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公诉一体化虽然与侦查一体化同属于检察一体化的一部分,却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它从诞生开始,就不得不置身于检察权双重属性的矛盾当中,面对来自二者的褒贬不一的评价。公诉一体化要在矛盾的夹缝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处理好它与检察权双重属性的相互关系,既要追求效率,优化行政化组织方式,又不能损害检察权的司法权属性。本文主张,应该运用政策对象的分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2007年7期
1《师道·教研》2024年10期
2《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11期
3《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24年2期
4《微型小说月报》2024年10期
5《工业微生物》2024年1期
6《雪莲》2024年9期
7《世界博览》2024年21期
8《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4年6期
9《现代食品》2024年4期
10《卫生职业教育》202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