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当代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本质

2007-12-29 00:00:00何秉孟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10期


  我国加入WTO后,为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更好地实行改革开放,最大限度地把握机遇和防范风险,创造性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深入推进金融改革。
  由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中心,对整个国民经济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因此,对金融改革,必须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重要的是,必须对当代国际金融体系的本质特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一、当代的国际金融货币体系是国际垄断资本全球扩张的平台
  
  金融作为经济运行的血液和命脉,其体制由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的性质所决定。人类迈入资本主义社会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大致经历了自由竞争、国家垄断两个阶段,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开始向国际垄断阶段过渡;与此相适应,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也大致经历了金本位制、“金汇兑本位”或“美元—黄金本位制”两种体系,自上世纪70年代起,开始向以美元为霸主的浮动汇率制或“准美元本位—浮动汇率制”过渡。
  当代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就是以美元为霸主的浮动汇率制或“准美元本位—浮动汇率制”体系,它是由以“金汇兑本位”或“美元—黄金本位”为基本特征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脱胎而来的。美国于1944年7月1日邀请44国代表参加在美国新罕布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会议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确立了“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确定了“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原则,规定各国货币对美元汇率只能在美元汇率平价上下1%的幅度内浮动。这一体系确定了美元在国际金融货币体系中的中心地位,美元代替黄金成为国际支付和国际储备的工具。因此,这一体系是一种国际“金汇兑本位”或“美元—黄金本位”体系。
  布雷顿森林国际金融货币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改变20世纪30年代以来混乱的国际金融货币秩序,对战后世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的是,美国主导建立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发展世界经济,而是要通过建立以美国为霸主的国际金融货币体系,控制世界市场乃至整个世界经济。事实上,美国通过该金融货币体系确实获得了大量好处。可见,布雷顿森林国际金融货币体系,对美国以外的国家来说,是十分不公平、十分不合理的。
  但是,美国的金融寡头—国际垄断资本集团对此并不满足。美国金融寡头—国际垄断资本集团的目标是控制全球、掠夺全世界,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了美元在国际金融货币体系中的霸主地位,为美国金融寡头—国际垄断资本集团仅靠大量发行美钞便可无偿掠夺他国财富和商品提供了便利;但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的“美元与黄金挂钩”原则,意味着美钞发行量受黄金储备的制约。当初美国政府依仗其在黄金储备方面的垄断地位(当时美国的黄金储备占世界储备的59%)抛出 “怀特计划”,提出 “美元与黄金挂钩”原则,是为了从英国手中夺取国际金融霸主的地位。然“智者也必有一失”,对于这一原则对美国无节制发行美钞的制约作用,是美国政府始料未及的。
  到1960年,美国的短期外债陡增至210亿美元,大大超过其黄金储备178亿美元,使美国偿债能力信誉发生大滑坡,最终酿成了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的“美元灾(过剩)”和美元贬值,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发生抛售美元、抢购黄金和其他货币的风潮,于同年10月爆发了二战后第一次“美元危机”。
  此后的十多年里,美国非但不吸取战后第一次“美元危机”的教训,相反,在国际垄断资本集团的推动下,一面对外发动侵略战争,一面充分发挥美元印钞机的“高生产率”,继续大量印发美钞,推行“以币易货”的掠夺政策,致使持续存在的国际收支逆差更趋严重,导致“美元危机”频频发生。从1960年10月发生第一次“美元危机”至1972年的短短12年中,“美元危机”竟又发生7次之多!
  到1972年底,美国的短期外债已增至810亿美元,这在当时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美国的黄金储备只够抵偿其八分之一,使美国的国际收支信用下跌到最底点,触发了国际金融市场大规模抛售美元,买进德国马克、日元和瑞士法郎的风潮。接着,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改行联合浮动汇率制度或单独浮动汇率制度,美国也宣告停止世界各国以美元兑换黄金。至此,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彻底崩溃了。
  1972年7月,就在“美元危机”频发,布雷顿森林金融货币体系摇摇欲坠之时,由美国操纵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定成立一个由美、英等11个发达国家和印度、巴西等9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国际货币制度改革和有关问题专门委员会”(又称“二十国委员会”),研究、讨论国际金融货币体系的改革方案,并于1976年1月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的“二十国委员会”会议上,建议修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某些条款。1978年4月1日修改建议正式生效,被称为“牙买加协定”,其主要内容是:增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的基金份额;承认浮动汇率合法化;降低黄金在国际金融货币体系中的作用;将特别提款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资产;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牙买加协定”奠定了当代国际金融货币体系的基本框架,对稳定国际金融货币局面起到了一定作用。该协定虽然写进了“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的条款,但最大的赢家仍然是美国的金融寡头:首先,美元在国际金融货币领域的中心地位、霸权地位毫发未损;其次,承认浮动汇率合法化,即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有利于货币资本亦即国际垄断资本流动;再次,降低黄金在国际金融货币领域的地位,意味着美国国际垄断资本对外扩张的黄金制约得以解除;最后,所有这些均表明,“牙买加协定”所构建的现代国际金融货币体系基本框架,为美国金融寡头、乃至整个国际垄断资本集团向全球扩张扫清了在金融货币体系方面的障碍。
  如果在更广阔的视野内进行观察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历史进入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后,扫除国际金融货币领域的障碍,不过是国际垄断资本为控制全球市场而开辟的诸多战场中的一个战场。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以信息技术革命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社会生产力获巨大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实力和扩张力、特别是国际垄断资本的金融寡头的经济实力和扩张力极大膨胀。90年代初期,美国又炮制了“华盛顿共识”,向全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兜售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为国际垄断资本向全球扩张开辟理想的国际市场和良好的国际环境。这意味着美国所鼓吹的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和“全球一体化”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被政治化、范式化、国家意识形态化,这是美国加速国际垄断资本在全球扩张的又一重要举措。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美英国际垄断资本集团加大了在全球推行新自由主义的力度和步伐,其显著特征之一是,推行金融自由化。其主要内容包括:实现完全的利率、汇率的自由化、市场化;改变境内外金融市场的分离状态,对外开放金融市场,实行外汇交易自由化等等。1990年出笼的“华盛顿共识”明确规定:实施利率市场化;采用具有竞争力的汇率制度(完全的浮动汇率制度);放松对外资的限制等等。90年代初、中期的这些规定,是1978年的“牙买加协定”所没有或者没有明确的。金融自由化的强制推行,标志着适应国际垄断资本全球扩张的现代国际金融货币体系形成。在金融越来越成为现代经济命脉的情况下,金融自由化使国际垄断资本有了一个控制全球经济的最重要的杠杆或“平台”;通过金融“扼制”,国际垄断资本可以把整个世界经济体系更加牢固地置于自己的股掌之中。这,便是现代国际金融货币体系的实质!
  
