉他就从窗口鱼跃而出,摔在走廊上,那声音听起来真是搞笑,像响了一串炸雷,又像一辆车开过,声音由强变弱,绵绵难绝。好几个寝室的同学都跑出来看,看后都哈哈大笑。

毕业几年后,我结了婚,把它带到自己的家,放在书房的一角,权当作装饰品。但这个角落的位置可能很古怪,风吹过,它发出一种像闷哭一样的声音;而我咳嗽起来,它也很恐怖地跟着嚷嚷。后来孩子出生,前妻说这破吉他发出的怪声音会吓着孩子的,我只好将它塞进阁楼,就此忘掉。

有一天,儿子给我打电话,说要给我念一首“世界名诗”——我二十年前写的诗。我问他诗是从哪找出来的,他说是在阁楼上我以前用的旧皮箱的夹层里。前妻既然没扔掉我的旧皮箱,可能那把吉他也还在。我倒是希望儿子没事时拿它出来拨弄拨弄,不知道它和二十年前的声音是否还一样。青春的故事年年有,只是换了主人而已。

文/余毛毛

猪油渣炒小白菜

在下雨,城市很静,有鸟这里那里啁啾,叫声连成一片。十一月,长长的林阴道上橘黄橙绿,落叶零星。我在树下等朋友,很愉快地来回遛达着,一脚一脚去踩水洼。一抬头,不远处有家常菜馆,红房子湿漉漉的。

我就和朋友在这家菜馆吃的中饭,摊开菜单,看到一个最质朴也最放肆的菜名。在这么个讲究环保、乐活、简约生活的年代,公然卖这么高热量、不健康的菜,几乎是一种挑衅。我合上食谱,对服务员说:“给我来一个猪油渣炒小白菜。”

菜来得很快,可见简单。菜叶青翠,像落过雨的草地,光在四处流动,呃,我承认,那是油汪汪。小白菜在猪油的润泽下,像遇到良伴的小妇人,越发出落得眉清目秀,怯怯地风韵万千。

油渣出乎我的记忆,是整整齐齐的小块,不应该是碎渣吗?当然,碎渣外形不美,且炼得过久势必枯瘦,像久历世事的人,干硬如柴。入口酥脆香浓,越美味越罪恶:不就是脂肪吗?猪身上的,迟早变成我身上的。我却因这负罪感,油然而生犯天条般的得意。

像《蒲公英》里的一碗面条,在宝石色泽的汤里闪烁;像《翻滚吧蛋炒饭》里的一盘限量版蛋炒饭,令人落泪;像《饮食男女》里的一条鱼,唤起老父亲冬眠的味觉。我的猪油渣炒小白菜,到不了这个境界,它只是还原了祖母的祖母时代的美食观:好吃,就是好吃。不计算卡路里,不管对养生是否有害,不去想三聚问题,不把“有机”作为噱头——奇怪,难道动植物会是无机的吗——它用味蕾来决定一切。这是一种任性的吃法,就好像,我曾经,很任性地,爱过一个人。

不去考虑是否正确的时间与地点,没掂量过他的钱包,听了他的承诺就相信了,知道他的怯弱,不可能不懂得那会带来伤害,但乐观地,不去想。什么都不想,只是那一刻,如帝国大厦所有的电灯全部擦亮,如银河的星全部点燃,如宇宙每一位神明都在欢呼,地动山摇地,爱着。

这一朵玫瑰,和其他每一朵玫瑰一样,都只开放了一个上午。一生为情所困,像顿顿大鱼大肉一样,是落伍过时、极其被人骇笑的方式。汤显祖所说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斯时斯世,只会被嗤之为脑残。

健康是我们要秉承一生的方式,不仅是饮食,也是感情。但能不能有一次,不那么健康?能不能有一段,纵情地、挥霍地、倾尽所有地去爱上一回,就像偶尔在小店,大声叫店家上一盘猪油渣炒小白菜。

相信我,死不了。

文/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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