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擒故纵的情感游戏里,我的爱情不治身亡

2007-07-06 01:50
爱人坊·金版 2007年6期
关键词:麻醉学美女爱情

小 开

我,花疏,和妖艳女子任情相比不过是一个青涩女生。最后我只能认定,是唐傲的智商出了故障。然,浮在我脸颊上的爱情红晕,却表明了我是适龄女子,且,已经坠入了爱河。

一直以来睡在我下铺的任情,是个连女子也会爱上的绝色天使。那绝代芳华,红颜一笑,倾国倾城,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冰清玉洁的和氏璧。想来美神维纳斯也不过如此。

那时,任情总是骄傲地站在寝室的中央,大声朗读收到的情书。那些写在雪白扉页上的字句,或言词华美,或感天动地。每每读到精彩处,任情便掩住嘴角,巧笑倩兮,那是丝毫也不在乎的笑。任情如此美丽,有足够的资本,不加掩饰地彰显着自己的优越与不屑。

记得第一个禁不住诱惑而跌倒的,是我们读初中时的一个初三的帅哥。那次就是我递的话。小情痴纠缠了任情达三个月之久,被拒,忧郁了很久,最后敌不过相思成灾,黯然转学。

自那时开始,从中学到大学,我一直扮演任情爱情炮灰的见证者。伤害的男生多了,江湖上流传的版本就多了,杜撰最入骨的版本说,任情艳若桃花,妖若蛇蝎,这让我们同寝室的弱势群体多少得到了一点安慰。

然,我的角色依旧。即使毕业后各入各行,仍然习惯被任情一句话就拎了去,客串一场场短暂恋情的监斩侯。

又是梅雨季节。

我讨厌阴霾的梅雨季节,就像讨厌冗长的韩剧。因为情节过于拖沓,虽然是梅雨季节里唯一的消遣,也只能让人望而生叹。

到周日,天气终于放晴,我欢欣雀跃地要出门逛街,却接到任情的电话,说她姨妈给她介绍了一个麻醉学博士,刚从美国留学回来,让我去帮忙应付。

说是应付,就是要纵身挡在美女前面,扮演三姑六婆挑剔对方的不是。若不奏效,就不经意地提起任情的“男朋友”对她多么好,一举把对方打入十八层地狱。

这是最穷极无奈的差事,却又势必无法拒绝。我看看身上的薄毛衣,亚麻裙,帆布包,暴走鞋,叹了一口气,就这样素着脸出了门。

上帝保佑,这个被姨妈赞赏的麻醉学博士能够早点知难而退。

茶社的环境很优雅,麻醉学博士唐傲很英俊。有让人仰视的高度,古铜色的皮肤,微微泛着青色的下巴,过于端正的鼻梁,有些凌厉的眼神,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让人目眩神迷。

我看任情不动声色地微笑饮茶,知道这次该抽身而退的是我。几句寒暄说完,唐傲却突然对我的暴走鞋发生了兴趣,撇开介绍事件的女主角,专一地跟我聊起天来。说起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是学校暴走协会的会长,滑行、后溜、跳跃、腾空、720度旋转,样样全都玩得转,说到高兴处,技痒之情已经见诸颜色。

我会心一笑,忍不住说,那改天一起出来暴走吧。我的技术虽然不行,但当啦啦队长还是不错的。一扭头,看插不进嘴来的任情已经开始无聊地发呆,忙说,今天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你们慢慢聊。

我微笑着走出茶社,唐傲却像风一样追了出来,嗨,如果下午你没事,我们就去暴走吧?

不由分说的,唐傲要走了我的电话号码,并且在当天下午,就给我打了电话。

唐傲屡屡约我一起暴走,任情屡屡打电话询问我们的进程。

我觉得很惶惑。站在镜子面前反复照了十几次,还是不明白唐傲为什么要选我。清瘦,五官平淡,几乎从不化妆,举止谈不上优雅,穿衣服的品味永远停留在校园水准,说清秀是恭维,说有书卷气是夸大其词。

我,花疏,和妖艳女子任情相比不过是一个青涩女生。最后我只能认定,是唐傲的智商出了故障。然,浮在我脸颊上的爱情红晕,却表明了我是适龄女子,且,已经坠入了爱河。

是的,唐傲跟任情的姨妈说他爱上了我。于是,这次一切都颠倒过来。红娘和张生成了恋情的女主角,而没有了莺莺什么事。虽然任情自始至终都没有表过一句态,但是,从她对我空前的关注里,我明了她是失落的,而且,是不甘心的。

难道,就因为我那天一时性起穿了一双暴走鞋?

