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时代中国高校普及知识产权素质教育的思考

2007-12-29 00:00:00钱矛锐
中国市场 2007年44期


  摘要:在知识经济时代,重视并普及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素质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与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的大势以及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不相适应,在高校普及知识产权教育不仅是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需要,而且也是当代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需要。高校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既要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又要与大学生的创新教育相结合。
  关键词:知识经济;知识产权;素质教育;高校;普及
  
   “人类将在21世纪的下半叶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逐步取代传统的工业经济已成为必然的趋势。知识经济以开发利用智力资源为生产力,通过科技进步和知识创新来发展经济,其核心是以知识产品的生产、开发、利用和传播为主要模式。作为对知识产品进行产权归属界定和激励保护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则使得知识产权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权利和财产形态。事实上,在知识经济下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竞争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占有和运用,已成为左右国家科技、经济竞争和国际贸易成败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已升华为国际竞争的一个焦点,并成为一个国家集聚综合国力的关键要素。一些创新型国家甚至提出“知识产权立国”,把知识产权当作国家基础性的战略资源,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要的竞争手段,把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作为指导科技创新、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优化产业技术结构的重要措施。但从根本上讲,一个国家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占有量最终仍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而如何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保护、管理和运用的能力,就在于知识产权教育的普及。然而由于我国还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公众教育计划,以至于我国国民的知识产权社会意识仍然十分淡薄,相应导致了我国科技和文化的自主创新能力还比较弱。从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来看,重视并普及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素质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和思考
  
  在我国,除知识产权和法学专业以外,其它专业的知识产权教育普及程度很低。在绝大多数高校,除知识产权和法学专业的学生要必修《知识产权法》及选修知识产权相关课程以外,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几近空白,仅仅是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的一章,最多两个学时。当然也有少数学校将《知识产权法》作为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辅修法学专业和攻读法学第二学位的一门课程,而对法学专业以外的硕士生、博士生根本不开设《知识产权法》及知识产权相关课程。事实上,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与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的大势以及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不相适应,也和我国对当代人才和国民所应具备的知识产权素养要求不相适应。大学是一个国家知识型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大学生毕业后也主要从事知识的生产、管理、传播和运用等工作。因而知识产权制度作为知识生产、管理、传播和运用的通行规则,对大学生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知识产权观念深入人心,而大学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最高阶段和终身教育的准备阶段,在高校阶段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以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和意识极其重要。而如何结合我国高校教育的现状,着力于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体系的构建,则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经验。
  早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就已经把知识产权教育列入高等教育的内容。进入21世纪,日本根据本国的发展需要,于2002年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目标并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教育体系,这个体系甚至还包括针对中小学的知识产权启蒙教育。日本的举国知识产权体制和完善的知识产权教育体系,使得日本成为从知识产权战略中崛起的最成功的国家。除了日本在高等教育中普及知识产权教育以外,美国、德国、印度等国都是以高校为主体推广知识产权教育。由于知识产权教育广泛涉及科技、经济、管理和法律等跨专业学科知识领域,故而以高校为核心进行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最具有现实可行性。当然,该普及层次的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应属于受众面广、课时不多、内容全面但却浅显的纯基础性素质教育模式。
  
  二、中国高校普及知识产权素质教育的必要性分析
  
  1.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需要
  知识经济是依赖于主体创新的经济,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是这一经济得以发展的源泉,人创造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增长因素。由于不断创新和全面发展的人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使得人对客观物质资源的依赖性大为降低并转而依赖于更多知识产品(财产)的创造。而知识是人所开发的,人是创新的主体和智力资源的载体,于是知识经济也为人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因而不论任何人在任何一个专业领域所创造和拥有的知识,一旦能够产生经济价值,就成为了社会的知识财富。然而知识财富相对于有形的物质财富来说,具有公共产品的非消耗性、可复制性和易操作性等明显特点。这就意味着知识财富的使用不具有排他性,可供许多人共同享有和使用,这就使得侵犯他人的知识财产会变得十分容易并造成人们对发明创新的消极。因此,如何避免这一情形的发生以最大限度地激励人们知识创新,调动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则成为知识产权发展的关键因素。这就需要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创新来推进知识经济的发展,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就是用知识产权的法律充分赋予人们进行自由创造和维护其创造成果利益的权利以促进人们的不断创新。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对智力财富和资源的激励、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其为知识的创新提供权利保护,使得人们能够勇于创新、大胆创造,不断创造新的知识财富来推进经济的持续发展。要使社会主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适应知识经济对知识创造的内在要求,就必须极力弘扬主体的权利意识,充分赋予人们广泛的权利,严格保护权利的正当行使,使之成为人们发明创造的精神动力。“现代法意识中的最根本因素是主体性意识,包括对本人的权利主张(自由)和对他人权利尊重(平等)这两个互相关联(团结)的方面。”鼓励对自己智力成果的权利主张才能为发明创造提供动力,而对他人智力成果权利的尊重则有利于知识财产的保护以进一步促进发明创造。因此,知识经济时代是全面走向权利的新时代,大学的素质教育或通识教育既要强调做人、做社会的成员,也要强调做国家的公民,而主张和尊重权利(特别是知识产权的)意识必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公民最基本的思想道德品质。因此,知识产权教育不仅是一门知识课或专业课,而且是一门道德品质教育的法律课程,对学生的成长极为重要;应该像公共政治课一样,把知识产权普及课程落实为教育计划内的一门必修课。
  2.当代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需要
  在知识经济的作用下,当代经济的竞争正在从有形的竞争转向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的竞争。在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财产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将构成现代社会最重要的财产类型,以技术和信息为主导的无形资产经营将逐渐取代有形资产的规模扩张,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无形资产的财产和权利形态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的趋势下,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就成为知识经济下必要的文化素质。中国高校虽然集中了人才培养最优越的教育资源,但其知识产权教育的普及程度很低,并没有承担起培养学生知识产权基本文化素质的任务。这种状况不利于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及其专业知识的普及提高,甚至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将制约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为今天高校课堂上的大学生不仅是国家和社会明天的科技和知识创新的主要力量,而且也是国家和社会的知识财富的管理者和守护者。因此对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应大力加强和普及大学的知识产权教育,让“知识产权课程的开设应当像英语、计算机课程一样成为基础课程”。当然普及知识产权教育并不是要把每个大学生培养成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者,而是要让正确、系统的知识产权知识成为大学生的基本文化素养,因为这个群体是未来先进科学技术的掌握者和开创者,其产出和控制的先进科技知识的数量和质量将决定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前途命运。因此当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和智力资源成为经济增长中最重要的财富时,创造这种财富以及维护和利用这种财富的能力的培养,就成为高等教育进入21世纪的主要任务,即知识产权素养应成为大学生文化素质的基本构成要素。
  
  三、我国高校普及知识产权素质教育的对策思考
  
  由于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需要作为大学生的基本素质教育而展开,同时出于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因此知识产权教育不应是孤立的系统而应当与其他素质教育相结合,从而在整体上的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一方面,高校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要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