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中“反文化”现象思考及对策

2007-12-29 00:00:00陈宇京
人民音乐 2007年6期


  中国音乐教育具有悠久的发展史,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中国文化的灿烂辉煌,面对现状可以找到我们的不足。当前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界存在一种“反文化”现象,这种现象如果得不到改变,其结果将对21世纪的音乐教育产生相当恶劣的影响,因而令人担忧。冷静的思考可以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了未来音乐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客观正确地认识现实,找准中国音乐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前 言
  
  所谓“反文化”现象,即人类社会中一切违背或者违反人类文化发展进化规律、不利于人类文化进步的短时间文化逆向活动现象。反文化现象是人类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不谐和音,性质及影响恶劣,并对社会及意识形态的健康发展产生阻碍作用。
  自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音乐教育学生综合素质低下、师资整体水平日趋下降等反文化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其成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宏观调控力度不够;二、高等院校扩大办学规模;三、考生盲目从艺。
  高等院校作为高等教育行为组织实施单位,考生作为高等教育行为客体,其间产生的主动与被动、积极与消极等诸多对应关系,将直接影响高等教育的最终质量。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主要包括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具体教育单位行为落实两个方面,因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宏观思维和操控及引导、整个社会价值的判断标准及原则等多种因素,都可能促使高等音乐教育事业领域中某一现象的产生和消亡。针对具体现状特别是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现象个案,作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为主体,应适时关注、考察,认真思考其产生的客观缘起,并提出促进或者调整的具体方案、战略性对策。
  
  一、当前高等音乐教育“反文化”现象列举
  
  当前高等音乐教育“反文化”现象主要表现:
  20世纪90年代,国家大规模扩大高校招生,这种政策客观上造成音乐专业考生比其他专业考生综合文化成绩低200—350分的事实,导致社会、家长、考生对于“音乐”与“文化课”地位认同误差,以至于音乐生源鱼龙混杂,“鱼”满为患,“真龙”另谋生路。社会对于音乐人才判断标准即:“学音乐的人,文化素质低!”并有殃及德才兼备人才之势。此举直接后果是音乐教育师资、生源恶性循环,本因为综合文化成绩不好才中途改学音乐的人,竟可一跃而为高校“音乐教师”。
  
  (一)没有师资梯队的非音乐专业院校办高等音乐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音乐专门研习者和业余爱好者越来越多,再加上国家高等教育扩大招生的具体政策,致使众多人士认为:音乐人才市场大,扩大音乐教育招生和办学规模,可以提高办学规模和效益。因此,我国目前拥有音乐专业的高等院校不胜枚举,并以专业院校、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为主,三足鼎立。
  目前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中有一个可笑的事实:许多以农、林、牧、渔、能源等专门资源研究和自然科学理论、技术教育为主的高校,居然成了高等音乐教育的弄潮儿,其呼声甚至超过了有着几十年办学经验的专业院校。笔者曾就此类院校音乐师资做过专门调查,结论:师资年轻,没有音乐教育专家,谈不上梯队结构。
  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杨燕迪先生在2004年4月6日由中央音乐学院举行的“院长论坛——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上曾有如此言论:“据我所知,有些师范院校的音乐学院、音乐系办学的能力和水平,确实令人摇头。这种‘高等音乐教育’,是非常荒谬的。因为一些小的地方院校,不在中心城区,没有什么音乐生活,所以学生根本就没有文献的概念,也不听音乐会,四年就是学点非常粗糙的技艺。在这种条件下培养出来的学生,显然不是我们所要求的‘音乐人才’。”①既然没有“我们所要求的‘音乐人才’”作为支撑,却有如此之多的非专业院校正在大批量、“高效率”地进行着“专业音乐教育”,经过他们生产并走上社会、呈几何式增长的所谓“音乐人才”,在人才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中又会有怎样的一番作为呢?答案——要么不能胜任音乐创作、舞台表演、音乐教育工作,要么改行另谋出路,难逃湮没于社会竞争大潮的噩运。
  高等音乐教育要求个体教育行为主体必须以掌握较高演奏、演唱的基本技能技巧为基础,具备如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等学科知识结构、适时判断评价分析能力,以及较高层面的音乐审美意识。年轻教师除了年龄优势以外,对于音乐教育而言有着太多的不利因素。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是音乐事业历经千年已成共识的一般规律。许多音乐专门习练者经年累月之后,仍然停留在“为技法而技法”的“音乐匠人”的客观事实,便是这一规律的反面有力佐证。即便经过长期专门音乐学习,整体文化底蕴不深的学生虽然具备了演奏(唱)技术技巧,但音乐文本中不可能存在、需要演奏(唱)者真正彰显作品深层次内涵的理解能力,尚需要辅以全方位文化修养和人生阅历才能达到。因此,不是任何一个优秀的演奏(唱)者都可能成为一个好的音乐教师的,既然如此,也不是有了几个或者几十个年轻音乐教师的非音乐专业院校就能办好高等音乐教育的。
  
