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三年,早走一个月

2007-11-22 04:30万里秋风
都市文萃 2007年11期
关键词:小梅聚会男朋友

万里秋风

从林出国以后,我就成了标准的留守女友。我们俩一起上大学,一起考研,一起报名留学。结果是他幸运地被录取了,完成了三级跳,跳到地球的另一边读书去了。我却在第三跳时摔了个跟头,只能留在国内念书了。

我上学比别人早一年,长得小巧玲珑,看起来就像是个还在念大一的小女孩,一点儿都不像是研究生。林在出国前,最喜欢搂着我的腰在校园的树林里漫步,一口一个“小丫头”地叫我,我就回敬他“傻大个”。林出国后,起初每周都会打电话给我,慢慢地,变成了一个月一次。我们都不是出身大富之家,没有那么多的闲钱,对他的变化,我默许了。

研究生的课程挺轻松,在校园里有时闷得发慌,就给死党们打电话。她们大多已经工作了,有的甚至结婚了。她们警告我,留守女友不好当,美国那边花花绿绿的,你就不怕他变心?我自信地说,林不会,他不知道有多爱我。走之前他怕我不等他,都打算取消留学了,是我劝他去的。和我最铁的小梅经常给我泼冷水,那是走之前,男人啊,你可别太信任了,风筝线长了,早晚会断的。

虽然对林有着绝对的信心,思念之苦却是实实在在的。每个月刚过了10天我就开始扳着手指头盼月末了,因为那时,林会来电话的。而每次拿起电话时,又不知说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儿想哭,他每次都要哄我半天。而每次放下电话,心里更是空落落的,难受得要命。就像小时候过完年后的感觉,看着满地的鞭炮碎片和已经有些迸裂的福字,想到要再等很多天才能再有一次这样的欢乐日子,让人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堵得心口难受。

朋友聚会,本来不想去,但又实在是闲得无聊,于是随便套上一件运动服就跑去了。像每次聚会一样,在一堆老面孔中总有几个新面孔。拿她们的话说,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但我觉得不一样,因为我的朋友基本没变过,但我朋友的朋友每次都有所更新。

酒过三巡,大家渐渐热闹起来,朋友的朋友们似乎也真成了朋友了,开始推杯换盏起来。秋风就是其中之一,其实从开始互相介绍时他就比别人要放得开,似乎这一桌子都是他的老朋友一样。他言语风趣,学识渊博,经常逗得一桌子人哄堂大笑,很快成了活跃聚会气氛的主角。

看到我一直没喝酒,他站了起来,对着我举起杯子说:“作为你的好朋友……”我打断他:“我好像不是你的好朋友。我在半小时前还不认识你呢。”他微笑着接着说:“你的好朋友小梅的男朋友……”大家一愣,一起看向小梅和她身边的男孩。如果他是小梅的男朋友,那么那个男孩是干什么的呢?小梅似乎习惯了他的胡说八道,只是一笑。他又接着说:“男朋友的好朋友,我,秋风,敬美丽的姜红小姐一杯。”这个大喘气!全桌人都笑了,我本来打算不喝的,现在倒为难了。小梅轻声说:“秋风,红红不会喝酒的,她喝了会过敏。”秋风一愣,接着把自己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拿起我面前的酒杯,也一口喝光了。大家开始起哄:“秋风,你还真会心疼人啊!”“姜红,你看秋风对你多好,肯定别有用心。”

秋风笑嘻嘻地听着大家的调侃,也不脸红,只是看着我。我看了他一眼,四目相对时,感觉他的目光闪了一下。我转过头去和小梅说话了,却总感到有目光在看着我。当我们从饭店里出来时,已经是午夜了。大家都是成双成对的,数来数去单身的竟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秋风。小梅于是命令秋风送我回去,秋风一面说着求之不得,一面做着求之不得的表情。我被這表情吓了一跳,但还是同意了。

路上秋风继续表达他的兴奋,说多谢我给了他一个当“护花使者”的机会,这表示我至少不算讨厌他。我等他说够了,告诉他,我其实是为了省点儿打车钱,你没看我坚持让你坐前面吗,因为那是付钱的位置。

以后的聚会里,我和秋风总能遇到。朋友的朋友们不断更新,唯独他总在,渐渐也成了我的真正朋友圈子里的一员了。他依然是每次聚会的主角,依然能让大家欢笑,但我却在有意识地躲避着他。因为小梅告诉我,他对小梅的男朋友说过,他喜欢上我了。

我对自己的身份十分清楚。平心而论,他没什么配不上我的:今年研究生毕业,在一家外企供职,收入不菲,人长得高大帅气。听小梅说,他有很多“预备役女朋友”,但他认为都是红颜知己,因为他从没想过要和她们结婚。事实上,他很会把握尺度,没有哪个女孩有足够的资历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是他的女朋友。

我说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他喜欢我哪点。小梅说这可能就是缘。我说他只是想玩罢了,就像对那些“预备役”一样。小梅摇头说可能不是,秋风并不是那么轻易说喜欢谁的人,事实上他对感情很挑剔,但也很认真,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红颜知己,而不是一堆女朋友。我说随便吧,反正你知道我的情况。如果你方便,就告诉他,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没有意义。我喜欢的只能是林。小梅沉默良久,说,好吧,我会说,但肯定没用,他那个人,你不亲口回绝是没用的。

