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组成),对原基本准则进行了修改,重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下称新基本准则),新基本准则与原基本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有诸多变化,应特别加以关注。
一、新基本准则对比原基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总体结构有所变化
原基本准则为十章,新基本准则为十一章,新增了“会计计量”一章;同时,第二章的名称由“一般原则”变更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突出了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
(二)增加了财务会计的目标
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的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三)对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作了较大修改
原准则中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