  
  二、一些国家盲目推行金融自由化“改革”导致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垄断资本积极诱导甚至以贷款和援助附加条件等手段,强制在全球推行金融自由化。与此并行的是,在一些新兴工业国家、经济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先后出现被新自由主义所引导的金融自由化改革潮。实行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国家,在引进和利用外资、建立和完善市场化金融运行体系方面取得一些成果。但是,由于金融自由化主要是为在竞争中具有绝对优势地位的国际垄断资本构建自由进出各国并确保套利套汇收益的操作平台,结果导致80至90年代世界性金融危机不断发生。据世界银行统计,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末,全球共发生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机108次。其中,80年代45次,90年代63次,90年代比80年代多40%。这些金融危机,绝大多数发生在新兴工业国家、发展中国家等经济弱势国家。这说明,美英国际垄断资本所推行的金融自由化,对于经济弱势国家来说,决非福音而是祸水!
  近20多年来,世界各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频频发生的金融货币危机,给当事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带来巨大灾难,引起国际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各当事国的经济学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家、发达国家的部分经济学家,以及我国的学者都在从不同角度对其中的经验教训进行分析和总结,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在此,我们看一看韩国学者的见解。
  2004年9月2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与韩国三星经济研究院联合主办了一次中韩金融论坛。笔者(何秉孟)有幸被邀请主持了该次论坛。在此次论坛上,韩国财政部金融情报研究院的边阳浩院长,就1998年韩国金融危机的发生和治理过程发表了主题演讲。边阳浩先生直接参与了1998年治理韩国金融危机的工作。他在分析了韩国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之后,提出了防止金融危机的五条措施:一是防止金融机构盲目放贷,加强放贷审批等防风险管理能力,国家应设置负责对金融机构的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的监管机构;二是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机构不能急促收回贷款,必要时需要监管机构介入;三是营造金融机构能够充分发挥其功能的基础环境;四是切实加强监管金融机构的健全性机制,特别是需要建立政治上客观中立的独立监管机构;五是金融机构自律、负责任地经营。边阳浩先生提出的防止金融危机的五条措施之中,有三条直接同金融监管有关。他在演讲开始就申明:“可能我的观点同流行的看法不同。”看来,他的不同,就是体现在他不同意完全没有监管的金融自由化,强调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金融的监管。这是韩国学者痛定思痛所形成的认识,特别值得我们重视。
  而且,我们还必须注意到,韩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将长期处于经济实力大大占优势的世界资本主义的包围之中。扼杀社会主义中国,是国际垄断资本的既定目标。在我们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我国的金融安全,不仅要面对来自我国内部经济运作、金融运作出现的失误,而且还面临国际垄断资本、特别是各种对冲基金、形形色色的金融大鳄索罗斯之流的蓄意冲击。可以肯定地说,来自后者的威胁更大。因此,同韩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比较起来,我国的金融安全,乃至经济安全所面临的威胁要大得多!所以,我们绝对不能盲从美国人,搞什么金融自由化!
  
