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选择的可能性和限度

2007-12-29 00:00:00王维国
人大研究 2007年12期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时代结束,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进入低潮。剧变后的东欧国家和解体后的前苏联国家虽然都实行了经济私有化和市场化,但就目前来说,那些困扰它们积重难返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然而,中国、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却显示出了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得到增强。这些近乎矛盾的现实引发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选择的可能性和限度”的种种思考。为此,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作进一步的研究,揭示出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选择的可能性和限度,从而从理论上能够对矛盾的现实予以说明;从实践上消除人们的种种疑虑,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一
  
  1881年2月,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写信给马克思,提出根据俄国农村公社的情况,请马克思说明,人类社会发展中是否各国都必须经过完整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才能进入社会主义。马克思在回信中指出,如果俄国能吸收西方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就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直接选择社会主义制度。后来列宁创造性地用这一理论指导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并取得了胜利,在俄国未经过完整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情况下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开创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末和战后,欧亚两洲十几个国家先后也未经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就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使社会主义建设越出了一国范围。但是,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人们对不发达国家能不能不经过完整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开始了争论,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选择的可能性发生了怀疑。提出了所谓的“原罪论”、“补课论”,甚至社会主义“失败论”等。
  我们认为,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不仅不能证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不具有选择的可能性u8c2NKo4Dg7OjhYdNUsVzw==,恰恰相反,它从反面证明了科学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选择不是随心所欲的任意选择。如果社会历史条件不成熟或超越了社会主义建设条件所允许的限度时,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选择就要受到挫折,甚至成为不可能。马克思早在回信之前,在《资本论》第一卷1867年第一版序言中就明确指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自然历史过程。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他明确指出,社会经济形态所发生的变革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以及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变的五个时代。这里讲的社会经济形态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就是指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有不依赖于人的意志的一面,即具有客观必然性。社会经济形态的演变是受社会物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决定和制约的,也是随着社会物质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的。正如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中所说的那样,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回信中,特别强调了俄国当时的内外条件。从俄国国内条件来看,全国范围内存在着农村公社,它能直接作为集体的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由于农村公社的存在,使得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得多。也就是说,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土地个体耕作变为集体耕作。而且俄国农民已经在没有进行分配的土地上实行着集体耕作。从国际条件来看,俄国的农村公社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它不是脱离现代世界独立条件存在的,所以,它能通过吸收资本主义生产和制度的一切肯定成就来迅速发展自己的生产力。同时,在俄国公社面前,资本主义处于危机状态。这种危机状态靠资本主义自身不能解决。这些内外条件决定了俄国没有必要再重复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可怕的波折和经过几个世纪来发展工业文明和一整套交换机构(银行、信用公司等),而是可以直接继承这些肯定的成就。可怕的波折主要是由资本主义资料私有制造成的。但是,这些条件只是为俄国提供了选择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可能性。要使这一可能性变成现实性,一要靠俄国无产阶级的自觉选择,二要靠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三是在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还要大力发展生产力。
  按照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要和社会物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理论,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替代形态应该建立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作为经济落后的俄国在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要充分吸收和利用西方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肯定的生产和制度成果。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确立以后,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经济的普遍形式,市场机制成了组织和运行社会经济的中心和手段,发挥着调节社会生产、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作用。由此可见,资本主义经济既是发达的商品经济,又是市场经济。也正是因为它实行了市场经济,使得资本主义的生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但是,由于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所以又不可避免地使它的生产目的就在于追求剩余价值,造成了整个生产的盲目性和两大阶级的对抗。因此,经济落后的国家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应该吸收商品经济、市场机制这些能够充分发挥生产力的经济形式和手段,同时克服它的消极方面。当然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基本条件:(1)产权有明晰的界定;(2)社会分工;(3)社会生产力有一定的发展。俄国取得社会主义胜利之前,商品生产很不发达,占统治地位的是小商品经济,在许多地方甚至存在着宗法式的自然经济。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显然只有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才能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持续、快速的发展。然而到斯大林时期,苏联长期歧视和排斥商品经济;认为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积极的成果,而是消极的方面。在所有制上,苏联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排斥其他多种多样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更谈不上产权有明晰的界定。这实际上限制了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没能适应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的要求。这些做法显然没能进一步满足马克思所要求的在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条件。因此,由于苏联在经济上没有能持续地比资本主义更好、更快地发展;没有达到社会主义所要求的生产力水平的限度;又没能有效地调整同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再加上其他方面的原因,从而造成了苏联的解体,社会主义建设的终止。其他东欧国家的情况也基本相似。由以上考察可知,根据俄国当时国内外条件,可以选择社会主义道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事实上,俄国以及东欧国家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不少成就,就充分说明了在社会历史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选择,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能成功。但是,俄国及东欧国家在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不顾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条件、不切实际地追求所有制的单一公有化程度,排斥市场调节,脱离实际按照主观意志办事,结果思想僵化、体制僵化,最后导致解体和剧变。这从反面说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选择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超越社会主义建设条件限度的选择最终将成为不可能。
  
