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时下,某些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为办理业务省事,有的手里拿着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现金支票尤为多见),有的口袋里揣着本行公章及主管会计名章到人民银行办理业务。其原由为:一是如有的重要凭证存在错误或填写不符合人民银行要求需要更换时,就用印章齐全的空白凭证现场填制。二是月初银行对账时,为了方便对账,办事人员对账后,盖完印章直接送交人民银行,避免来回麻烦。
如此操作业务,严重违反了会计制度,给银行的资金安全留下了隐患。一是会计制度规定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印押“三分管”,坚决杜绝“一手清”的行为。如果印章,凭证由一人保管,很可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二是由办事人员拿着印章齐全的重要空白凭证异地办公,缺少了银行的监督,无法有效防范风险,如果人为作案,损失难以估量。因此,这种图一时方便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业务的行为,应被有关部门及时制止。
人民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市中心支行吴兰
人民银行黑龙江宝清县支行于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