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省属高校银行贷款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适合高校债务的管理机制,拓展融资渠道,从而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省属高校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张;而政府投入资金的不足,使高校负债发展成为必然选择。巨额债务已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个别学校甚至资不抵债,“破产”隐患凸显。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将很有可能给中国的高等教育带来一场严重的危机,因此解决高校贷款问题已非常紧迫。
高等学校扩大招生规模以来,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项重大发展战略的调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教育投入与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为缓解资金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以及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几年来各省高校积极利用银行贷款筹措办学资金,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教学质量,解决了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但是,高校贷款资金就像一把双刃剑,在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满足学生基本需求的同时,部分高校对贷款论证不充分,贷款规模大大超出高校的经济承受能力,巨额本息的支付使高校面临严峻的财务风险,容易引发金融风险,高校贷款有可能成为银行新的高风险贷款项目。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和各贷款建设高校已经开始加强对贷款规模的评估与控制,加强了贷款资金管理,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一、省属高校贷款现状分析
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入,但政府要办的事是“无限”与可动用的财力“有限”的矛盾长期存在,为满足扩招,省属高等院校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据“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的数据来看,目前中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大约为1500亿元至2000亿元,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有贷款。有的高校贷款已高达10亿元至20亿元。除去银行贷款,许多债务是通过工程建设方垫资和一些单位的投资,据保守估计高校债务4000亿元。以江苏某高校为例,该校每年学费收入1亿元左右,政府拨款6000万元,而该校仅支付教职工的工资、奖金就需近亿元,再除掉其他教学、科研和行政开支,已经无力偿还所借巨额贷款,按破产法规定,这所大学其实已经破产了。这种举债办学的办学模式已经普遍形成。
银行贷款攀升,暴露出学校普遍存在对贷款认识不足的问题。部分高校对贷款的主体、还款来源及贷款风险有许多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具体体现在:一是停留在旧的思维模式,认为学校的发展应该由国家进行投资;二是认为学校是国家的学校,国家应该承担贷款的风险,能贷多少贷多少,不顾偿还能力和财务风险;三是认为只要工资有保证,就可以用学费慢慢还款。由此看来,高校把银行贷款当成了扩大规模、度过难关的“提款机”。其实,高校无异于国有企业,如果继续盲目贷款,国企的困境也同样会在高校出现,现在应及时刹车,亡羊补牢,建立多渠道教育投入机制。
江龙和周俊(2006)调查中部某省高校贷款情况,截至2005年7月贷款规模已达77.52亿元,高校贷款负债越来越多,该省最大10所高校的贷款余额占整个高校贷款总额的一半以上;90%以上的贷款资金用于高校新校园建设和老校区改造;此外,该省高校贷款主要集中在2003至2005年的长期贷款,2007年以后迎来还贷高峰。全国人大代表蒋凤池在调查中发现,截至2006年底,江西省多数本科院校贷款建起新校区,欠银行贷款97亿元,负债多的高达25亿元,少的也有2~3亿元。调查结果显示,有的学校缺乏科学的论证,项目盲目上马;有的学校脱离还款能力,任意扩大贷款规模;甚至有的学校已经出现了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的尴尬局面,高校贷款的危机与风险已初露端倪。作为最终责任人的政府,加强对高校贷款的监控,合理控制高校贷款的规模,避免高校重走国企旧路,保证银行贷款的有效合理利用,防止和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已是当务之急。
二、建立省属高校银行贷款的管理机制
统计结果显示,截止2003年末,东北某省属高校和厅直单位的总体资产负债率为29%,接近黄灯标准。其中六所高校资产负债率高于30%,进入黄灯区,一所高校资产负债率超过50%,进入红灯区。六所学校存在潜在的偿贷能力不足的财务风险。对现有贷款过高的问题,应注意以下管理机制的建立,规范贷款资金的使用方向,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率。
(一)建立高校董事会治理机制
我国高等学校属于非营利组织,是公益性事业,大学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以为社会培养人才为目的。1990年后,国家陆续颁发了《高等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法规,强调高等学校要深入进行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增强高校办学的自主权,使高校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1993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主管文化教育的李岚清同志在大连海事大学考察时明确指出:“要通过董事会和基金会的办法,建立现代化的机制,来支持学校办学”。高校董事会不以追求资金投入的利润为目的,不等于说校董事会对投入给学校的资金去向不闻不问,对学校的财务管理不去监督。恰恰相反,为了办好学校,发挥资金投入的社会效益,校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监管学校资金的运转情况。要坚决纠正某些高校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账目不清,管理混乱和不计成本,不讲效率的现象,把大学办成赔钱业、亏损业,甚至造成严重的资金流失。建立和完善校董事会制度,正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学校各种经费的正常运转。
(二)建立健全高校贷款规模控制机制
学校要通过对本校的综合评价,明确贷款使用方向。通过测算学校投入资金需求的最低额度、年还贷能力、贷款偿还期的确定以及贷款项目的效益等指标达到控制贷款规模,防范财务风险的目的。对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学校规模,学校知名度,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程度,毕业生就业率等进行综合评价。不同的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学校的发展方向,进行市场定位,进而确定学校的贷款规模。
要控制学校整体的基建及贷款规模,教育主管部门应对资产负债率比较高及贷款总额比较大的学校作重点监测,建议对上述学校采取暂停批准新上项目等措施,严格审批贷款建设项目,避免重复建设,解决资源共享问题。
(三)建立健全高等学校贷款监督使用和管理机制