  二
  
  随着后冷战时代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西方英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应付日益严重的国内、国际问题,提出了“第三条道路”方案。这真的是一条就像他们所说的那样通向现代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和成功之路吗?早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神奇般地促使社会生产力迅速提高、改造自然的力量迅速发展的同时,其负面效应也放纵地、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它使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作为异己物的力量,反过来支配人,使人成为自己社会关系的奴隶。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试图用国家干预手段来医治社会的异化,但由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即使用国家干预手段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在有限的程度和范围内抑制异化,缓解经济的隐性危机。“第三条道路”也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它要坚持的社会民主主义的核心价值也含糊不清,使之成了模糊而空泛的社会“合作”。因此,它并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同私人占有这一根深蒂固的基本矛盾。但它作为20世纪90年代西方的主要国家提出的政治思潮,反映了西方社会要求变革的趋势。从而也说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有其内在规律性,有其不服从人的意志的一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选择必须顺应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趋势。
  
  
  三
  
  作为东方大国的中国也曾经是一个以小生产自然经济为基础,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国家。在中国封建社会晚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也开始发展起来,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但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大炮轰开国门,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立形成与发展道路已被打断。在西方资本主义的控制和宰割下,中国的资本主义不可能获得独立自主的发展,中国只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历史事实证明这一选择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正确的。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期,也同苏联一样,并未能完全按照马克思的要求去做,也缺乏对资本主义生产与制度的积极成果的正确认识,基本上断绝了同西方资本主义的联系,实行了与市场相脱离的高度集中的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虽然也使生产力在一定时期内获得了很大发展,但不仅没能缩短中国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上的差距,反而拉大了差距。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对这一点有了明确的认识,开始进行改革开放,大力引进西方资本主义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后来又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市场是有效的经济手段,应该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又具有自身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在所有制方面正确地理解和准确地把握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形成了以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这种改革使中国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经济高速增长,缩短了同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也日益上升,作用越来越重要。
  由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所选择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是对马克思当年的东方社会理论的正确运用。我国像马克思当年所要求的那样,尽可能地吸收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我国虽然实行市场经济,但我们所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就克服了马克思当年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可怕波折,克服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等社会不治之症,克服了资本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异化劳动的悲惨状况。这就从正面证明了只有在不超出社会历史条件所允许的限度内的选择才是可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选择并非是任意的、无限度的选择。
  历史决定论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自然历史过程。认识和把握这一自然历史过程是社会主体自觉选择社会发展道路的基本前提。然而,社会有机体本身又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又决定了社会在任何一个历史发展阶段都有多种可能的演变趋势。尤其对于一个具体的民族或国家来说,更是如此。一个民族或国家如果能认清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多种可能的趋势,选择一条最有利于本民族或国家的社会主义发展和建设道路,不仅是可能的,并且也可以变成现实。但是,如果超出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的客观条件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发展可能的趋势之外去选择一条发展和建设道路,最终将要以失败而告终。因此,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选择是有限度的选择,而非任意的、无条件的选择。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选择既是合目的性的,也是合规律性的,是一种辩证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选择论。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人大制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