我的眼前闪过他的微笑和他的眼睛,我忽然觉得,当面告诉他我不喜欢他是件很不愉快、很不轻松的事。

因为我的消极回避和他的顽强坚持,这件事变成了一场持久战。差不多朋友圈里都知道秋风在追我,而差不多所有的人也都在对秋风表示同情。因为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所以知道我的性格和我对林的爱,知道他没什么希望,所以都同情他。既是我朋友而又对此持不同看法的,大概只有秋风一个人。他依然用各种方法坚持着,比如约我看电影或吃饭之类的。但除了4个人以上的聚会外,我从不单独接受这种邀请。但我又始终没有当着他的面坚决地回绝他,总是找个什么借口。我对自己解释说,这样可以顾全大家的面子。但实际上,我怀疑是在这漫长而寂寞的留守日子里,我对这份带着诗意的误会有一种病态的留恋。

然而时间拖了半年后,我终于决定不能继续下去了。我告诉小梅我决定当面拒绝他,免得耽误了他。小梅看了我很久,你是不是开始喜欢上他了,她问。我说你胡说。她叹了口气:“我太了解你了,红红,其实你已经开始喜欢他了,对吧!你怕这样下去会更喜欢他,会对不起林。”我说我始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拒绝他,因为这种话是要有配合才能说的,比如他说他爱我,我才能顺理成章地拒绝,否则人家根本什么都没说,你先说了未免显得有些自作多情。

于是我终于接受了他的一次晚餐邀请。他很兴奋,在碰杯的时候,说希望我能做他的女朋友,然后是未婚妻、新娘。我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尽管我对这机会的到来并不十分高兴,但我还是字斟句酌地把自己整理了好几个晚上的说辞摆了出来,大意是“我已经名花有主、伊人有夫了”,“我对林的爱是海枯石烂、天荒地老的,你追我的结果只能是一场春梦,既然我们在梦里相识,就让我们今天在梦里分别吧。”我说得很坚决,决心不让任何一点儿委婉的语气把这次诀别搞砸。因为正如小梅所说,我意识到自己确实已经开始喜欢他了,再过半年我不见得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拒绝他。

秋风吃完了最后一块牛排,然后结账。我看得出

来,他的心里不好受。他打车送我,我上车后,他说,我能不能也坐后面。我犹豫了一下,好吧。他坐进来。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我眼睛看着前面,他很规矩。我本以为他会像我知道的一些比较风流的男人一样,提些诸如让我最后拉一下手或吻别之类的要求。但他没有,一直沉默着。车到门口,他看着我下车。我要進门时,他忽然说:“姜红,以后不要让别的男人和你坐在出租车后面,除了你丈夫,好吗?”

我点点头,他挥挥手,出租车调头走了。他一个人坐在车子的后座上,身影很孤单。我一直到车看不见了,才上楼回屋。今天是月末,晚上12点林将有电话打来。这段日子因为秋风,我多少有点儿心神不定,连林这几次电话里说什么都没印象了。但仔细一想,似乎这几个月的电话都很短,本来也没说什么。

12点了,电话铃没有响;1点了,也没有响;2点了,还是没响。我估计林有什么急事出去了。林又一次没有按时打电话回来,细细想来,他也有两三个月没有打电话给我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上午10点,我被电话吵醒了。我的第一反应是林利用晚上时间打过来的,但我错了,电话是小梅打来的。你知道吗?她说,秋风要订婚了,在九头鸟,让我通知你。我有点儿反应不过来,新娘是谁?我问。一个追了秋风4年的女孩,尽管他一直没有答应她,但她还是苦苦等了4年,这下终于修成正果了,你去不去?

我掀起被子,去,当然得去,朋友嘛。我感觉鼻子有点儿酸溜溜的,带着说出来的话也酸溜溜的。

订婚仪式很排场,秋风依然是一脸招牌式的微笑,未婚妻则是一脸甜得化不开的笑,像阳光一样刺眼。她一定是知道秋风和我这段故事的,因为敬酒时,对我特别客气,客气得有些过分。

我喝酒了,我惊奇地发现,喝了酒的我并没有出现过敏。也许,我对酒根本就不过敏,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因为从小时候过敏了一次后,我就再也没有喝过酒。其实,很多事都是一样,只有你经常去感受,才能知道有没有变化,想当然是不行的。

这番道理不是我喝酒时想到的,而是我回到家听到电话录音后才整理出来的。已经很久没有打电话给我的林在电话录音里说,他很内疚,对不起我。但他还是觉得应该告诉我,一年的时间,让曾经的深情已经变得暗淡无光了,甜蜜的感觉也被拉长的电话线冲淡了。他发誓他当初是爱我的,但他不想回国了,他也已经有了移民的机会……

于是,我端起一杯红酒,想到了关于我喝酒过敏的那番道理。在这之后,我似乎喝醉了,因为我忽然想到一件充满了讽刺的事:秋风的爱如果早来3年,或者晚走一个月,结局都不会悲剧得这么彻底。然而,他的爱偏偏就晚来了3年,又偏偏早走了1个月。

猜你喜欢
小梅聚会男朋友
钱真的少了吗?
丢三落四
答应我,千万别让男朋友帮你拍照好吗
合肥求职女连喝四场酒身亡老板被批捕
小巫的男朋友
男朋友
抓紧时间
生日聚会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