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思考

2007-12-29 00:00:00刘建良
会计之友 2007年14期


  【摘要】在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生产经营企业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笔者认为应高度重视这一现实,采取相应措施加以纠正,从而使我国经济建设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成因
  
  (一)纳税人法制观念不强
  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企业由集体企业改制成个体企业或直接由个人创办私营企业,有兄弟公司、夫妻厂也有家族经营户。一些纳税人总认为:自己掏钱,自己出力,自己经营,企业有没有会计无所为。因此,这些纳税人忽视了会计基础工作。即使原来建立财会机构、配备财会人员的,现在也演变成钱物自己管,税费自己缴,利益自己得,一切自己说了算,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早已成了摆设,就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也早已置若罔闻。
  
  (二)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而一些企业负责人没有“富而思源”,整天打着自己的“小九九”,他们的脑子总想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财务账目一清二楚,缴纳税款和有关规费就得按账面如实计征,少不了分文,财务、税收、物价等大检查时如被查到企业收支不实,违规违纪违法,还要遭到处罚,让老实人吃亏;反之,一笔糊涂账,能糊则糊,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估算缴税缴费了之。一句话到底,还可以占到国家和集体的便宜。
  
  (三)纳税人业务素质不高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社会主义生产力比较落后,文化教育也不够先进,尤其是部分企业负责人不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知半解。如马桥镇财政所去年举办了一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知识培训班,预计应参训人员310人,而实际参训人员才78人,参训率只达25%,其中大部分企业负责人缺席。在这些人心中,学习财会知识不是他们的事,只要有钱,什么都能成。因而致使一些企业的厂长经理不仅对财会制度不懂,就连日常打交道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也是知其一不知其二。
  
  二、危害
  
  (一)严重制约企业的生产和发展
  一些企业负责人淡化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经营中短期行为严重,盲目性和随意性大,只顾眼前利益,拼设备,拼消耗,管理粗放,缺乏精打细算,不计成本,不搞核算,应摊的不摊,该提的不提,当补的不补,资金“水份”多,潜伏性亏损金额大,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十分缓慢。例如:马桥镇装璜标牌厂2000年末净资产为21万元,首次改制后,经营者没有注重会计基础工作,财务管理混乱,导致经营不到两年负债高达26万元,亏损5万元,经营者叫苦不迭;更为严重的是使企业从此在市场上失去生命力,得不到金融部门的再支持,维持不了正常生产,开工不足,士气低落,难以为继。
  
  (二)是产生社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根源
  无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企业是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滋生场所。不少企业由于会计基础工作簿弱,账目不清,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只能由财税人员采取估算方法来确定,数额高了,企业承受不了;低了,国家税源流失,这就难免出现讨价还价的现象,权钱交易、行贿受贿也就产生了。也有的纳税人即便记了一些“流水”,但由于集厂长、会计于一身,未能依法进行有效的会计核算和反映,给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中的少数人向企业要钱取物提供了条件,并且可以不办任何手续,不留任何痕迹而逍遥法外。
  
  (三)造成会计资料大量失真,决策失误
  一些企业不注重会计基础工作,账证、账物、账款、账账、账表不符,向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月报、季报、年报估计加统计,致使所提供的数据不仅没有参考、应用价值,反而有误导各级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决策,给党和人民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笔者多年参加过全国性财务、税务、物价大检查,并参加过全市会计年报的汇总工作,发现不少企业上报的会计数字是淡化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后的估计数,随意性大。有的经济指标分析计算出来比率关系失常,令人啼笑皆非,无法汇总上报。如果企业长期不注重会计基础工作,运用虚假的会计信息左右经济决策,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三、对策
  
  (一)推行普法教育,上下形成共识
  我们要抓住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颁布实施21周年活动的有利契机,掀起宣传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新高潮,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宣传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及财会人员采用定时、定点并聘请专职老师进行讲课,对学习成绩进行考核,并颁发普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合格证;对那些学习不认真,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进行新闻媒体曝光,促使企业负责人到企业职工都认识到会计工作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所有经营管理人员的核算意识、效益观念,提高所有企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自觉性,确保企业经济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二)部门通力协作,规范会计工作
  业务主管部门、财税部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紧密结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企业经济活动行为,指导和监督企业做好会计核算。1.严把“进门关”。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办企业验资要看企业是否提供真实会计资料,确认能否验资,能否准予进入经济市场兴办企业。2.严把“生产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发放营业执照要看企业是否按照财会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账目,确认能否给予登记、发放营业执照,能否准予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严把“营销关”。税务部门发放票据要看企业能否认真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税法》进行会计核算,有没有设立应缴税金账户,确认能否发放票据准予企业参与营销活动。4.严把“年检关”。财政部门对企业会计年检要看企业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会计账目,明确会计岗位职责,确认能否给予年检,能否准予企业到银行开户。
  
  (三)重视会计素质,强化会计管理
  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企业财会机构,配齐财会人员,稳定财会工作人员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核算、反映、监督作用。1.企业要选派合适的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并保证其学习时间和必要的经费,使其能集中精力深入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税法的有关知识。2.建立和完善会计证管理制度,企业不得任用无证人员做财会工作。对无会计证人员上岗的企业不能评优、升级,并责令限期整改。3.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关心企业会计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如按照有关规定为会计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财务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长期坚守会计工作岗位,任劳任怨的老会计,要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申报颁发荣誉证书,以安慰老会计、鼓励新会计,从而使会计人员真正成为企业的“内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