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动态监测

2007-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20期


  安徽省肥西县多种模式
  建设新农村的尝试
  
  一、肥西县新农村建设现状
  肥西县在新村建设中,采取改造型、新建型、保护型三种模式。各乡镇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各自的方式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尝试。目前,全县呈现多种建设模式。这里重点介绍几个有代表性的示范村:
  (一)铭传乡启明村
  该村为新建型,乡政府实行统一规划、选址、建设,统一拆迁安置。目前,已新建房屋44套,每户建筑面积156平方米,建设方估算单价每平米近900元(未决算),乡政府承诺农户按每平米500元回购,户均承担8万元,扣除拆迁补偿费3—4万元,尚需补交4—5万元。此外,乡政府共需投入400多万元(其中每户拆迁平均补偿4万元,约150万;建筑单价补贴近400元,约250万元;基础设施等建设费用)。这种模式的突出问题是造价高,脱离了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农户年均收入1—2万元),政府大包大揽,群众完全被动参与,政府和群众都难以承受,无法推广。
  建设意义:为刘老圩(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故居)旅游开发打造环境。
  (二)山南镇小井庄村
  群众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建设面积,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选址,统一组织建设。目前,拆迁安置81户,每户居住面积30—140平方米不等,建筑单价约650元(包括基础设施),镇政府承诺农户按每平米550元回购,群众扣除拆迁补偿费,每户约补交1—2万元左右。山南镇政府共投入约400万元(包括每户拆迁补偿4万元,约320万元;建筑单价补贴100元,约80万元)。这种模式群众基本满意,能够承受。但政府拆迁补偿负担过重,不能推广。
  建设意义:做靓小井庄红色旅游(小井庄是全国包产到户发源地)。
  (三)官亭镇张祠村
  镇政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新村选点、建设样式、面积大小进行规划设计,每户面积140平方米,由群众按规划设计自行建设。目前,新村自愿入住已有42户,政府采取每户补偿1.5万元(分三次发放补偿—新房打基础、封顶、老房拆除)的办法鼓励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再加上征地和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等费用,政府共投入约200万元。镇政府采取退宅还耕争取项目资金(已到位390多万元)进行投入,此项目的实施镇财政没有背上包袱。这种建设模式,体现了政府积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的方针,实现了政府和群众都满意的结果。这种利用政策争取资金的做法值得借鉴。
  (四)高刘镇连环村
  高刘镇政府结合合肥新机场建设拆迁,引导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政府没有投入一分钱。连环村村委会提供安置点土地,结合群众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每户建筑设计面积为120—140平方米,群众按每平方米650元的价格购买,由开发商进行统一建设,村民委员会对基础设施投资给以补贴并负责销售,在安置拆迁户的同时,允许连环村村民购买入住。这种建设群众愿意,政府满意,在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项目建设时,可以借鉴参考。
  (五)柿树岗乡周桥新村
  该村的新农村建设很有代表意义。该村充分利用原有的村庄基础,只对房屋进行简单整治,同时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对房屋简单整治的建筑材料由群众自己筹集,政府统一施工建设。全村共189户,政府投入不到100万元(包括水、电、路),每户农户也只需要拿出几千元。周桥新村现有篮球场、乒乓球台、小花台、小游园,每户通水泥路(可兼做晒场)、自来水,农户的主房面积约100—120平方米,副房面积20平方米左右(包括猪圈、厕所、工具间),每户还建有一座8立方米的沼气池,功能设置合理实用,既满足了生产生活需要,又不铺张浪费搞花架子。在改造中,乡政府和群众投入少,对以村庄改造为主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综上,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一是有效地节约了耕地。二是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三是社会公益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善。四是新村内的环境得到了全面整治。
  
  二、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划行为不科学。表现在:(1)示范点规划更多地是体现乡镇领导和专家的设计理念,没有充分征求群众的意愿,没有充分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实施情况。(2)论证时缺少深入群众、深入生产生活实际。有的示范点、整治村严重超标规划,贪大求洋,脱离实际,增加了政府和群众的负担。(3)在规划实施的时空方面缺少弹性,即对未来发展空间和完成建设内容时间的连续问题没有延伸,给人的感觉像是一个很快就要完成的房地产项目。(4)规划的监管缺位,出现一边在轰轰烈烈抓示范点建设,一边继续乱搭乱建,规划制约力不强。
  二是政府行为过于突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政府只是起引导作用。有的乡镇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或为了出政绩树形象,采取大包大揽的做法,把政府的主导作用变成主体行为,从新村的选点、规划、房屋的设计、面积、造价等等都是政府说了算,导致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群众还不满意。
  三是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较大。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群众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于是政府就采取补贴奖励的办法,甚至对规划点外的农户给予高标准拆迁补偿,以此来吸引群众参与这项工作。政府因此投入了大量的财力,财政负担压力过大。
  四是群众的承受能力有限。目前多数群众的生活水平还不太高,收入很有限,许多群众的大部分收入,还是靠打工得来的,即使有了一些存款,也不是太多。如果盲目地追求新房建设,很可能使一部分人重新回归贫穷,出现住新房、借新债、过苦日子的现象。
  五是新农村的产业支撑力不强。政府计划安排的许多产业,除极少数外,对农村经济整体发展的带动力并不强,产业支撑能力很弱,群众的收入还是靠原始耕作和外出打工来维持生活。许多新房子建好了,常年居住的都是老人和孩子,青壮年都外出打工去了,当地的生产仍旧发展不起来。
  
