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微观风险及其防范的探究

2007-12-29 00:00:00毛青松
中国市场 2007年40期


  摘要:将BOT的风险进行科学的分类和有效的识别,探究其成因,从而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防范,对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本文从独特的视角出发,将BOT风险分为宏观风险和微观风险,并对微观风险的主要内容、表现形式及其防范措施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关键词:BOT;微观风险;防范;探究
  
   BOT是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的缩写,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BOT项目风险按其起因可以分为宏观风险和微观风险。所谓BOT项目的微观风险是指在运行过程中由项目自身的各种因素产生的风险。BOT项目的微观风险包括市场前景风险、BOT主体的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投标失败风险、建设与营运及维护管理风险、项目移交风险等。
  
  一、BOT项目微观风险的主要内容
  
   1.市场前景风险。系指对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分析预测不准所带来的风险。
  2.BOT主体的信用风险。系指项目参与各方因信用缺失而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即项目参与方借故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给项目带来的风险。
  3.技术风险。该风险在项目的建造和运营阶段都会出现。主要是由于建设施工和运营管理单位未使用成熟的技术而给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的风险。
  4.投标失败风险。该风险出现在项目招投标阶段,主要由于投标方在各项可行性研究中的失误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可能。
  5.建设管理风险。系指由于项目建设的承担者在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不善而导致项目建设成本超支、项目中途停建、项目不能按时完工及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可能性。
  6.项目运营和维护管理风险:是指项目运营者由于其在项目生产经营及维护中的管理不当而带来的风险。
  7.项目移交风险。系指由于在项目移交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而给项目主办者或政府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二、BOT项目微观风险的主要表现
  
  1.市场前景风险主要表现在:产品的现实需求量比预计的小;预计价格超过购买者或用户的接受能力,或者价格上调幅度达不到预计的水平;是所需的原材料的供应水平和价格偏离了估计的标准;四是对市场竞争估计不足。所有这些最终表现在项目生产经营费用增加、销售收入难以达标、现金流量不足等经营成果上。
  2.BOT主体的信用一旦出现,其后果有时候相当严重,比如会造成资金短缺、产品销售困难、管理效率低下、工程延误、工程停建、无法完工、保险得不到及时足额补偿等。
  3.技术风险的后果主要有:增加建设和运营成本,或使建设成本超支,或使运营绩效降低;出现比较严重的技术风险时,导致项目完工延迟等后果。
  4.投标失败风险的后果主要是:给投标人造成财务上的损失;浪费投标人相当多的时间;给投标人的声誉带来损失
  5.项目建设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承担者在财务管理上实效。比如建设承包方缺乏严密的预算制度,建设成本超支;二是建设承担者在作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缺失或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作业、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或重大事故的发生,进而使建设项目中途停建或完工延误。三是由于设计、施工等管理的缺陷导致项目的质量不符合要求。
  6.项目运营及维护管理风险的主要表现:运行管理者选择不当,从而影响项目正常运营;运行管理者在采购、生产、销售和财务等日常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而使生产经营费用增加,项目绩效减少;维护管理不当使项目性能达不到应有的水平。
  7.项目移交风险的主要表现:一是项目财务问题不清,即项目移交后,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还存在遗留问题;二是项目性能、生产能力没有到达完好的水平;三是新的员工队伍缺乏驾驭项目的生产经营的能力;四是项目的技术、设备、财务、管理、经营等历史资料缺失等。
  
