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贵章
在深入分析入世后过渡期的新形势、新特点的基础上,并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省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指导意见》。
加入WTO以来,我国积极主动地抓住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机遇,全国上下认真履行承诺,积极应对各项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近年来,山西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分析、准确把握人世后过渡期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并结合山西省的实际,积极、有序、科学地开展了各项应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准确把握人世后过渡的总体形势和特点,加强人世后过渡期应对的协调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全省范围的、自上而下、分工负责、协调有力的应对工作机制
从2005年起,我国进入加入世贸组织的后过渡期。在深入分析人世后过渡期的新形势、新特点的基础上,并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全省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指导意见》,对全省应对工作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原则、工作目标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山西省商务厅还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同各地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推动应对工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努力建立并完善全省范围的、自上而下、分工负责、协调有力的应对工作机制。
加强了与WTO相关的信息通报与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帮助我省企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
根据近年来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已成为贸易大国,正在愈来愈多地遭受到其他WTO成员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贸易纠纷的新形势、新特点,我们重点加强了解跟踪WTO成员对我国贸易纠纷、摩擦的进展情况及双边的磋商、谈判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我省相关行业、企业予以通报,宣传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积极鼓励行业、企业大胆应诉,学会运用WTO规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针对目前WTO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各国将重点放在区域自贸区谈判的新动向,我们还定期将我国已启动的同新西兰、冰岛、澳大利亚、韩国等国的自贸区谈判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向全省企业通报,以利于我省企业掌握信息,赢得商机。
深入调查研究,配合商务部世贸司,积极做好对WTO成员国投资贸易政策的审议工作
参加世贸组织对WTO成员的贸易投资政策审议,不仅是我国作为WTO成员所享有的重要权力之一,同时也是我们全面了解这些国家现行贸易投资体制和具体政策措施,主张我国经济利益的良好时机。
根据商务部的统一安排,山西省商务厅每年都要组织专门力量,就相关的WTO成员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等领域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贸易措施及有关作法中存在的与WTO规则或国际惯例相违背之处,以及我省企业在这些被审议成员国境内所遇到的障碍和不公正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向全省各市地出口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并将结果及时向商务部反馈汇报,为维护我省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正当权益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紧清理完善地方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继续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入世后过渡期,对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我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加强经济宏观调控与管理的同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紧清理并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从而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另一方面,我们还加强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要求相关部门在制定推动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文件方面,要提前抄送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从WTO的角度提出意见及建议,以确保相关的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和透明度,并在符合世贸规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促进全省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加入WTO过渡期已基本结束,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处在一个新起点上,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尽管目前我国已成为经济大国,但还不是经济强国。经济增长的粗放型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产业竞争力还比较弱,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自主品牌在出口中的比重还偏低,以及进出口不平衡等等,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环境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严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对世界经济事务的融合加深,由贸易保护主义引发的针对我国的贸易纠纷、贸易摩擦日益加剧,而且近年来出现了新的特点。
针对这些情况,下一步山西省的WTO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进一步树立坚定不移推进对外开放的意识,准确把握我们面临的形势及任务,趋利避害,不断加强与完善全省的WTO应对工作。
要继续推动全省各级地方政府的公开、公正、透明运作,确保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经济贸易政策措施的透明度以及与WTO规则的一致性。
要继续加强WTO相关的通报、咨询及服务工作,指导、帮助相关的行业组织、企业进一步提高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强化遵守规则与运用规则保护自己的意识。
要适应新形势,把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带来的不利影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促进山西省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
1、要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参与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
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对贸易造成障碍或变相障碍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提出质疑,促其澄清、修改或废止。要深入研究行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并根据山西省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
2、结合山西省出口商品的结构特点、出口市场的技术要求加强管理
加强对目标出口方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同时,保持对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的高度敏感性,对国外相关情况的变化要密切跟踪,并尽快建立起我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体系。
3、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相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
积极开展原产地标志保护工作,支持山西省名、优、特产品扩大出口。
要进一步加强WTOA才培养工作,建立并完善山西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
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WTO业务培训,提高全省上下遵守WTO规则、运用WTO规则的意识及水平,同时根据WTO新一轮谈判的进展情况及当前国际经贸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山西省的实际,大力开展相关的研究、培训活动,培养大批的熟悉WTO规则,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