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这是农村基层党委、政府的首要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设法让群众先有财产。收入和财富是一个存量和流量的关系,我们所有的财富都是由收入转化而来的。要引导群众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劳务经济、第三产业等发展,通过农村经济增长带动群众收入增长,通过收入增长来积累更多的社会财富。这样,才能使群众家有积蓄,有财可理,从而有条件实现财产性收入。
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机制、体制,充分调动群众的创业热情,充分激发群众的创业欲望,引导群众树立“人人当老板、人人争创大业”的思想,敢闯、敢拼、敢干,让一切创业智慧都充分燃烧起来,让一切创业热情都迸发出来,努力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为推动经济增长、加快财富积累创造良好条件。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意味着群众的收入不仅来自工资等所得,而是趋向多元化。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投资渠道的拓宽,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人们从这几年股市、楼市的增值效应中充分领略到了财产性收入的魅力。作为地方党委、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群众财富增长提供一些多元化的途径。
一是要创造平台,建立有利于群众多元化投资的渠道,引导群众积极、稳妥、合理投资,减少投资的盲目性;二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控制农资价格,降低生产成本,保护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民收益水平。要保障进城务工经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其劳动报酬在市场分配中的比重,这样人民群众才能更多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丰硕成果,才能为更多的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和财产性收入提供经济基础;三是要提升群众的理财观和理财水平,使普通群众成为懂投资、懂理财的行家里手,使他们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引导他们不但可以通过储蓄、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不动产投资等金融产品的投资获得股息、利息、分红,而且可以通过其他的投资兴办第三产业或者从事其他行业来使自己的财产增值。要积极推进物权管理办法改革,进一步明晰群众的房屋、土地等产权,让它们成为可以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等广泛交易交流的金融资产,让群众原来死的不能动的财富转变成可以再生更多价值的活资本,从而有效解决群众住宅、土地不能自由流转、大量土地房屋长年荒芜的问题,有效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
依法保护合法财产。要从宏观上不断完善以《物权法》为基础的有关财产权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尤其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征用群众财产过程中,要确保群众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不受侵犯,才能使“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目标落到实处。(作者系中共河南省陕县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