  三、BOT项目微观风险的分配与防范
  
  1.市场前景风险的防范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和科学的市场预测,应该用动态的、定量的预测方法对市场前景进行分析和把握。针对现实需求比预计的小以及市场竞争估计不足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防范。与项目产品的买主或项目设施用户或代表政府的部门通过签订或取或付合同、使用合同及最低支付额合同来保证最低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在特许协议中对限制竞争条款加以明确。为了规避实际价格低于预计水平的风险,可以采取的措施有:由代表政府的机构(或实体)和项目公司签订长期购买协议,终端用户可接受的价格与长期购买协议价格的差额由代表政府的机构(或实体)来承担;政府保证给予相应的补贴;建立独立账户,通过独立账户,优先支付项目债务及利息;政府在项目建设期,提供附属贷款,保证偿还债务和利息。原材料供应市场前景的风险,一般的防范措施有:与政府的公营机构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保证原材料按既定价格并按质按量供应;若原材料市场价格超过预测值的一定幅度,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2.BOT主体的信用风险的防范,除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方的违约责任、正确选择管辖法院、仲裁机构及准据法外,还须对项目的各个主体提出针对性的要求。政府在特许协议中,明确界定政府和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出具履约担保或安慰函,并对项目保证的条件给予实质性的落实;项目承办人提供股权资本或其他形式的支持,公开有关财务信息和担保手续;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合同或其他现金差额补偿合同,防止其不能履约而出现的资金短缺的风险。同时项目公司应公开其财务信息和担保手续;建设承包商提供银行担保函以保证赔偿其未能履约而造成的损失;供应商提供长期供货合同以保证原材料按时按质足额供应;项目产品买主或使用者提供长期购买合同或使用合同,以保证市场容量的稳定性;项目运营方提供先进管理、经营水平的证明;保险公司:保单支付能力的证明。
  3.技术风险的责任应该分别由建设承包商和运营者来承担,规避该风险的措施有:采用成熟的技术并提供性能担保;进行商业投保,或签订技术担保合同。
  4.防范投标失败风险的措施有:在项目初期就对项目进行科学识别,并对项目的技术与财务的可行性及融资方案进行系统的认真分析;研究项目招投标的环境,包括分析政府建设项目的目的及可能对项目设定的条件;对竞争对手进行分析;选择自己了解并在技术等方面有优势项目进行投标。
  5.可以采取综合措施来防范BOT项目的建设风险。选择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工程承包商。工程承包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经验、过硬的技术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与工程建设承包商签订固定价格的“交钥匙合同”,即工程建设费用一次性包死,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费用超支,项目公司不负责追加款项。在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对成本控制、完工等方面约定明确的惩罚和奖励措施,同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分阶段结算和节点工期,并设定工程保险、履约保证、索赔程序、质量监理等条款。项目承办人提供完工及延长完工担保。完工担保是指贷款银行等债权人要求承办人将一定数额的资金存入指定的托管账户。若工程因超支等原因未能完工,则由项目承办人承担还款的义务。延长完工担保是指项目建设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承办人对项目债务的担保须延长至债务偿还结束为止。银行等债权人提供备用信贷,即在建设费用超支的情况下,由银行等机构提供额外贷款来弥补资金的不足。额外贷款的偿还主要通过延长特许经营期限、提高项目产品价格、承办人提供担保或追加投资(往往以附属债务形式)来实现。建设承包商提供项目建成担保并要求在其能够控制的范围内对出现的成本超支和完工延误等情况承担责任。在管理制度方面,建设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健全的财务制度、完备的施工和安全制度等,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尽量避免作业和安全事故的出现,杜绝重大、特大作业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质量监理规定,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对于偷工减料等影响项目质量的行为进行惩罚性的合同约定;同时建设承包商对项目性能提供担保。政府通过对项目设备进口免税、对施工所需的基础设施给支持等措施,帮助项目建设承担者降低建设管理风险。政府有关机构按照特许协议,对项目的建设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建设承包商对管理中的某些风险通过商业保险来进行规避,比如意外施工作业事故等方面的投保。
  6.规避项目经营、维护管理风险的措施有:对运营商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的运营商;政府部门向运营商提供有效的政府执照,并为运营商运的营提供便利和有效服务。运营商须建设高效的管理、员工队伍,以适应项目日常运行、维护的需要。项目公司与运行管理者签订运营承包协议,其中约定,项目运营者对因自身经营管理造成的亏损负责。运营商通过理商业保险来规避运营管理中的某些风险,比如意外生产作业事故等方面的投保。政府按照特许协议,对项目运营的日常管理进行检查审计。政府部门对运营商的维护流程和计划进行核准,并监督和抽查运营商的维修工作。政府部门对运营商的非定期维修的计划、费用及其安排进行监督检查。
  7.规避项目移交风险的主要措施有:政府部门应该在特许协议中约定在项目移交前一定时间(一般一年以前)就介入项目的生产经营中,并对项目的日常经营、维护管理进行监督,其中项目的重大经营活动须经政府部门的同意。在项目移交前,项目公司须将现有的债权、债务事宜处理完毕。项目公司对移交后项目的性能提供一定时间的担保。在移交前妥善处理好现有职工的去留和新职员的培训问题,确保项目移交后不因员工的变动而对项目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公司和运营商须按照约定移交完备的技术、设备、管理、经营等各项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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