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浙江省查处两大美容广告虚假案

2007-12-29 00:00:00
中国化妆品 2007年3期


  前不久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2006年十大虚假医疗广告案,其中涉及到医学美容的有两件。
  一是杭州“吸脂世界记录案”。在2006年6月至7月中,杭州工商局拱墅分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杭州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先后于6月9日、6月13日、7月20日三次发布广告。广告中宣称“世界吸脂大师王志军于2004年创下一次性吸脂近50公斤的世界纪录。”并把郭同荣、王志军医师,潘宝华副主任医师的专业技术资格宣传为主治医师。所谓的吸脂创世界纪录纯属子虚乌有!
  拱墅工商分局认定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属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公布上述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罚款10万元。
  二是宣称的台州韩国专家坐诊,与事实不符。上海海员医院路南卫生院协作医院自2006年7月1日至9月11日在台州当地媒体上发布广告称:“‘塑造完美身形,打造韩式美女’。上海海员路南卫生院协作医院整形美容中心由韩国崔起荣院长定期坐诊,具有治疗中韩两国的尖端技术,先进的尖端美容设备……”经台州市工商局路桥区分局查实,韩国崔起荣院长并没有在该医院坐诊,广告中所宣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路桥分局认定当事人利用广告对其整形美容医疗活动作虚假宣传,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2万元。
  编辑/王允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