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从我国焦化产品市场形势看,焦炭价格将以平稳或小幅振荡攀升为主。
一是从2007年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态势分析,全球经济仍保持较高增长,钢材及焦炭市场需求依然较旺,供需关系不会出现严重失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07年我国将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国民经济仍将保持平稳增长,有关机构预测我国全年GDP增长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进出口贸易也将保持较高增长;2007年全球经济增长速度虽会有所放缓,但从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的经济发展态势看,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特别是印度、俄罗斯和东南亚等国家钢铁产品市场需求仍很旺盛,从而对今后国内市场钢材及焦炭需求的平稳增长提供了强劲支撑。
二是国家加大对焦炭行业实施宏观调控力度,其产能扩张的势头将明显减缓。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针对焦炭、电石、铁合金行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集中度较低、工艺装备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污染等主要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继续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并加强信贷、土地、环保、供电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优化产业组织和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与此同时,还要以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综合利用为重点,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改造,促进工艺装备升级。在用电方面,实行差别电价措施。对需要整改的企业实行高价格,增加改造的压力;对要淘汰的装置和企业要停止供电。这就使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或设备退出炼焦领域,焦炭行业产能扩张的势头将得到抑制,这将有利于缓解焦炭供需矛盾,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焦炭产量增幅回落,市场供大于求矛盾有所缓解。2006年以来各地贯彻《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力度加大,一批土焦、改良焦被淘汰取缔,一批小机焦炉被关停,预计全年淘汰关停小焦炉和大城市老焦炉产能达1000多万吨。致使焦炭产量增幅明显回落,2006年全年焦炭产量28054万吨,同比增长4151万吨,增幅17.38%,比上年同期增量减少了420万吨,增幅回落7.05个百分点,也明显低于全年粗钢、生铁、钢材18.48%、19.78%和24.45%的增长速度,焦炭产量的增幅小于需求增幅,供大于求矛盾有所改观。
四是煤炭等能源、动力价格上调,致使焦炭成本上升支撑焦炭价格不会出现大幅下滑。山西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向煤炭生产企业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炭资源补偿费、矿业权、安全费用提取“两津一贴”,费用合计70元/吨,增加了煤炭生产成本,这必将拉动煤炭价格的上涨。近期1/3焦煤、主焦煤价格依然高位坚挺并有上涨的可能。目前华北、东北地区主焦煤价格为660—700元/吨,1/3焦煤价格为580—600元/吨;华东、中南地区主焦煤价格在830—860元/吨,1/3焦煤价格在720—750元/吨。按单位焦炭消耗焦煤行业平均水平测算,华北、东北地区企业焦炭的生产成本已达到930元/吨左右,而华东、中南地区企业焦炭的生产成本就高达1130元/吨左右。再加上国家上调电力、水资源、成品油和运输价格,致使焦炭成本与价格持平或倒挂,企业基本微利,如果没有煤气、煤焦油等副产品的回收利用,则企业将出现亏损。此外,随着我国对能源、资源利用的重视及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炼焦生产成本中偏低的工资成本、能源成本、水资源成本和环保成本等也将逐步提高,焦炭生产成本将是一个逐步上升的趋势。价格要反映价值,是市场经济中的客观规律,因此,成本的上升将支撑焦炭价格难以较大幅度下跌。
五是国际焦炭市场逐步回暖,我国焦炭出口量和出口价格双双上升,将减轻国内资源供给压力。随着去年三季度以来国际焦炭市场再度兴盛,其需求开始转旺,订单不断增加,中国焦炭的出口行情也不断好转。据海关统计1—12月出口焦炭1450万吨,同比增长13.59 %,12月底平均出口单价 148.3美元/吨,已经比年初回升了近34美元/吨,涨幅达到30%,比全年出口138.5美元/吨的平均价上涨了近10美元/吨。另据报道,2006年末由于欧美市场重建库存和海运、中国焦炭出口价格的上涨,带动国际焦炭价格上升,目前价格为173—178美元/吨(FOB),比上月上升10—13美元/吨。
随着三季度以来焦炭出口的不断增长,国内港口库存也在大幅度下降,12月底全国主要港口焦炭库存在118万吨左右,比2006年高位时的220万吨,减少100多万吨,处于较低库存水平,这就为焦炭市场的重新启动奠定了基础。
六是焦炭产能过剩的压力依然较大,价格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计,全国现有焦化企业约1400家,机焦生产能力已达到3亿吨以上,2005年产量2.3亿吨,产能利用率为60—70%。2006年国内仍有4000多万吨新焦炉产能建成,国内焦炭总产能可能已达到了3.6亿吨。一旦价格大幅回升,目前一些因亏损而关停的企业,马上恢复生产,焦炭的供需矛盾将再次激化,价格将重新回落,因此说,产能过剩将制约焦炭价格的大幅上涨。
七是国家控制焦炭出口,立足以内销为主,将加大国内焦炭市场的供给压力,价格大幅上涨的几率将很小。为进一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国家已于去年11月1日起对煤炭、焦炭等能源类产品实施5%的出口暂定税率。此外,商务部公告了《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规定生产企业要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标准》,且2005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5万吨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3年年均焦炭出口数量在15万吨以上或具有焦炭内贸经营范围,且2003—2005年均出口供货在30万吨以上。对上年出口量以及近3年年均出口量的标准分别提高了5万吨和3万吨。2007年1月商务部又公告了焦炭出口企业名单,由2006年的70家减少到2007年的60家。加征焦炭出口关税和提高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国家已采取抑制高耗能的焦炭出口,这将会给国内市场造成不小的压力。
从目前形势看,后期国内焦炭产量仍会以平稳速度增长,而国内外焦炭后期需求将进入平稳增长期,再加上电力、运力紧张等因素,后期价格将以小幅波动或平稳为主,由于焦炭产能过大和国家限制出口的两项因素制约,价格大幅上涨的可能性很小。其价格还将随着钢材价格及焦煤价格的涨落而小幅振荡。
焦化企业应审时度势,继续坚持以销定产,控制产能的盲目扩张,把握市场主动权,进一步促进焦炭价格的合理回归,以此提高经济效益,扭转去年以来焦炭生产企业亏损局面,。企业应不断提高工艺装备水平、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实力,促进焦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焦化产品后期市场需求依然趋好,但过高的价格将被抑制。就目前形势来看,尽管国际油价开始下降,但国内成品油价格依然居高不下,煤焦油替代重油的需求依然有优势。另外,按照《焦炭行业市场准入条件》“煤气和化产必须全部回收”的要求,焦化深加工能力不断扩大,对焦油的需求增长幅度仍将不断扩大。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