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专利权质押运行机制的建议

2007-12-29 00:00:00杜蓓蕾安中业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20期


  立法者设计专利权质押制度的目的有三:一是保障债权的实现,二是融通资金,三是充分发挥专利权的效用。然而在专利权质押制度确立的10年之后,专利权质押的实例依然寥寥无几,相对于蓬勃发展的股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的发展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客观地说,专利权质押的立法规定较为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具体地规定了专利权质押的程序及专利权质押的设定、效力和实现。立法上并不存在明显的缺陷,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专利权质押实施如此缓慢呢?笔者以当前专利权质押设定机制为切入点,深刻分析专利权质押在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若干完善专利权质押运行机制的相关建议。
  
  一、专利权质押的运行机制的内涵
  
  专利权质押制度,简单地说,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