不能否认,帅哥美女都是让人没有安全感的种族,比如任情,有时候就像一个爱炫耀的婴儿,极端霸道,而又喜怒无常。相交十几年,我依然不知道任情会出什么招,是巧取,还是豪夺,但是我已经做好后退一万步的准备,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落荒而逃。看多了美女石榴裙下的爱情短剧,我不奢望唐傲对我的热情能维持多久。

不错,唐傲是一个低调的男人,穿衣服喜欢暗灰暗金的色系,吃西餐喜欢选择幽暗的餐厅,听音乐喜欢调低到近乎耳语,爱意流露时喜欢轻轻的一个吻。但是,他那种低调的华丽更让人觉得波涛暗涌,不可掌握。

而本就高调的任情,一旦昂扬起来就更像一道危险曲线。她的美是近乎侵略性的,争取也是显而易见的,偶尔三个人约在一起,那个美到让人不能逼视、优雅到全力以赴的必然是她。那个争取到了所有人的注目,而独独对唐傲含笑情挑的也必然是她。

可是,唐傲对这样势均力敌的美女,竟然总是视而不见。

唐傲喜欢甜食,尤其是我亲手做的抹茶手卷,他能一口气吃七个,还要再征求我的意见。花疏,我们一个人再来一杯抹茶冰激凌怎么样?见我不反对,他就会边吃冰激凌边说,花疏,你就是我的抹茶手卷。

任情很少吃甜食,她從来都是爱自己的身材更甚于爱冰激凌,在目睹了唐傲的几次“馋”情流露之后,就更加不碰抹茶手卷。随着夏天的到来,任情喜欢涂宝蓝色的睫毛膏和冰蓝色的眼影,还有,深樱桃色的口红,浅樱桃色的吊带裙,犹如一个中毒的芭比。

唐傲不喜欢看吊带裙美女,他喜欢看晚霞,尤其喜欢拥着我在胸前,用下巴轻轻地摩挲我的发顶,对我念一阙李煜的词:晓妆初过,沈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蓑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碗,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绒,笑向檀郎唾。我听得一头雾水,不明白这和晚霞有什么关系,不过听懂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夏天来了,丁香花该开了。花疏,我们结婚吧。

第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是任情,作为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媒人和我们感情的见证者,我自然第一个打电话给她。然后,电话那端传过来的不是热烈的恭喜,而是伤心的啜泣。我无言,只能把电话挂掉,等电话铃声再次执拗地响起,快步上前接电话的就换作了唐傲。然后,没有任何交代,唐傲就飞奔了出去。

我无比惶惑,犹豫了三秒钟之后,决定尾随他去看个究竟。两辆出租车一前一后,到了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茶社。于是一个急匆匆的男人后面跟了一个蹑手蹑脚的女人,到了同一个包间。一个进去,一个躲进了隔壁。

我料想的不错,等在那里的果然是任情。不过,今天的任情一改妖艳,她一袭白衣,脂粉不施,泪光泫然,表情凄苦,犹如一枝带雨的梨花。

看到唐傲坐下,任情勉强一笑,听说你就要结婚了,这时候真不该打扰你。可是,真的很想问你一句话,你要坦白告诉我。

什么话?

在你心里,究竟我是哪样的女子?

在古希腊神话里,有一个著名的蛇发美女叫墨杜萨,具有不能逼视的非凡魅力,等闲男子看上一眼就会变成化石。你在我心里,也是一样,任情,你有令人不能逼视的美。

你在恭维我。任情的眼泪忍了又忍,还是走珠一般滚下,你既然说得我这么美,为什么没有爱上我?

唐傲面露微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锦盒,缓缓打开,拿出一枚光华耀目的钻戒,如果现在,我说请求你嫁给我,你会答应吗?

当然。可是,你会吗?

我会,任情,其实我一直爱的都是你。只是你太骄傲了,我只能装作比你还骄傲。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在等你彻底爱上我。

没有唐傲和花疏的婚礼了,也没有明争暗夺了,一切都结束了。

古希腊神话里,蛇发美女墨杜萨被一眼都不看她的勇士取走了性命。在我身边,妖艳女子任情被一眼都不看她的唐傲取走了爱情,还有婚姻。

原来被美女爱上就这样简单,只要玩一场欲擒故纵的游戏。因为,轻易得来的爱情,美女从不会珍惜。

可惜,我虽然做好了千百种准备,却不曾想,我从来都是一枚棋子,一枚俊男美女玩的爱情游戏里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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