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凯 徐江烽
股指期货推出后是否会像权证一样形成过度投机呢?我们认为,股指期货推出后需要投机行为,但不会形成过度投机。
第一,股指期货推出后,要使其顺利实现基本功能,就需要容许投机行为的存在。推出股指期货以后,参与者包括了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三种类型。在这三种类型中,套利和套保者主要由机构投资者组成,而投机者主要由中小投资者组成。套利或套保者通过操作股指期货和现货来达到控制风险、锁定收益的目的,需要在市场上找到相应的交易对手。而这个交易对手,主要由投机者来充当。如果在期货市场没有投机者与套利或套保的机构作对手,这些机构也可能因为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达到目的。所以,政府一方面要设立合适的入市门槛,使得投机者有参与的热情,另外一方面也要加强风险教育,防止市场成为投机的热土。
第二,股指期货推出后,不会形成过度投机。首先,股指期货与权证有很大的不同,它的期货特性赋予它促使买卖均衡的先天优势。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权证的区别:一是在交易制度方面,沪深300股指期货有强行平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等,权证则无;二是在摘牌之后持有者的盈亏计算、行权与交割上存在一定差异;三是在涨停板制度方面,权证的最大涨跌幅有具体的计算公式,股指期货则存在10%的涨跌停板制度与“熔断”制度;四是股指期货和权证杠杆效应的原理及效果并不相同,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通过保证金交易实现,权证的杠杆效应取决于权证价格对正股价格变动的敏感性。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权证的差别将使投资者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采取与权证完全不同的方式。股指期货使用保证金交易,在做空的时候只要提交保证金即可,不需要像权证创设那样,必须提交足额的股票或者行权给付用现金。在这种情况下,做空几乎没有限制。也就是说,股指期货具有促使买卖均衡的先天因素,股指期货的价格偏离价值的幅度和频率,很可能都会小于目前的权证。
其次,股指期货参与者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将占主导。机构投资者由于规避风险的需要,参与投机活动的可能性很小。而投机者主要由中小投资者组成,从统计情况看,虽然现在内地市场的股票账户数量大,但是真正拿得出一定规模资金的个人投资者只有一小部分。事实上,按照现在的沪深300点数(5100)以及每点300元的合约乘数,如果交易保证金为10%,则每张合约所需保证金为15.3万元,按照成熟期货市场实际操作经验,本着合理配置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原则,实际交易时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一般不应超过账户资金总额的1/3。就是说,按照本例,投资者大概需要45万元来做一手合约。可见,普通中小投资者无法介入。可以预料,股指期货推出后,机构投资者将占主导地位。机构投资者由于知识全面,能很好的消化利好利空消息对股市期市带来的风险放大效应,从而有效地抑制投机行为的过热。
再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对投资者教育的深入,股市期市风险已经为广大投资者所认识。在经历了“5·30”的大跌和最近上涨下跌1000多点的剧烈震荡,广大投资者对“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有了切身的体会,股市的财富效应已经不那么明显。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和理性发展我国金融市场的需要,管理层全面开展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股指期货的高门槛和高风险,也必然会把一部分厌恶风险的投资者拒之门外;而参与股指期货的个人投资者,也将会在专家的指导下谨慎操作,规避风险。
由此可见,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并不会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带来新一轮投机狂潮;相反,它推出初始很有可能是机构唱独角戏而散户观望,然后随着时间推移,散户再慢慢入场,最后形成成熟稳定的市场。(摘自2007年12月13日《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