  三、美国从不实行金融自由化对我国的启示
  
  金融行业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非常特殊的行业。这首先是因为,现代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中心,是一个国家的整个经济体的血液和命脉。其次,还因为金融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作为商品一般,金融产品的流动,要求以市场为基础并自由流动;但作为一般等价物,也即作为商品交换结算工具的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作为资产储备或转移资金、安排资产风险结构等的资本市场工具,它必须在国家计划的调控下,在国家有关法律的框架内、在国家有关部门的严密监控之下流动,以确保金融体系健康运行。最后,随着现代金融衍生产品的增多和金融产品的虚拟化,其流动性进一步增强,尤其是现代金融产品同当代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结合之后,其流动之迅速、流动量之大,对一个国家的金融系统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冲击力之大,常常出乎人们的想象。正因为如此,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过哪一个国家实行金融自由化的金融体制而未遭受金融货币危机打击的成功范例!
  对于这一点,美国的国际垄断资本集团、金融寡头们,以及其守门人——美国当局心里十分清楚。他们酿制的“金融自由化”这杯类似迷魂药的毒酒是为了给别人喝,以便在麻翻别人之后乘机抢占他国的金融市场,并趁火打劫,发他国之“国难财”;至于他们自己,是绝对不会喝这杯毒酒——实行“金融自由化”的。也就是说,美国在全球化过程中大力鼓吹金融自由化、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这仅适用于美国的国际垄断资本进入其他国家市场,如果其他国家的资本进入美国市场,这“三化”将会大打折扣,将会遇到法律的、甚至行政的种种壁垒,受到严格的限制、审查甚至被拒于国门之外。据有关调查研究,在这方面,美国通常有如下做法。
  第一,不断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对外资的监管和限制。
  第二,对外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完备的机制、程序和标准。
  第三,美国在对外国投资和并购进行国家安全管理时,声称实行对等、互惠的原则,强调美对外资开放一些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领域,应以外资来源国对美企业开放相应领域为条件。
  第四,美推动多边、区域、双边谈判,制定与投资相关的国际制度、法律、规则等,以求在深入发展的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过程中维护和扩大其重大利益。
  第五,除美联邦政府外,美各州和地方政府也采取一些对外资实行国家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
  需要指出,美国当局的这些“立法”或“规定”,绝不是“摆摆样子”和“吓唬吓唬人”的,凡涉及其自身利益,它是“言必‘行’,行必果”的。
  一个时期以来,主张将我国金融改革的目标确定为“金融自由化”的呼声不绝于耳;还有的人干脆主张放手引进美国的所谓“战略性投资”,以推进我国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因此,我们在此似乎有必要提醒:如果暂且撇开基本制度等层面的因素,仅就金融货币运作的层面而言,美国、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好东西我们当然应借鉴、学习——但这绝对不是美国人说教的所谓“金融自由化”。因为实际上,美国从未实行过它为别国设计的“金融自由化”。恰恰相反,要向美国借鉴、学习的是:近百年来不断完善在法律、行政严密监管前提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相对开放的金融货币运作方式。
  当然,作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是绝对不应该撇开基本制度层面的因素,而仅考虑金融货币运作层面的因素的。鉴于诸多国际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如果把基本制度层面、运作层面诸因素综合起来考虑,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至少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其一,金融体制改革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金融体制改革必须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其二,金融系统的改革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资产占绝对优势。要坚决抵制形形色色的私有化。
  其三,金融企业经营既要以市场为基础,又必须依法经营,并接受国家计划乃至政府行政手段的调节。
  其四,同金融国际化趋势相适应,金融货币体系应适度开放,但必须以法律的、行政的严密监管为前提。就是说,这种“开放”,不是美国为别人设计的“金融自由化”,并且,随着开放程度的逐步提高,监管应当越来越严密。
  金融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风险极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常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到攻坚阶段。笔者认为,金融改革正是所谓“攻坚”之所在。因此,金融改革到底应如何推进,应在排除各种干扰、误导,特别是新自由主义的“金融自由化”的干扰和误导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设计、论证。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学部主席团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科研局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