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贪污案件常用查账方法

2007-12-29 00:00:00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7年8期


  内容摘要:查办贪污案件常用查账方法主要有逻辑推理分析法、立体查账法、线索筛选法、纵横穿插法等,熟练掌握各种常用查账方法并灵活运用,能有效查办贪污犯罪。
  关键词:逻辑推理 立体查账 线索筛选
  
  在贪污犯罪的具体操作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往往在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会资料上做手脚,使其贪污行为合法化。因此,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干警掌握基本的查账方法及技巧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对常见的查账方法及技巧予以介绍、说明,并辅以精选案例,希望能对查办贪污案件的检察干警有所启迪。
  
  一、逻辑推理分析法
  
  逻辑推理分析法是指贪污案件的查办人员根据已知的事实和资料,运用逻辑思维方法,推测和判断涉案单位或者人员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为进一步侦破案件指明方向的一种方法。该方法的主要特点就是把逻辑思维方法和账务的清查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以有关的会计资料为物质载体,通过推测和判断来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贪污行为,以及贪污行为的来龙去脉。下面通过一典型案例对该方法予以深入说明:
  某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在查办某国有企业的贪污案过程中,对该公司会计人员林某所制作的会计凭证进行了查证,发现有一笔3万元的销售收入未记销售帐(假设购买方为A公司),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300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30000
  办案人员据此推断,出现上述情况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帐务处理错误,因为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规定,贷方的会计科目应是“应收账款———A公司”,本案中该国有企业是卖出货物,应当是向买入方A公司收取货款才对;二是该公司会计林某可能利用应付款科目贪污货款。在做出上述推断后,办案人员认真审查了“应付账款———A公司”的明细账,查明确有一笔3万元的付款记录,再进一步抽查相应的记账凭证,发现记账凭证的分录是:
  借:应付账款———A公司30000
  贷:现金30000
  上述记账凭证表明该国有企业的库存现金发生了一笔3万元的支出。经查,不仅会计分录是林某亲手编制,而且领款经手人也是其本人,所领款项也未转交他人。办案人员据此认定,这3万元货款被林某贪污了。在运用逻辑推理分析法做出林某可能利用应付款科目贪污货款的判断后,办案干警顺藤摸瓜,一起贪污案得以告破。
  值得注意的是,在需要查账的贪污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逻辑推理分析法通常要与审阅法、账户分析法、查询及函证法、计算法等查账方法与技巧结合使用,以便印证推理的正确性。在本案中,办案人员在得出林某可能利用应付款科目贪污销货款的结论后,还运用了审阅法和账户分析法对有关的明细账和会计凭证进行了认真审查,最终将林某绳之以法。
  
  二、立体查账法
  
  立体查账法是指以涉案单位会计资料中的线索作牵引,向四面八方查对取证,从各种渠道揭露贪污犯罪,使之“原形毕露”。它是与平面查账相对而言的,后者仅局限于审查、核对涉案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
  在办案实践中,笔者发现与会计账簿有关的贪污行为有三种常见的形式:帐外经营、发票大头小尾和帐外平帐。这三种形式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在通常情况下都账外有账,但帐外之帐与帐内之帐并非毫无联系,如数额较大的“帐外经营”一般都要动用公款,或者利用公家的银行账户过渡,帐内虽未反映商品购销,但必有某种方式的资金收付。基于这种推断,采取立体查账法,将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货款往来等账户中有资金运动而无商品运动的可疑内容进行全方位查对取证,帐外经营还是可以被揭穿的;即使不动用公款,也可以在供货单位或者购货单位的交叉对帐中找到突破口。下面以“帐外经营”的贪污手段为例,对立体查账法予以介绍:
  某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在查办本辖区内A贸易公司(系国有)涉嫌贪污一案中,发现该公司1992年7月第55号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55000
  贷:银行存款55000
  该会计分录的借贷双方都是“银行存款”,以后又无调整分录。这样的账务处理,只有在两种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假设存在一家H公司):一是H公司将本该汇给另一客户的货款55000元错汇给了A公司,A公司发现后开出付款委托书,代替H公司转付给该客户后平帐;二是H公司向A公司暂借资金55000元,已经汇还平帐。
  如果采用平面查账法,这样的会计分录是可以顺利过关的,但若实施立体查账,就必须刨根问底了。办案干警通过审查原始凭证发现,借方的银行存款55000元,是B农场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