  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新农村建设可能要经历10—20年的时间,甚至更加漫长。当前要做好长远规划和长期建设的思想准备。
  一要进一步抓好新农村的规划工作。把新农村的近期建设和长期规划与交通、教育、卫生、商贸、产业布局调整等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建设。在抓好规划编制的同时,还要强化对规划的监管。
  二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设新农村。新村建设可以与工业建设拆迁安置相结合,与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拆迁安置相结合。
  三要切实抓好示范效应,带动面上建设。在抓示范村建设时,一定要把有限的资金重点投放到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上,使新村的水、电、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贸等设施不断加以完善,推动面上新农村建设的开展。
  四要拓宽新农村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也可以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
  五要着力发展生产,提高农民收入。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特别是发展现代农业。走农业产业化之路,用工业化理念抓农业,突出发展养殖、苗木花卉、菜瓜果和生态观光农业等,逐步实现“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不断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民生活宽裕。
  六要注重对农民的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可以结合“阳光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培训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
  
  莱阳市在村企共建新农村
  活动中不断创新形式
  
  在村企共建新农村工作中,山东烟台莱阳市广大村庄和企业着眼于村企“互利双赢”,创新共建形式,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共建活动中来,在实践中涌现出不同类型、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结对共建模式,对今后村企共建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
  
  
  第一种:资源互补型
  大吕疃村联合全村501户村民,将2000多亩农田集中起来,先后与吉龙、北海等加工企业取得联系,按照企业要求,实行订单种植、划片管理、集约经营,从而实现了种植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土地的合理利用。现在村民仅种菜一项,人均年收入就达5300多元。
  围绕为食品加工企业配套,全市有20多万劳动力参与到产业化经营的种养、加工、运销等环节,约占全市劳动力总数的1/2,农民收入的40%以上来自于产业化经营。全市涌现出10万个蔬菜、果品、畜牧生产专业户,每年仅原料收入一项就达20多亿元,户均2万元以上。
  
  第二种:属地互助型
  桃源庄村充分发挥自身紧邻烟青一级路、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先后引进鸿达建工轻钢厂等三家企业,并在其帮助下投资建了轻钢厂配套辅助厂,然后又建了两个大型车间及普通出租房,引得昌阳沙发、民兴玻璃等多家企业纷纷前来落户。众多企业的落户解决了本村100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仅此一项就使村民年增加收入80余万元。
  
  第三种:回报故乡型
  田格庄村党支部书记董元高,此前一直在市开发区经营着一家效益不错的食品加工企业,是莱阳较有名气的企业家。回村后他号召村民建立蔬菜种植基地,实行订单农业的办法,将全村741亩土地中的400亩调整出来,与龙大、恒润、奥峰等一些骨干食品企业积极沟通联系,建起了规模较大的蔬菜种植基地,与企业签订种植合同,明确最低收购保护价格,保证了种植户的最低收入。同时建立了村工业园,加大了对韩的招商引资,目前已有5家韩资企业来村工业园落户。
  
  第四种:激活内力型
  光山村没有便利的交通优势,但在村支部书记初保志的带领下,扬长避短,充分激发群众建设新家园的积极性,利用外地山石发展石材加工,利用耕地和人力发展食品加工业,走“工业强村”的发展路子。目前,村级工业园区已初具规模,拥有企业8家,职工600余人(全部来自本村),年实缴税金达200万元以上。企业积极参与村庄新农村建设,在连村路建设、村街道整修过程中,大洋食品冷藏厂和光山石材厂分别出资20万元,其他企业也以提供水泥、沙、石子等形式,全力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了投入不足的问题。
  
  第五种:借助外力型
  濯村通过对外商租赁的形式将8100亩土地整体出租给外商种植葡萄、黄金梨等农产品,作为外商企业的原料基地,原来在这些土地上劳作的农民由此嬗变为“农业工人”,群众由此每年获纯利800多万元。
  
  泰州市积极完善
  粮食直补政策
  
  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将粮食直补政策的落实放到“建设新泰州,全面达小康”的全局工作中进行统筹考虑,将保证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有机结合,通过改进粮食直补面积核定办法、稳定水稻直补政策、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粮食补贴制度。自2004年全面实行粮食直补政策以来,全市粮食直补资金逐年增加,补贴办法日益完善,政策效应不断放大。4年累计发放直接补贴42620万元,共有113多万农户、362万农民受益。
  一是改进粮食直补面积核定办法。按照省政府要求从今年起改变了粮食直补面积核定办法,将原来按水稻、小麦实际面积补贴改为按核定补贴面积补贴。补贴面积按产需供求大体平衡、确保全市口粮自给的要求自上而下进行核定。具体办法是:对市(区)水稻直补面积依据去年实际补贴面积核定,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依据有关耕地面积资料核定,分别下达到各市(区)。市(区)政府要在辖区范围内制定统一的到户面积核定办法,逐级分解并负责将补贴面积核定到户。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后,一定3年不变,3年内农户增加的粮食种植面积不增加补助;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实行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转包协议处理。并按照省政府决定提高了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按核定面积,每亩补贴提高到30元,全市补贴面积为346.98万亩,补贴总额达10409.4万元。
  二是改变补贴兑付方式。将直补资金实现“一折通”发放,免费为113万农户办理了“财政涉农补贴专用存折”,构建了环节少、效率高、公正透明的补贴资金发放平台,大大缩短了补贴资金在途时间,减少了工作量,降低了行政成本。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补贴面积公示、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和重点信访督办的制度,使粮食直补工作置于广大农民监督之下。市和市(区)层层组织力量,年年开展检查,严肃处理粮食直补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政策落实情况一年比一年好,农民信访量逐年下降,大部分市(区)实现零信访。广大农民群众对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工作满意度普遍提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