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技术发展战略及实施情况

2007-12-29 00:00:00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事司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14期


  长期以来德国联邦政府把重视基础研究和促进关键领域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作为政府的一项主要任务。政府针对各发展阶段的特点,适时推出未来一段时期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以带动技术升级、产业转型和经济的发展。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联邦政府连续制定资助航天技术和促进计算机应用的科研发展纲要、电子和新材料科研纲要,后来又陆续推出信息、新能源、海洋、生物及超导技术等科研发展规划。政府推出一系列发展纲要的目的是:在企业还没有兴趣、市场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以前,政府发挥先行作用,投资于能带动一大片工业发展的高新技术研究领域,为产业升级奠定基础。
  本届联邦政府继续奉行科研发展的宗旨和任务,也制定了2006—2009年德国高技术发展战略,提出德国高技术战略的目标是使德国成为并保持一个创新的国度,在未来国际市场上占有尖端领先地位。联邦政府计划到2009年,累计投入150亿欧元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尖端技术发展,以实现在2010年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3%的目标,符合欧盟里斯本协议规定的要求。
  
  一、高技术战略的重点
  
  (一)确定17个创造新就业岗位和提高富裕水平的未来发展领域
  每一领域都有清晰的发展计划和研究资助条件。各领域发展的核心任务是:为产品和服务开创新的市场或扩大现有市场空间。高技术战略聚焦点是与国家根本利益和经济科技潜力密切相关的领域,如健康、安全和能源等。
  (二)强调经济和科技力量的结合
  企业界与科研机构合作或共同开发项目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支持,政府通过提供研究奖励金等措施予以鼓励。
  (三)为研究成果的快速商业化运营提供新的动力
  政府制定了一些新的鼓励措施,支持企业界快速建立新产品的规范和标准,增强竞争力。政府公共采购要向新产品倾斜,企业购置新产品在折旧等方面都给予一定优惠条件。
  (四)改善高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设立条件
  政府帮助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联系并支持企业自身研究成果尽快投入生产。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与复兴开发银行和其他大公司共同设立了高技术创业基金,为技术密集企业的创立提供参股资本。在改善总体的创业环境方面,政府将通过企业税改革和减少官僚管制等来支持中小企业创业,简化研究项目的融资条件,放宽风险资本的管制等。
  
