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资讯

2007-12-29 00:00:00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7年1期


  ★高检院党组传达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贾春旺强调把宽严相济政策落实到法律监督工作中12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春旺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把宽严相济政策落实到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揭晓
  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评选结果揭晓,么宁、游小琴、张丽、齐涛、徐航、金轶、鲍键、柴峥涛、陶建平、郝静等十名检察官当选。
  本届评选从11月20日开始,历时8天,选手们经过论文写作、公诉业务笔试、公诉业务答辩、分组论辩和附加论辩五个比赛环节后,再经高检院公诉厅根据他们的综合成绩初步确定“十佳”人选,最后再经过严格的考核后公布名单。
  高检院表彰决定认为,这十名同志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纪律严明,在公诉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有力地指控犯罪,伸张正义,宣传法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检察机关赢得了声誉,是广大公诉干警的优秀代表。希望通过宣传十佳公诉人的先进事迹,在全国检察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营造人人争先的氛围,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推动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
  ★姜建初会见加拿大皇家骑警副总监
  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会见了加拿大皇家骑警副总监博格多尔一行。姜建初对博格多尔来华访问表示欢迎。他说,随着两国经济、文化的频繁交流,两国司法部门之间的交流也不断深入,我国相关部门与加拿大皇家骑警组织联系也非常密切,希望这种合作与交流能够进一步加强。他还向客人简要介绍了前不久在北京召开的国际反贪大会的盛况。会见后,姜建初宴请了博格多尔一行。
  ★高检院就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两个文件稿向专家征询意见
  12月12日,高检院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会议,征求在京部分专家咨询委员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春旺主持了讨论。高铭暄、王家福、王作富、孙国华、储槐植、邵道生等专家纷纷发表了对两个文件稿的意见。他们认为,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对贯彻落实好党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起着关键作用。两个文件稿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贯彻了中央提出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施后将对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他们还对文件稿提出了一些具体中肯的修改意见。
  听取意见后,贾春旺对他们表示感谢。贾春旺说,专家们发表了很多很好的意见,使我们深受启发,加深了对如何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理解。专家们的意见对完善两个文件稿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检察机关明确如何进一步按照宪法定位,更加全面、具体、准确地执行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也有很大帮助。高检院将认真研究吸收专家的意见,把两个文件稿修改好,同时要根据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石生龙会见韩国法务研修院院长
  12月14日,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石生龙会见了韩国法务研修院院长洪景植。石生龙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洪景植一行来华访问表示欢迎。石生龙在会见中高度评价中韩两国检察机关的友好合作关系。他说,中国检察机关非常重视对检察官的培养,他欢迎韩方同行在这方面提出更好的建议,并希望中韩双方在检察官培训工作方面更好地合作。会见后,石生龙宴请了韩国客人。
  ★“规范检察业务与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研讨会”召开
  1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的8位专家聚集苏州,他们与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40余名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人一起,就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范化与法制化建设进行了探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2003年8月29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部署开展以来,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检察院逐步推广到全国2825个检察院,占全国检察机关总数的86%,共选任人民监督员20921名。研讨会上,高检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就“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理论基础与立法问题”向与会代表征询了意见和建议。此次“规范检察业务与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研讨会”由检察日报及《方圆法治》杂志社联合主办,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协办,苏州市沧浪区检察院承办。
  ★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强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全国检察长会议12月19日在北京开幕。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四届“金鼎奖”评选揭晓
  经专家评选委员会评选,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12月20日揭晓,《人民检察官的楷模》等307件作品获第四届“金鼎奖”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上海市检察院、检察日报社等10个单位获金鼎奖评选活动组织工作奖。
  本届“金鼎奖”评选活动自2006年4月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广大检察人员踊跃参与,中央相关新闻、文化单位积极响应,各省级检察院和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等47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参选要求,层层筛选、优中选优,共报送各类参评作品882件。这些作品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注重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基层,彰显检察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丰富的思想内涵,涵盖了检察文学、艺术、影视创作的新成果,充分反映了检察业务理论研究的新进展,展示了检察工作的新成就、检察队伍的新形象和检察新闻宣传的新业绩。
  ★“审判前程序中的律师作用”研讨会在京举行
  由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审判前程序中的律师作用"研讨会,12月下旬在北京举行。
  与会人员从不同视角对刑事诉讼中律师发挥作用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集中分析,讨论了律师辩护制度的立法完善意见,充分肯定了研究审判前程序中律师作用问题对于促进刑事司法公平正义,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确保案件质量,以及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国金融刑法研讨会在海南琼海召开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海南省法学会、海南省检察院、华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金融刑法研究所等单位12月下旬在海南省琼海市召开全国金融刑法学术研讨会。此次研讨会以“金融刑法与金融犯罪”为主题,设立了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的议题,来自全国刑法理论界和金融实务界的40余名专家学者向研讨会提交了25篇学术论文,对上述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且有新意的探讨。
  ★全国检察系统师资培训班在津结束
  
