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安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结下梁子。那时候我还在读高中。晨读时,他走到我面前,问我姓甚名谁,哪个班级的。我看他一眼,没说话,离开。他错就错在跟了上来,继续追问。给我留下一个“骚扰”的恶名和无可挽回的坏印象。
后来,我在北京上大学,他在四川学美术。他辗转打听到我的电话,说我们可以做普通朋友。
第一年,他说四川梅花很美,我说我喜欢。过年回家,火车都快开了,他还在四处找梅花。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捧着梅花坐了一夜火车。第二天,带着梅花和四川特产出现在我家大门外。我在睡觉,不肯起来开门。听到他和我妈说:阿姨,不进来了,东西放门口。
第二年,他实习。第一个月工资2000元。他用1500元买了条白金手链送我。我暂存了几个月,过年回家当面退给他。
第三年,他来北京看我。我没见他。后来才知道他那次是想来北京发展,因为我无言的打击,后来去了珠海。只因为我无意中说过想看看大海。那年“五一”,他当了我的导游,带我吃各种好吃的,带我逛街、陪我在海边看日出。可是,我讨厌他一丝一毫的暧昧态度,从不给他好脸色看。
第四年,我毕业。他终于来北京,在一家房地产公司。我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后来,他又找到我。我觉得他阴魂不散,恼怒不已。我们约了见面,他迟到,我等到他以后转身就走,他跟在后面拉扯,我自己跳上出租车。他紧追不放,我躲避不及。他痛苦地问我怎样才能满意。我轻飘飘抛下一句话:整容吧!我看你这样子就不开心。
第五年,他生了一场大病,病危时给我打电话。我同平时一样,冷静到漠然。
病好以后,他说死我都经历过了,我不再怕你。
他約我和几个朋友在一家私房菜见面。这时,我们已经能随意开玩笑。他一直和朋友控诉我对他的伤害。让大家觉得我该被拖出去斩了,或被狗咬了,狼吃了。
他说不管我怎么对他,总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人。他说他不敢打电话给我,只是经常会想我在做什么,过得好不好。可是,不管他为我做了什么,我从不关心他的死活。他的信,全部扔掉;他的画,质疑他的品位。
他告诉我他的现任女友就是这家私房菜的经理。她懂得欣赏他的画,挂在餐厅最显眼处。她喜欢他的长相、他的谈吐。
第六年,喝醉酒的时候,他会给我发煽情的长短信,说要来看我。但清醒后,没有消息。逐渐的,没有联系。
第七年,没有他的消息,我忘记了他,似乎按了大脑里的 Delete 键。前几天,突然在一个Party上见到他。等他走到我面前,我有些惶然。他完全变了样子,似乎是另外一个人。
他胖了足足有三十斤。曾经脸上所有凸显灵气、彰显傲气的棱角,全部被肉填满。他剪了齐肩长发,留了板寸。他不再穿具有强烈艺术家气质的花衬衫,白衬衫和灰毛衣朴素得让人意外。
他淡淡地看着我,说你好。我说我认不出你了,他说人总是会变的。莫名地,我很想说声对不起,却始终没找到机会。
想起很久以前,偶尔听到莫文蔚的歌,仿佛唱出我的心声:从女性观点让我明白地说,无论你是挖心掏肺呼天抢地或是热情如火,不止白白惹人讨厌让人嫌你嗦,恨不得没跟你认识过,你讲也讲不听听又听不懂,懂也不会做你做又做不好,你现在唱个这样的歌,你到底是想对我说什么?
我把歌词发给他。他装作不懂,依旧我行我素。
那时候,我不懂,这一辈子不计后果的对谁好,只能有一次。这一次,最纯粹、最完整。谁爱了,不代表谁就低人一等。别人爱你,不代表你就可以把这份爱当成伤害他们的砝码。
那时候,我不懂得如何给人留面子,甚至不懂最基本的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弄到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只好形同陌路。
(王天顺摘自2008年1月17日《青年时讯》,邹晓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