  二、高技术战略行动计划
  
  为实现战略目标,联邦政府制定了详细的行动计划,拟在五个核心领域采取行动,每一领域都有具体措施保证创新的思想能够简单而快速地得到运用。
  (一)经济和科技力量相结合
  1、为经济和科技合作提供新的激励
  (1)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扩展性合作。支持通用技术的发展,同时对从基础研究到投入新产品的全过程提供全面扶持。基础研究部分由德国研究协会、应用研究部分由德国工业研究会、产品开发由德国经济技术部分别提供资助。
  (2)优化创新过程,发挥新联邦州的潜力。联邦经济技术部的“地区企业”计划,专门为新联邦州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提供支持。
  (3)支持某些技术领域的集群发展。对面向未来的技术领域(如生物技术、医疗技术),提供新的支持措施,促进其集群发展。特别是改善环境、消除发展障碍、推动技术早日转化为企业产品,以开拓德国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新市场。
  2、以应用为导向的科研和以研究为重点的经济
  联邦政府投入很大精力,推动科研机构以经济界利益为导向,同时,经济界随时准备将科研成果付诸实践。
  (1)研究和创新公约。根据研究和创新公约,联邦教研部和州政府一起为赫姆赫茨研究会、马克思普兰克研究会、弗豪尔霍夫研究会和莱布尼兹研究会等机构提供财政支持,直到2010年每年财政支出至少提高3%。作为回报,这些机构负责提高其研发活动的质量、效率和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
  (2)对中小企业委托的研究引入研究奖励计划。联邦教研部计划就中小企业委托大学或校外研究机构进行的研究推出研究奖励,从而激励研究机构更多地开发与经济相关的研究课题和项目,奖励金将直接支付给大学和科研机构。
  (3)消除研究与应用之间的空隙。教研部计划开发一个有效资助模型,首先运用于教研部的专业项目。
  3、推动专业人员的交流
  联邦政府拟采取适当措施促进人员流动,如采取经济、科技和公共管理部门人员一定时期的工作交流或同一项目的多方合作等形式。
  (二)改善高科技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创立条件
  联邦政府将在以下几方面扩大对私人研发和创新投入的支持。
  1、支持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成长
  联邦政府的目标是,以研究密集的工业和科技含量高的服务业领域为中心,改善融资条件,为私人风险资本投资创造有吸引力的环境,鼓励新企业创业。
  (1)改善创业公司的设立条件。联邦政府采取综合措施支持技术密集公司创业。2006年开始建立的信息系统,为创业提供咨询服务。此外,2007年起引入电子注册,加快新企业申请过程。改革股份有限公司法,未来创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最低资本额降至1万欧元。
  (2)为年轻的技术型企业提供资金和市场。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与复兴开发银行(KFW)和其他大公司共同设立了高技术创业基金,目的就是为技术密集企业的设立提供参股资本。未来将补充更多的德国大公司加入投资者行列,促进更早地建立技术创业者与大公司的战略伙伴关系。
  (3)改善德国风险资本的运营环境。风险资本和创业融资活动在德国欠发达。因此,政府计划提供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促进中小企业的风险资本投资活动。
  2、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创新活动
  德国有1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许多中小企业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政府的目标是,提高参与研发活动的中小企业的数量,增强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在此方面联邦经济技术部提供的创新援助资金将从2005年的4.6亿欧元增加到2009年的6.7亿欧元。
  3、改善私人研发投资的条件
  (1)增强银行的创新支持。联邦经济部计划,针对风险高的、缺乏必要担保的研发项目,减少贷款障碍。为改善创新企业的融资条件,政府还将与银行开展对话,将非物质财产价值纳入银行评估企业获贷的考虑因素。联邦教研部支持开发的企业创新成果自我评价系统,将为非物质财产的价值确定提供标准。
  (2)简化基金会设立条件。德国的私人基金会在支持教育、科学和研究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今后一段时期,由于遗产征税,将有更多的财产向基金会转移。政府将修改基金会法案,简化设立程序,以促进更多的基金会的成立,在科研领域发挥作用。
  (3)制定促进创新的税收体系。2008年1月起,政府将实行企业税改革,从而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更多的吸引力和更大的空间。为改善投资条件,企业递减折旧率将从目前的20%提高到30%。
  (4)减少官僚管制。据估计,中小企业4—6%的销售额用于支付国家各项管理成本。联邦政府制定了企业减负法案并颁布了相关措施目录。计划实行电子政务管理,并引入“标准—成本—模型”分析和简化不必要的官僚管制。
  (三)支持新技术的快速传播
  1、创新过程强调规范和标准化
  联邦政府支持德国标准研究所作为自我管理的组织,研究新的高技术领域的标准,并在研究过程中统一考虑规范和标准。联邦政府对研究和技术的支持也充分考虑标准因素。
  