  (二)文化素质低下、人文审美教育目的偏差
  目前音乐教学的课堂教学和舞台表演过程中,由于小班上课(大多数技能课是一对一)、师徒传承模式的特殊性、现代教育本科四年学制的压力,就音乐美学素质培养问题,根本重视力度不够,学生的音乐行为很少能从音乐美学层面挖掘作品的真正内涵,在教学和舞台表演过程中,师生共同“为技术而技术”。这显然与音乐教师和学生之间关于“音乐是什么?”、“音乐的目的是什么?”等基本观点和原则问题理解不透有很大关系,他们忽视了音乐在内容的表述层面至为关键的原则——“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②不管“声”、“音”、“乐”以何种形式出现在接受客体面前,基本前提是“人心”,是“人心”之有“感”。一切语言都产生在人类作为主体对于客观世界有“感”的过程之中,这是一种感动、感慨,性灵唯美的追求过程。
  音乐作为人类特有的表情达意的语言工具之一,其根本功能就是为了向外部客观世界以及声音的接受客体塑造和传达具有一定语言信息目的的审美形象及意图,所有“为声音而声音”、“为技术而技术”现象的发生,其实质违背了心灵共鸣、审美共识原则,违背了人类文化不断发展的规律,是一种“反文化”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一哄而上的高等音乐教育办学局面和师资队伍良莠不齐,以至于音乐在人文审美教育方面预期目的的落实结果出现了偏差甚至失落。
  
  二、高等音乐教育发展战略思考
  
  师资素质良莠不齐和学生质量低下问题是当前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事业的潜藏危机。这两个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将来音乐人力低下所造成的人文低下,将会影响至少几代后人的人文素质提高。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历史发展至今天,已具备了调整事物发展方向的条件,因此,关于高等音乐教育发展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将其提高到音乐教育发展的战略地位。
  
  (一)提高高校音乐专业考生质量,为师生质量良性循环配置良好“水源”
  现在音乐考生质量高低,对将来音乐事业以至国民整体素质高低具有一定制约作用,将来音乐师资力量来自现在在读的音乐学生,只有考生质量达到一定高度,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才能得到有效提高。
  1.强调综合素质,拒绝“伪音乐人才”
  所谓“伪音乐人才”,即初高中阶段因综合文化成绩低下求学无门改学音乐、侥幸进入高等院校经过高等音乐教育并最终流入社会的音乐从业人员。舞台成功人士一夜成名导致社会关于音乐学习功利性的一致认同,但如果学声乐的没嗓子条件,学钢琴的没有手指条件,没有音乐作品分析必须具备的人文基础知识和审美理解能力,学生面对的将不仅限于众多的“公共文化课”,还要应付大量专业性极强的音乐理论及实际演奏(唱)技能学习,教师难教姑且不论,音乐技术的学习过程对于学生而言,肯定会成为一种痛苦甚至于摧残。繁多的学习科目,将导致他们身心疲惫,出现心理恶性循环不说,甚者可能因心理压力过大导致不堪设想的恶果。学习如果背上了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包袱,预期目标的实现质量可想而知。因此,与其因综合素质不够导致音乐专业学习痛苦,不如在进校之前深刻了解自己综合素质事实,据此寻找一个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事业的突破口,这样也容易培养学生的成就感,学生人生志趣、理想品质也将因此得以提升。
  
  “音乐人才就业容易,社会需求量大”,是上个世纪末的社会泛论,应该说,直到今天社会对于音乐人才的数量要求仍然很大,但随着高等音乐教育自改革开放以来的蓬勃发展,音乐人才数量的急剧增长,致使工作条件较好的地方和单位对音乐人才需求的量几近饱和,真正需要有过高等音乐教育经历的音乐人才的单位,则以条件较差几乎没有什么硬件配置的农村中小学为主。因为人文素质结构不健全,大部分学生完成高等音乐教育之后进退两难:留在工作环境较好的大、中、小型城市,音乐工作岗位可谓针插不进;到急需音乐人才的农村基层教育单位,心有不甘,认为自己多年的辛苦求学,只能到如此艰苦的环境中工作,实在是大材小用,要么转行,要么滞业,成为音乐生产剩余产品。
  其实,音乐并不是人类知识的唯一,虽然社会对于具有真才实学的音乐人才的需求量还在不断扩大,但是与其让“伪音乐人才”充斥市场,还不如宁缺勿滥,把位置留给真正的“音乐人才”,使他们在自己的领域内,干出一番真正的事业。音乐学生的就业指导必须直面所有大中小型城市音乐人才的需求几近饱和,而农村基础教育部门却又紧张奇缺的矛盾。这个矛盾的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寓教于“乐”,有目的地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创业能力,提高音乐学生综合素质,加强社会主义音乐事业奉献精神教育,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和分流指导,使之具备适应社会激烈竞争的心理准备,以期完全融入社会。
  2.弱化高等院校办学效益的功利性目的,强化国家职能部门宏观管理机制
  现代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拥有一定办学规模,产生较高办学效益,是高校能够立足于当今社会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功利成为目的,浮躁成为表现,盲目扩大招生规模,师资质量考核把关不严,致使高等音乐教育质量面临失控危险。
  高等院校自身建设能否发展的立足条件建立在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二者共存的基础之上。为了纯粹效益目的,为社会培养的人才质量就得打问号;仅限于人才质量而不顾办学效益,对于高校而言,无疑走进了另一条死胡同。因此,办学效益和人才质量并重,才有可能在自身建设和发展方面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这也是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关注高校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以人为本,为社会培养真正的人才,才是高校发展的正途。
  针对音乐教育在高校中一哄而上的现实,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在宏观规模控制方面应该痛下决心,制订具体政策。既然同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大环境之中,我们允许不同类别的高校来办音乐教育,但是,我们必须在办学实力上作一些功夫,把音乐教育办学能力审核标准的执行力度加强,脚踏实地,提高音乐教育的办学水准,那些起步太晚、又不可能花大力气在短期内形成高素质师资队伍结构,仅仅把提高办学效益等功利追求作为目标的非专业音乐院校,不办高等音乐教育专业也罢,还是安于现状,办好自己专业领域内的人才培养工作吧!
  
