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MBS从试点到推广的障碍分析

2007-12-29 00:00:00王晓文
中国市场 2007年6期


  摘要: 在监管方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中国建行成功推出我国第一单MBS试点方案,但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全面推广该产品的法律与市场环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和建立统一的资产证券化流通市场,是解决我国MBS从试点到推广的具体方式与手段。
  关键字: MBS(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推广
  
  一、我国MBS试点方案简介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简称MBS,是指金融机构将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过程。标准的住房押贷款证券化运作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首先,由住房抵押贷款机构充当原始权益人,以“真实出售”方式将其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债权合法转让给特殊目的机构。其次,特殊目的机构将其组成抵押贷款组,经标准化处理、信用评级及担保公司担保升级后,发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并向原始权益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和向相关中介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第三,在证券发行后,特殊目的机构需要聘请专门的服务商来对已经证券化的住房抵押贷款资产及其现金流进行管理。
  2005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中国建设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单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建行作为发起人委托中信信托发行不超过31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建设银行从上海市、江苏省和福建省三家一级分行中筛选出了15000余笔、金额总计约30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组成资产池,委托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这是国内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债权证券化产品。该信托的第一次利息将在2006年1月26日予以支付,信托的法定最终到期日为2037年11月26日。建行本身将购买其中9050万元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余的29.26亿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按照不同信用评级分为A、B、C三级。在29.26亿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中,A级为26.69亿元,B级为2.03亿元,C级为5279万元。MBS将和按揭贷款一样,采取每月付息还本,并采用浮动利率。
   MBS的实质是为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一种融资制度安排。此次建行首发MBS的证券发行从发起人到承销商都是以银行系统为主体的,相比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此次MBS首发的模式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