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高校表外信息披露的思考

2007-12-29 00:00:00
会计之友 2007年20期


  【摘要】高校表外信息披露存在目标不明、信息不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必须遵循一定的披露原则,改进披露的内容,以充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随着高校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学格局的形成,高校财务信息的需求者已趋于多元化。可现行高校财务报告实质上只是一个为政府预算管理服务的预算收支报告,财务报告中三大主表(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支出明细表)之外的表外信息只包括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在表外信息披露上存在目标不明确、信息不公开、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者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因此,高校应借鉴上市公司及国外高校表外信息披露的先进经验,进一步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满足众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要。
  
  一、高校表外信息披露应遵循的原则
  
  高校表外信息披露在遵循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有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同时,还应遵循下列原则:(一)需求者导向原则。以满足政府、学生和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