  为期7天的第四期全国检察系统师资培训班12月27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结束。来自全国30余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的63名学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班上,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省级检察官培训中心负责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的教务组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就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专题,以及检察理论及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的教学组织、教学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张耕在山东省检察院机关规范执法专项整改大检查总结会上强调:执法办案要努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12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山东省院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专项整改大检查”总结会上强调,明年的检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检察机关要抓紧传达学习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学习领会贾春旺检察长的重要讲话,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务必使会议精神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张耕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张耕同时还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对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随着各种社会矛盾更多地以司法诉求的方式进入司法领域,检察机关将成为息诉止争、化解矛盾的重要部门之一。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与检察工作相关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改变仅满足于在法律上对案件作出结论而不重视解决问题的做法,要在执法办案中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想,通过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在和谐中求得社会稳定。
  ★中国修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12月29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的责任等,为增强可操作性,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增加若干条款,强化法律责任,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政府部门、政府工作人员、学校、老师、家长、监护人等给予相应处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检察机关对系统内部鉴定主体将统一管理
  2007年1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将实行系统内统一管理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本院和省级检察院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检察院负责所辖地市级、县区级检察院的登记管理工作。高检院检委会审议通过的《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的启动工作,由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在全国检察技术部门进行部署。“两个《办法》”和“一个《规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贾春旺会见法国司法部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1月5日会见了来访的法国司法部长帕斯卡尔·克莱芒先生一行。贾春旺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到访的客人表示欢迎。他向客人介绍了去年在中国召开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盛况以及中法两国签署检察合作协议的情况,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情况,以及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和检察工作的状况。他指出,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他说,中法两国检察机关交往密切,这对两国间的司法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相信法国客人的这次来访将使中法两国司法机关的交流与合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帕斯卡尔·克莱芒对贾春旺检察长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希望两国在检察官培训、司法合作等方面取得进一步发展。
  ★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七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9日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胡锦涛强调,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突出重点,当前要下大力气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二要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三要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四要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贾春旺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新任专员罗范椒芬
  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会见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新任专员罗范椒芬女士一行。
  贾春旺检察长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罗范椒芬率香港特区廉政公署代表团来访表示欢迎。他祝贺罗范椒芬女士出任香港特区廉政公署专员,并预祝客人对香港今后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见中,贾春旺检察长向客人介绍了内地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和检察工作的情况,并希望内地检察机关与香港廉政公署之间继续加强合作,互相学习和借鉴,进一步惩治和防范贪污腐败犯罪。
  罗范椒芬感谢贾春旺检察长的热情接待。她说自己上任不到三个月就能与贾春旺检察长见面感到非常荣幸,她希望更多地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以及内地反贪工作的最新进展,以便更好地开展香港廉政公署的工作。
  责任编辑:安益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