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抄

2008-01-28 02:19刘荒田
安徽文学 2008年1期
关键词:表姐

刘荒田

秋深以后,号称四季如春的旧金山,也有了料峭春寒般的冷意,而且有雨,笔直地下着,恍如一管管捏在书法家手里的狼毫笔,在大地上写满时令的萧索。家里虽有暖气,却有如循环再造的物品,虽然可用,总不脱二手货的陈旧。我还是实行乡下的老法子,卧室的窗户开一道巴掌阔的缝,再躺在床上,盖上三重被子,三个枕头把上半身抬成45度的斜角,拧亮床头柜上的灯,戴上老花镜,不胜其庄严地打开书本。雨声扁着身子挤进来,仍旧清晰,水汽凛凛的芬冽那般分明,令我宁恬。

“雪夜闭门读禁书”,是古之士人的极乐之境,可惜既无雪又无禁书,可见严寒中的孤寂与专制的横暴,在相当程度上不失为精神层面的最好反衬。退而求其次,挑了一本《英国散文选》,前年还乡,路过香港时,在旺角爬了七拐八弯的水泥楼梯,从一家外观朴素陈旧,有如耿介寒儒的“书屋”买到的,好几次要看,却读不进去。读书和爱情何其相似,甚而更难捉摸,男女之间头一次不来电,也许此生注定没缘分;好在,好书是精神上的“篮圈”,你只要眼睛的“篮球”不丢掉,迟早有一回命中它。

我入迷地读下去,伴着潇潇的雨声。我的一位能读通莎剧原文的朋友多次对我说,要领略英国古典作家的言辞之美,机锋之妙,幽默之绝,非读原文不可。我也尝试过几次,太费劲了,如果我在读大学英文系的话,是会硬着头皮,一手翻死沉的《牛津大词典》,一手作笔记,啃它个不亦乐乎的,可是,我英语程度不及格,现代英语尚且难以对付,何况古典?手头这本是新版的中译,译者态度老实,没有名家如傅雷的神采奕奕、董乐山的畅达机智就是了。

我对这本书的好感,不来自序和跋,也不来自煌煌列于其中的散文大家培根、兰姆和大诗人拜伦、雪莱,而是来自加德纳闲适小品《论雨伞道德》。作者在雨中趱行,伞却打不开,细看,这伞不像伞的破玩意不是自己的,他原来那把丝绸伞被人掉了包。然后,从错拿了人家的伞伸展开去,列举了诸多的“无心之过”,一位牧师兼文学批评家,去世后被发现他拥有大量从全国各地图书馆借来,“一直没有个适当的机会还回去的”的书籍。一位藏书家,坚决拒绝书籍出借,理由是,借书的人从来不肯还书,他自己就是最切实的例证——书房里不下四千册书,“没有哪册不是借来的”。还有错拿帽子的,有一次作者到下院去开会,挂在帽钩上的丝绸帽子被人拿走了。

这些例子,都归结到“缺乏雨伞道德”去。这种常见的缺失,无伤大雅,出于无心,揩了点小之又小的油,事后也不引起严重的良心谴责。到这里,我掩卷,对着天花板发会心一笑。说中了,我也有过呢!一次和朋友在中餐馆吃午饭,剩菜放在盒子里,拎在手里。正在高峰期,侍应生忙不过来,我们只好自己到柜台去结账。付了钱,两个人说说笑笑地在街上走,临上车时,才发觉两只手都发沉——都提着外卖盒,咦,怎么变成两盒呢?打开来看,在我原有的“干炒牛河”之外,还多了一份牛肉炒面。

想起来了,后者是别的顾客打电话进餐馆订下的午餐,我付款时,它刚做好,放到柜台上。我临离开时,光顾和朋友说话,误以为这是我放的,便来个顺手牵羊。送不送回去?送,要走一英里的路,还得挨经理的冷眼乃至“怪不得不翼而飞了”一类冷语,而且菜凉了。两人停下来,罗列“送回去”与“不送回去”的全部得失后,结论是不送。也没想及古人所教导的“慎独”,惟恐天知地知而受谴,没扔到街旁的垃圾桶去,却拿回家当了次日的午餐。如法官量刑,我的罪过涉及的金额为五块钱上下,比该文中极有声望的牧师,买三等车票却坐头等车厢要重一点。

