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意见》的有关内容和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 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2005 年提高3 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比2005 年提高4 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总额达到4000 亿美元;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增长速度。
《意见》同时提出了四项任务:
一是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为适应新型工业化的新形势,大力发展各类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加快融合、互动发展;大力发展各种生活性服务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支持新兴服务业发展;大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优化服务消费结构,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是科学调整服务业发展布局。各地区要因地制宜地发展服务业,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经济发达地区和交通枢纽城市要强化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形成区域性物流中心;选择辐射功能强、服务范围广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立国家或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培育建设研发设计、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中心。《意见》还强调要立足于用好现有服务资源,打破行政分割和地区封锁,促进服务业资源整合,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三是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和生活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推进农村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社会事业,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是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完善服务业吸收外资法律法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具备条件的沿海地区和城市要根据自身优势,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形成一批外包产业基地。建立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扩大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
问:今后一个时期服务业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是什么?
答:一是努力扩大服务业规模,不断提高服务业在整体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扩大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社会满意水平,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三是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新服务业管理体制,破除阻碍服务业发展的体制障碍,为服务业发展创造适宜的环境和条件。四是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问:《意见》对促进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在改革方面,要继续深化电信、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明确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要尽快由政府提供转向由市场提供;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将营利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推动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
在政策方面,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推进服务价格体制改革,完善价格政策,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国家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国家继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逐步扩大规模,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服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对一般性服务行业在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等方面降低门槛。
在发展环境方面,积极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保护自主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城乡居民对信息、旅游、教育、文化等采取灵活多样的信用消费方式,规范发展租赁服务,拓宽消费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放宽进入城市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增加有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