1.建立高校贷款监督机制。监督内容包括贷款额度、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等方面。明确高校贷款的行政审批机关是省教育厅,明确贷款使用的主要方向是后勤、教学科研用房及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重点实验室建设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学校对于贷款项目的论证必须实行“三公开”,即立项公开、论证公开和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银行、社会有关部门如审计部门的监督,形成由主管部门牵头,社会、银行和广大教职工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贷款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在促进学校科学有效地使用信贷资金,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规避财务风险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2.加强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高校的贷款具有较强的有偿性,借债就必须偿还,否则是要付出很大成本或损失的,如:信誉损失、支付罚息、甚至因不能到期还款账户被冻结,影响正常的办学秩序。高校必须加强贷款资金的管理,形成一套“严格审批、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跟踪监督、考核效益”的贷款资金使用机制。通过对贷款项目实行“目标分解、公开招标、责任落实,日常检查、验收考核”的办法,形成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机制。
3.出台《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大额贷款备案制度和省级偿贷基金,健全风险机制。全面掌握省属高校的贷款规模和潜在风险状况,加强对省属高等学校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建立大额贷款备案制度,凡贷款总额度超过1亿元或资产负债率超过30%的高校,新增贷款项目在3000万元或一次贷款额超过学校净资产10%以上的,必须将贷款项目批文、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分年度贷款额度方案、具体还款计划和措施、最新资产负债表等相关材料报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备案,同时对学校的项目进行审查核实。
为保证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防范偿贷能力不足的风险,应建立省属高校银行贷款偿贷准备金。贷款高校要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偿还贷款准备金,划入省教育厅设立的偿还贷款准备金专户,用于在学校偿贷能力不足时偿还贷款。
4.学校要制定严格的还款计划。贷款学校在安排年度收支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偿贷因素,将还款计划纳入学校的部门预算收支计划中。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避免出现资金体外循环问题。
5.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发展,增强资金自给能力。高校扩大招生以来,国家和省里出台一系列救助贫困学生的政策,如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奖、贷、助、补、免”等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贫困的莘莘学子没有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去学习的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部分非贫困的学生欠交学费,使学校的压力很大。高校学生欠费现象日益严重,欠费数额越来越大,已成为困扰许多高校的痼疾。以2003年为例,东北某省属高校欠交学费人数达4.2万人,欠交学费总额2.5亿元。比2000年的0.9亿元上升了1.6亿元,占学校事业收入的12%。此种状况的存在严重削弱了高校经费的自给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还贷能力。因此,积极推进助学贷款,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高校按时还贷的压力。
学校贷款建设,其管理与监督方法需要在探索中逐步完善。需要各贷款高校高度重视贷款工作,做到依法理财、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努力形成有效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财务风险的机制。需要各贷款高校对本校的所有贷款项目进行清查,认真分析本校贷款的规模和风险状况,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强化贷款管理的具体方案,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确保省属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负债比率
在对现有贷款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应采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避免新增贷款的产生。高校除政府投入和银行贷款外,应拓展其他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
(一)地方政府应扩大对高校的投入
《教育法》规定,谁办学谁投资是高校经费筹措的基本原则。国家在发放教育国债资金时,都要求地方政府和高校必须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据调查,凡是教育国债资金安排的项目,其总投资中要求当地政府及高校配套资金必须达到2/3以上,地方政府财力困难,高校只好向银行贷款来筹集配套资金。由此看来,作为非盈利的事业单位,高校贷款问题更多的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投入,逐步将银行贷款转为地方政府投资。同时出台政策将税务部门从高校征收的税收作为还贷付息的专项经费部分返还高校。
(二)海外合作办学引入外资
在高校教育国际化的趋势下,高校可以加强与海外高校和社团联合,积极引进和利用教育外资。首先,引入部分外国政府和组织对外合作机构提供的发展基金,搞中外合作办学,创办国际学院或MBA国际学院二级学院,这方面不少省属学校已经取得成功经验;其次,学费的来源是学校教育经费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接受外国留学生来华留学人数的多少,已成为一所大学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向海外筹措教育经费的重要渠道,东北与俄罗斯和韩国、日本一直有着合作办学与交流经验,2006年中国俄罗斯年以及2007年俄罗斯中国年都是非常好的扩大招生宣传的机会。
(三)联合国内社会力量办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必然导致办学主体的多样化。高校作为独立办学的法人实体,也可以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资金的加入,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高校可以借鉴国有企业改制经验,国有股可以减持或退出,对部分负债严重、无力偿还贷款的学校,可以采取“债(贷)转股”的形式,用优惠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介入,建立新型的股份制高校,以弥补政府用于教育事业方面的资金缺口。我国1999年教育部承认的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有37所,占公办高校的2%。可见,利用民间资金的潜力还很大。
(四)增加校办产业和服务收入等方面的筹资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投资经营模式,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改革高校内的行政管理以及官僚体制。利用科技优势,高校与大学科技园互动依托,促进大学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建设以优势学科为依托的专业孵化器;加速对高校原始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通过技术转移、企业孵化和创业服务,为高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提供资金与基地支持。
(五)鼓励社会捐赠,高校经费来源渠道的补充
社会捐赠是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资金来源,美国一些名校接受的捐赠与捐赠基金会投资收入,已占学校年度预算的20%~40%。而在这方面,我国高校才刚刚起步。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相应的税收等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向高等学校捐赠。捐赠因其不稳定性,只能是高校经费来源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