这一类“跟自己的良心捉迷藏”的行为,“光是不让人家抓住还不够;我们也决不愿让自己抓住了把柄”。然而,连这位因为人家拿错雨伞,害得他自己在海滨大道变成落汤鸡的作者,也栽在这上面。他参加过一位阔佬的宴会,很久以后,在家里发现伞架上有一把镶金箍和金穗,刻有某政治家名字的“超级布伞”,他既自惭形秽,又恐惧不安,马上雇一辆马车,把布伞连同一封自我辩解的信,送了回去。错拿了作者的伞的“超级布伞”的主人回了信,以自嘲作了解释,事情有了十分绅士风度的完结。末了,作者说:“这完全是因为伞上刻有名字才使这个局面最后没弄到不可收拾,这是对付那类缺乏雨伞良心的家伙的最好办法。”

读完时已经夜深,雨停了,淅沥的是檐溜,不甘心就此打住似的。我轻轻起来,怕惊醒打着酣畅的呼噜的妻子,招来嘟囔的骂。蹑脚下楼,到挂伞的铁钩前,逐把看了看,一把赫然印着某家旅馆的烫金名字,惶恐起来,打开一看,伞骨七倒八歪,其破旧和让加德纳遭雨浇的,“墙角儿的那个鼓蓬蓬的玩艺儿”一般,于是松了口气,回到温暖的床上去。

睡前仍旧拥三层棉被,煞有介事地翻开《英国散文选》,攻读的是哥尔德斯密斯的《论穿着》。这位生于18世纪初,才活了44年的爱尔兰人,行文之妙,全在优雅。这种雅,和中国的旧文人有所不同,后者一雅就不免走极端,在庸俗中自高崖岸,不造出鹤立鸡群的效果不罢手。出“清高”之名,竹林七子可谓得其堂奥,坏处也在这里,被比得“恶俗无比”的平常人都不高兴。英国文人的优雅,一派雍容、和气、自在,不明火执仗地损人,很能获致雅人俗人皆大欢喜的喜剧效果,这一篇就是。

开头的大意是,英国女人最美丽,但最不善穿着。拟为油画,脸是旷世天才拉斐尔的大手笔,服饰却出自毫无情趣,对构图一窍不通的冒牌画家。当然,这一缺陷不无明智的成分——对异性没有造成过分强大的诱惑,免得追求者失去理智。作者认为,英国女人的穿着方面的缺失在于,不管个人在长相、肤色、身材上的差别,一味赶时髦,一概如法炮制,拖曳的裙尾、普鲁士软帽、宽松的裙衣。着装千篇一律的太太小姐,“服饰不是为仪仗团的上校团长定做的,就是为那三个营的皇家卫兵设计军装的服装师的大作。”

然后,具体而微地描述了近61岁的作者和66岁的表姐一起在公园漫步的滑稽场面。竭力往年轻上扮的表姐,几片麻纱做的、一侧插彩色纸花的帽子,薄麻纱制作的白长裙,高跟鞋,是穿装失败的典型。他们一路上遭到旁人讥笑,她偏偏自我感觉良好,认定讥笑都冲着“像个叫花子”的表弟来的。结果,才走了一半路,两人吵起来,拼命把对那些无礼的人的怒气撒到对方身上。终于,表姐不愿再因身边的绅士而蒙屈受辱,两人只好选个僻静角落坐下。

往下,表姐不再表演,改为看人家表演。作者只把表姐的话记载下来,不动声色,却精彩绝伦。表姐评论人的刻薄、妒嫉、小气和精明,令你边读边笑。请看她怎样贬抑一位路过的女士:“看那个穿绸衣服的老婆子,多俗气,时髦得都过了头……她丑得可以了吧,可是我告诉你,就我所知,光今年一年她就拒绝了好几个求爱的。嗯,三个从爱尔兰来学法律的绅士、两个待聘船长,还有一个英格兰牧师。最后一个好像差点成功了。她是靠生病吃药和穿衣打扮打发日子的。因此,她平日紧锁深闺,做伴的只有钱、药瓶子和猫。星期天才打扮一番到公园来,为的是一展风姿,勾到几个求爱的,再得一回感冒,好给大夫找点活干。”这里,作者虽没掺和进去,但也并非有闻必录的记者式“客观”,它透露了作者的情感指向,不湿不火的揶揄,适足展现绅士在待人处事上的分寸感。

通观布满谐谑的妙文,算得有“火气”的批评只一处,他嫌表姐“遮在胸前的蝉翼般的薄纱只一片手帕大小”,过分暴露,在表姐攻击他的手筒太大时,只回敬温和的一句:“夫人,我真心地希望,为了您的缘故,把我的手筒裁成个披肩吧。”对不会穿衣的女人的非议,出之以不着痕迹的,温和宽厚的“微讽”,合于中国古人所倡导的“婉而多讽”,不但读者看了莞尔,怕就连被讽者自身,也不会拍案而起,而只报以有点不好意思的微笑。绅士风度形诸散文,这可算典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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