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是你就是你

2007-12-29 00:00:00冯一刀
中学生天地(A版) 2007年3期


  是的,就是你。你掌控着这个信息时代。欢迎来到你的世界。
  
  美国有一本在全世界都很有影响力的杂志叫《时代》。它每年都会做一个“年度人靳”的评选,2004年的年度人物是美国总统布什,2005年是热心于慈善事业的比尔·盖茨和U2乐队主喝波诺。2006年是谁呢?是“你”。
  没错,就是“你”——互联网上内容的所有使用者和创造者。《时代>周刊的评选是在WEB2.0大行其道的背景下进行的。WEB2.0这个词可能你不一定熟悉。但说到“博客”,你一定不会陌生。如今,博客已经成为互联网内容的重要未源,这也是“你”当选为《时代》年度人物的理由之一:“在博客上写下我的想法或国寐的状态,谁会有那样的时间、精力和热情?答案就是你。”不过。《时代》在赞美“你”的同时,也指出在博客上“不仅有人类的智慧,也有人真的愚蠢”,比如那些“不堪入目和宣传仇恨的东西”。
  中国互联网协会不久前发布的报告显示,到2006年底我国博客用户规模已经达到2080万。我们中学生写博客也早不是新闻了。是的,有什么想法什么观点,有什么高兴的事悲伤的事,在博客上记录下来立刻发表,既不需要等待也不需要编辑审稿,博客无疑是自由而便利的,这种自由与便利能让人体会到写作的快乐。但是,如果滥用这种自由,也会带来纠纷和麻烦,比如,在博客上揭别人的隐私、使用侮辱性的词语诽谤他人、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等等,从而引起纠纷甚至官司。
  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因博客而起的纷争仍在不断上演。比如影星杨恭如在博客上透露另一名影星身患红斑狼疮,因此在拍很多戏时使用替身。这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网友指责杨恭如此举“不道德”。再如扬州的一名大学生在博客上发表众多谩骂、贬低别人的文章,结果被人告上法庭,本来已经找好工作的他因此也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而南京大学的一位陈教授,因为学生在博客里辱骂他,一怒之下干脆将中国博客网告上法庭,理由是这个网站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
  最近,中国博客网起草了一个《博客公约》,呼吁广大网友一方面珍视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也要提高自律意识。说到“自由”与“自律”,我们不妨再来说一件事。
  成都树德实验中学初中部有个班,每年都被评为优秀班集体,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他们有一部自己的“班级法”。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全班同学都很积极地参与“立法”,最终制订出一部完善的、包括“课堂珐”、“作业法”等内容的“班级法”。更难能可贵的是,同学们人人“执法”、人人“守法”,就连老师“违法”也要受处罚。这所学校的校长对此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同学们自己制定的“班级法”,效果比《中学生守则》还要好。
  “班级法”并不是法律,它属于“公约”性质。成都树德实验中学的这些同学正是很好地诠释了自由与自律的关系:这“法”是你自己制订的,换句话说,你有了参与“立法”的自由,就更促使你要去严格自律:反过来,正因为你严格自律,“班级法”就能更好地保障你“合法”的自由权利,学校和老师也会更尊重你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你也得以跟老师平等地面对面。
  其实,在网上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样的: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自律的基础上的,而被滥用的自由只会伤害自由本身。
  《时代》在给“你”的颁奖辞中说,“你”正在为建立“新的数字民主社会”奠定框架。个人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你”正在成为这个时代的主角。成为主角,就意味着你手里的自由更多,当然,也意味着你肩头的责任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