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丽
城市新移民的出现是中国城市化的结果,但这也直接导致了大批为人父母者“独守空房”。“空巢”家庭该如何理财呢?
李先生现年61岁,李太太58岁,都已退休。夫妻俩的一双儿女,大学毕业后,都在外地成家立业。儿子自己创业开了家公司,女儿是位中学英语老师。老俩口不想拖累子女,不让子女每月寄钱过来。儿子曾邀请父母同住,但夫妻不愿离开生活了多年的故乡,于是只得作罢。
李先生税后退休金为1800元,李太太税后退休金为2200元,家庭日常支出1800元左右。因年岁已高,他们每月花在健身和保健品上的费用约为600左右。目前,李先生手里有5万元活期存款,3万元3年期定期存款,10.5万元股票型基金。此外,还有两套住房,一套自住,市值约50万;一套出租,市值约30万元,每月租金收入1000元。另外,老俩口退休后热衷于旅游,为此每年需要支付约12000元的费用。李先生夫妇都有社会医疗保险,没有商业保险。李先生夫妇咨询理财规划师:
1、07年股市大起大落,手头的基金也跟着时涨时跌,盘点一下,虽然一年下来有不错收益,但总提心吊胆的,希望有收益不错,也比较稳当的投资方式;
2、听说现在推出了“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模式,比较感兴趣,不知道自己可否以这种方式养老;
3、百年之后如何分配遗产给儿女?是否需要提前规划?
财务状况分析
李先生家庭是典型的“空巢”家庭,儿女已独立,老俩口与孩子分开过。当前,李先生夫妇已处于养老期,两个人收入稳定,负担很轻,收支状况也比较合理。
从家庭收入构成看,李先生、李太太和投资收入各占44%、36%和20%,收入来源丰富稳定。月度节余资金1600元,占家庭收入的32%,反映李先生家庭增加净资产能力较强,这些节余资金可通过合理的投资来实现未来家庭各项财务目标的积累。
应急准备金为了应付一些意外情况而以高流动性的现金等形式准备的资金。一般来说,家庭的现金应能满足3-6个月左右的支出为合理。张先生这部分资金准备过多应适当的做一些调整。
保险方面,李先生夫妇只有社会医疗保险,缺少必要的商业保险补充,应该合理的安排好保险,确保家庭财务的稳定。
投资方面,李先生家庭的投资性资产占家庭总资产的41%,这个比率很合理。不过,对于老年人来说,高风险投资(股票型基金)占总投资的23%,这个比例不太合理,需要进一步调整。
五招玩转理财
调整活期存款数额
李先生家庭的活期存款为50000元,每月支出3400元,流动性比率为14.7,正常情况下流动性比率应为3-6倍。李先生夫妇虽收入较稳定,但考虑到老年人身体状况,家庭需留够满足6个月支出的应急基金。由此,建议李先生夫妇保留10000元活期存款并购买10000元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应急准备金。
另外30000元活期存款可用于购买债券或债券型基金。债券类基金投资的主要是国债、企业债等有固定收益的证券,本金的安全比较有保证。而且当前大部分债券型基金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业务,收益也比较好。债券型基金具有低风险、低波动率、稳健收益的特性,很适合老年人持有。
重做基金组合
退休老人的投资应以稳健为原则,健康、精神快乐第一,财富增值第二。李先生持有的10.5万元股票型基金随股市起落,高收益但也高风险,不够稳健,也影响到了心情。建议李先生将手头的基金再做一次组合,其中30%股票型基金继续持有;为规避风险,建议将剩余的钱购买大盘股基金与小盘股基金搭配,其中,30%购买平衡型基金,40%买债券型基金。
在当前市场形势不明确的情况下,构筑一个安全稳健,稳中求胜的基金组合,并适时调整非常重要,上边的组合在承担较低风险的同时,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同时又满足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不需“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模式,是指把房子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归抵押权人所有。
李先生夫妇每月有结余,既有自住房,又有出租用的房产,因此,不需要通过“倒按揭”的方式来养老。而且,这种方式当前正处于试行阶段,考虑到房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和通货膨胀因素等不确定性因素,参与这种方式养老会有较大风险。
灵活配置险种
李先生夫妇的社会医疗保险只是最基本的保障,不能满足风险管理的需要,需要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由于身体条件和年龄的限制,很难有合适老年人的保险品种,即使有,保费也很高。建议购买一些特别针对老年人的险种,如意外伤害险和疾病保险。疾病保险可以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考虑到李先生夫妇的年龄、财务状况及家庭结构,定期寿险、疾病险在这个阶段的意义已不大,建议选择消费型险种,消费型险种不仅有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而且方便客户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保险配置。此外,建议李先生家庭为两套房子购买家财险。
遗产规划
我国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人均分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李先生夫妇如果有遗产分配计划,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直接进行,以免将来导致纠纷。必要时,可以通过律师咨询获得法律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