  (二)提高高校师资队伍水平,加强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
  任何一种事物都有其具体的个性,离开了个性实在,世界大同的说法作为一种反语可能变成现实。教育的立足之本是师资队伍,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任何教育事业单位都应该始终贯穿在提升办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和扩大办学规模过程中的一个根本原则,这个原则贯彻得是否坚决彻底、执行力度大小是否扎实具体,将直接决定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甚至生存空间。音乐教育事业和其他教育事业一样,除了要尊重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坚持的规律以外,还必须在坚持音乐教育事业本身所拥有的特殊规律基础之上,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质化的政策落实。
  1.强化考核机制,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
  师资队伍重要,教育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普通师生员工已成共识,因此,师资队伍综合素质的整体水平,便成了包括音乐教育事业在内的各个办学单位必须痛下决心、强化政策落实的关键。具体到音乐教育事业,教师除了必须掌握一定技术、技能以外,还必须具备相关学科知识,构建达到一定层面并能合理运用的知识结构。高等音乐教育要求教师除了技艺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之外,他还必须对己属学科的学术动态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和把握、对己属专业方向相关边缘学科有一定的了解、掌握系统传授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提升己属专业的美学追求层面等。离开这些基本素质结构,高等音乐教育师资与民间教授徒弟的音乐艺人有何区别?
  因而,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是高等音乐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使我们的师资队伍不仅有“量”的保证,更要有“质”的坚守。
  “培训考核”可能是目前我国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达到了一定水平的人员才能教学,达不到的人不准教学以免耽误学生。当然是否行之有效,只可能建立在行政文明和行政作为的基础之上。
  2.立足基本国情,提升科研水平,强化办学特色
  学生成名成家是每一个教师的美好愿望,能否实现,决定因素太多,但培养大批审美水平较高的音乐鉴赏者、服务于基层的音乐从业人员,则是高等音乐教育事业的基本责任,同时也极具可能性。能否把握己属领域学术动态,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高校教师必须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己任,把科研工作细化量化,为新成果、新知识的传授以及培养高质量音乐人才的目标落实做好原始积累。
  据此,所有的高等音乐教育单位都应该根据所处地理位置,设立以区域性、民族性传统音乐文化为具体研究对象,兼容并蓄音乐文化领域内其它各个门类研究的科研机构,进行深入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以所属地理区域内的各种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现象如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发展史、民族民间歌曲、民族民间器乐、民族民间舞蹈及民族民间宗教仪式音乐等为主体,同时不放弃各种音乐学范畴下如声乐、作曲、器乐、舞蹈、视唱练耳等应用学科技术基础理论以及音乐创作理论的研究,两条腿走路,齐头并进,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音乐教育储备更深层次的学术成果,这种学术研究也更能体现具体高等音乐教育单位的办学特色。
  
  结语
  
  音乐必须顺应整个人类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大潮,发生偏差尚可纠正,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是正确而又良好的,但已经出现并有可能在将来长时期内持续下去的,与当前改革开放、民族复兴的总体趋势不和谐的种种“反文化”现象,应引起教育界、音乐工作者和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人类社会自身健康发展过程中必须经历的具体环节,既然我们的高等音乐教育事业领域中已经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反文化现象”,我们应该采取何种态度自不必多言,具体措施及其落实力度则完全取决于我们自己的决心和信心,顺应和促进当前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态势,是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事业一贯坚守的原则,作为高等音乐教育事业中的每一个教育行为个体,我们有理由竭尽所能,为我们的国家培养出更多具备创业、创新能力的“音乐人才”。
  
  ①李岩整理《中国音乐教育的历史、现状、未来——记2004年北京“院长论坛”》,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第110页。
  ②《礼记·乐记第十九》本篇。
  
  陈宇京 三峡音乐文化研究所所长,三峡大学艺术学院教师
  
  (责任编辑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