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
农耕社会不是《艳阳天》《创业史》所描述的社会,倒像是陈忠实《白鹿原》里的社会。山清水秀大抵不假,人际和谐则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那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社会
人类退回到农耕文明时代,是不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但认为只有退回到农耕文明时代才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恐怕是犯浪漫主义的毛病。
我还要讲讲那个老掉牙的故事。说一个穷人在海滩上晒太阳,晒的方式自然是农耕文明的方式,没有防晒霜,没有香槟酒,晒完以后也不会住到五星级宾馆冲个凉水澡。另一个富人不理解,以为这穷人太懒,放弃了致富的机会。富裕后又能如何?富人的答案,还是说富裕以后可以有休闲时光,可以晒太阳。穷人嘲笑富人:我不已经在晒太阳么?
在大酒店圈占的海滩上晒太阳,与在小渔村的码头边晒太阳,究竟有多大的福利差异,全看人的心理评价。如果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区别就是晒太阳的方式不同,我自己也愿意去鼓吹人类应该退回到农耕时代去。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农耕社会不是《艳阳天》《创业史》所描述的社会,倒像是陈忠实《白鹿原》里的社会。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个社会,又不肯读书思考,便会以为那必是一个山清水秀、物丰人俭的社会,也是一个长幼俨然,尊卑有序的社会;总之,是“天人合一”的社会。其实,在典型的农耕社会,山清水秀大抵不假,人际和谐则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那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社会,用我家乡的话说,叫做“人欺负人”的社会。
产业部门简单的生产方式,必然决定人身依附关系的发生。因为主要社会阶层都依赖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处于附庸地位,社会就产生不了超脱于生产的公共部门,在一个村落里更没有独立的公共权威。这里也有公共事务,但那是宗法领袖的兼职事务。在农业村落里,因为大家自给自足,没有建立在互通有无基础上的买卖关系,换取公共服务的筹码便只能是非物质的东西,这就是公共事务以外的服从。这里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内部秩序的维护和对外的安全保障。特别在对外冲突中,乡村领袖承担很大风险。他们的风险收益是公共事务以外发生的家族成员对他们的依从。
服从的含义是社区成员大大压缩自己的私人活动空间,将大量现代人看来是纯粹私人的事务变成“公共事务”,并交由社区权威来控制;社区权威对这类事务制定一种规则,谁违反规则,就给予谁惩罚。权威的产生,自然是不需要民主的。宗法关系,官府背景,或暴力资源,都会是最主要的决定权威产生的因素。
上面的说法是逻辑演绎,真正的农耕社会图景也大抵如此。农耕社会的人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压缩了自己的私人活动空间,从一部《礼经》便可看出个大概。小到吃饭穿衣,大到婚丧嫁娶,都有过了头的规矩。尊卑长幼之间更是有数不清的清规戒律。所以,鲁迅先生便说礼教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
中国古代妇女裹足的陋习,印度等南亚国家至今尚存的对妇女的不公正待遇,都是农耕社会极度压缩人们私人活动空间的表现。欧洲历史又如何?听听韦伯的说法。他说,农耕社会的规则“不是对抽象规范的服从,而是一种严格的个人效忠”,它的“最大特征是权力的专断性与随意性”。韦伯甚至想象“中国的农民是在光棍(地痞流氓)专横无产村民的控制之下”。后一个说法是韦伯的错误演绎,他知道中国官方对产权保护不力,便以为中国农村没有了基本的财产秩序。中国农民为了生存,会将自己的土地“投献”给官员或各类权势人物,所以,土地私有制常常变成了土地“官有制”。如果有人说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也不赖,那我们希望他们从自身做起。
若有学者以为农耕文明社会就是“桃花源”,那无碍大局,因为农民可以用自己的脚来证明学者们犯了错误。如果政治家和学者一样也昏了头,他们就会想办法把农民束缚在农村,不让农民进城。当然,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性不大了。
环境是要保护的,但不能退回到农耕文明时代。解决环境问题的办法应是通过制度调整来影响资源的相对价格。能源价格提高,会诱致能源技术革命。环境使用价格提高,也会诱致环境技术革命。现在的问题是,制度的僵局常常阻碍价格的提高。出路本来是有的,这就看国际舞台上的政治家在多大程度上承担起时代赋予他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