  2、利用公共采购的创新潜力
  联邦、州和市县三级政府每年的公共采购支出约为2600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联邦政府力争通过国家对创新产品的需求来开发创新的潜力。公共采购扶持创新成为各级政府的办公和其他购置活动的重要任务。联邦政府构建“创新伙伴”计划,通过与州、市县代表谈判,促进该目标落实。公共采购效应由外部机构进行评估。联邦政府设立“公共采购的创新成就奖”,发出促进创新运用于公共领域的信号。同时,政府也努力为公共采购改善信息基础设施,使采购部门更早地了解市场上的新技术产品发展情况。
  3、电子政务简化服务过程
  联邦政府计划在重要的国家服务领域,引入电子政务,实现创新的、成本节约的管理。联邦内政部将制定新的电子政务计划,以实现此要求。电子政务领域的创新将开创一个新的管理服务途径,节约工作时间,提高透明度。
  (四)增强德国的国际地位
  1、通过国际合作提高研究和创新能力
  首先,鼓励德国参与国际研究合作。为促进企业国际合作,经济技术部设立了开放技术研究项目。德国中小企业与外国伙伴合作,将得到更多的资助。此外,还有一些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外的展览,增强联系,扩大交流。
  其次,加强开展与研究能力高的国家的合作。德国政府已与印度政府达成协议,建立德印科学、研究、技术中心,同时强调增强与中国的合作。未来合作领域主要是激光技术、纳米、新材料、IT和生物技术。双方在共同制定规范和标准方面存在较大的合作潜力。
  2、参与欧盟研究和创新政策
  2007年上半年德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期间,将把研究和创新政策作为重点。同时,德国将参与欧盟援助计划,并加强与成员国的双边合作。
  (五)增强教育投入,抓好人才培养
  德国联邦政府着力推动德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是建立包括儿童、中学、大学、研究和再教育等一体化完善的教育体系。
  1、建设面向未来的职业教育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而服务的国家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公约规定,经济界有义务每年提供30000个培训岗位,帮助学生实习,快速适应工作岗位。2006年夏天,公约双方达成共识,在今后的3年内继续延长并充实公约内容。另外,为使职业教育更符合创新的要求,2009年以前,政府计划提出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的建议。
  2、增强人力资源投资
  对人力资本在工作相关的学习、健康和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投入将有利于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人力资本投资增强了经济实力:有活力的员工意味着医疗支出减少、增加值提高和创新能力增强,使企业从中受益。
  3、加强国际化的精英研究和教育
  联邦和州政府将共同出资挑选一些大学加以扶持,提高其整体水平。目前计划支持40所中学、30个精英领域和10所大学开展面向未来的尖端科研。
  4、从国外吸引人才
  在国外宣传德国的研究条件和优势,吸引科技和专业人士加盟。2005年通过的移民法将会适当修改,对科技人才在移民等方面提供优惠。
  
  三、高技术战略的实施
  
  针对高技术战略,联邦政府制定了一个涵盖整个立法期的长期的实施过程,即从2006—2009年。高技术战略的执行和进一步发展是在经济和科技界代表组成的“研究联盟”和其他相关资源的共同参与下进行的。大量的新项目在2006年已经开始运行。联邦政府计划在4年内共计投资146亿欧元实施高技术战略。其中120亿欧元将用于开发17个高技术领域的新技术,27亿欧元用于重要的技术相关措施。高技术战略的执行过程将进行定期检验和评估。2007年9月联邦政府进行第一阶段预算评估。从2008年起联邦政府将定期提供研究和创新进展的报告。
  
  四、几点启示
  
  (一)定期制定科技发展长远战略规划,并适时修订和补充
  每一个特定时期,根据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实施计划及措施,确定高科技领域优先发展项目,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重点和支持领域,将国家支持与具体研发项目挂钩,并向社会公布,为社会投资提供导向和指引。定期推出中长期(至少5年)的高技术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纲要,详细规定政府支持的原则、条件、对象和金额,并通过立法给予保证,委托专门的执行机构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款严格执行。
  (二)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德国联邦政府力争通过国家对创新产品的需求来开发创新的潜力。例如,国家电子政务和税务征缴需要的设备、环保技术和现代化的暖气设备等的采购均向高新技术产品倾斜。公共采购扶持创新也应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在办公和其他设备购置方面的重要任务。政府应着力改善公共采购的信息基础设施,使采购部门更早地了解市场上的新技术产品发展情况。公共采购预算的执行效果应由外部机构进行评估,杜绝浪费,鼓励并促进支持创新的消费行为。
  (三)建立高新技术创新发展基金,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基金应由财政拨专款予以支持,同时吸纳银行和社会基金参与,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经营管理。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适时对基金的使用、扶持对象以及资助条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指导和扶持企业的投资行为。
  (四)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加强产、学、研结合
  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在为科学研究指明方向的同时,也给经济界提供源源不断的新产品和服务潜力。今后,应倡导以应用为导向的科研和以研究为重点的经济,深化两者的交流和合作。政府可采取相应措施,推动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并鼓励大学和研究机构增强与企业的合作和交流。改革科研机构的财政拨款方式,实行财政支持与其科研成果应用率挂钩原则,推动科研成果的快速应用并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