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与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2007-12-29 00:00:00李向荣
会计之友 2007年17期


  【摘要】通过法律来调节经济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已成为所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基本特征。推进会计与法律的融合,是国家规范经济秩序的需要,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会计人员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发展前景的需要。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经济越发展,会计与法律的关系也就越密切。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越来越健全的法制国家,会计也将面临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完善的法律环境。会计不再是传统观念上的会计,会计人员也不再是仅仅局限于从事传统会计工作的人员。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法律来调节经济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已成为所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特征。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我国正在努力争取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反映、监督、控制经济运行的主体——会计与会计人,则更应承担起越来越多的法律责任;尤其是近几年“中农信”倒闭、株洲“有色”巨亏、红光实业、银广厦和郑百文等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的相继发生,更使会计在经济生活中与法律融合的重要性骤然凸显。由此也不难发现,在经济越来越发展,法律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加快会计与法律融合的步伐,不论是对国家、对企业,甚至是对会计人员自身,都是非常必要的。
  
  一、会计与法律的融合,是国家规范经济秩序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主导经济主体的国家,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经济秩序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特别是在当今财务舞弊已成为世界各国公害的时代。因此,借助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借助法律的威慑力来减少舞弊现象的发生,已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热点问题。从国外看,安然的分崩离析,安达信的迅速倒闭;从国内看,上述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的相继发生,都证明了只有加速会计与法律的融合,才能更有效、更全面地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真正切实地贯彻《会计法》。与此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制经济,也由于会计天生具有的与市场经济的密切联系,所以会计解释上的法律争端也成为法律界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诉讼将成为每一个企业和个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凡牵涉到市场经济的几乎所有经济行为都与会计有关。而在诉讼过程中,往往涉及到许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由于会计知识的过分专业化,使普通公众甚至是法官在缺乏会计专业知识的前提下,往往难以理解这些用复杂会计语言表达的经济行为,从而为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障碍。因此,面对这种现实,只有加强会计和法律的融合,才能妥善解决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的经济问题,甚至法律纠纷。如红光实业公司的虚假财务报表,就有上海浦东的一位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红光实业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赔偿损失。但法院如何来认定虚假财务报表的责任,如何确定投资者的经济损失,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解释,故法院不得不以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为由将此案驳回。而在震惊全国的琼民源公司舞弊案中,尽管已对相关的责任人员作了刑事及行政处罚,但在民事诉讼中如何确定有关人员的过失责任,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很明显,在这些经济案件中仅凭单纯的会计知识和单纯的法律知识是难以应对的。因此,为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