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书狂皆雅兴

2007-05-30 10:48杨小洲
新民周刊 2007年11期
关键词:书痴拉伯爱书人

杨小洲

长假里读董桥先生一篇旧作《初版水仙花》,说他从前在英伦淘书的故事,其中说:“中外集藏书籍文玩的人情怀一样:搜猎的历程是最大的乐趣,拥有了反而往往淡然了。坊间我们买得起的初版好书不多,搜猎的时日长,向隅的遭遇多,共过患难的感觉浓,交情自然深了。”董桥在这里对喜爱书籍的人没有严格划分,一声“曾为梅花醉不归”的叹息,恋恋红尘中共患难的感觉,决定彼此藉以成为朋友。不过爱书人与书痴到底有所区别,美国人汤姆·拉伯据自己的淘书经验和爱书心得,说:“有两个名词曾被用以区分两种迷恋书的行为:bibliophilia(书之爱)与bibliomania(书之痴)。两者之间以基本心态之不同粗略划分。书痴竭力于搜书、藏书,而爱书人(尽管也并不排斥收藏书籍)则用心在求取书中的知识与智能。”大概这就是我们所要甄别的爱书人与书痴的定义。因此这本书的原名“biblioholism”被译为“嗜书瘾君子”,就有“书痴”与“爱书人”兼收并蓄的意思,堪称妙笔。

自从八十年前美国人爱德华·纽顿以《藏书之爱》开俏皮之风,其后那些谈书访书猎书的文字多少都染上这种美国习气。《嗜书瘾君子》作者显然受其影响,走的也是幽默俏皮的文风,自说白话的美国式噱头为逗引读者,也为释放自己。尽管书中很少谈及作者自己的淘书历程,但书里那些对书痴无可救药的道白,足令世间广大书虫们欣喜。过去绅士们冲冠一怒为好书,不免要受到腹诽而耿耿于怀,但放在今天,则被视为佳话四处传扬。尤其一句“嗜书瘾君子的存在由两部分组成:买书、看书。此乃生命之所以值得延续下去的重要理由。”大抵可视为《嗜书瘾君子》为书痴立传的名言。

汤姆·拉伯将书痴的各类症候,用一个章节“病症剖析”来讲叙,分“生理症状”、“居住环境”、“生活品质”、“末期病状”和“嗜书瘾小常识:性格缺陷抑或生理病症?”将这些与书相关的毛病一网打尽,书痴们可以对号入座。另一章“旁症博瘾”谈论“读瘾”、“嗜书网痴”、“学究”、“葬书狂”、“书刽子手”、“书饕”这些与书有关的另类瘾症,说来说去,则“一言以蔽之:一样米可养百种嗜书瘾君子——其中若干患者的病情甚至一个比一个严重。”这一切苦难皆出自出版商与书店的合谋,而书痴们的执迷不悟足可感天动地。“阅读百态”一章,分做“进餐用膳”、“如厕出恭”、“卧榻就寝”、“行进移动”、“工作办公”、“置身非瘾君子家中”,奇思妙想博人置喙。总起来看,书籍面前虽非人人平等,却也大可不必正襟危坐,由此领略这书的可爱与好玩。

前些日子我于京城潘家园地摊拾获一本亨廷顿的藏书画册,这位鼎鼎大名的藏书家一直为爱德华·纽顿所推崇,而那些著名藏书早已成为亨廷顿图书馆的财富。这些身世显赫的藏书家在汤姆·拉伯油滑的嘴里,当然不敢随意轻薄:“可不是随随便便哪块料都够资格藏书。得饱腹诗书、机关算尽,还要世事练达、知书达理;除了具备融会贯通伊斯坦布尔市场里锱铢必较的绝活与专业领域之高深学问的本事,为了将某部好书据为己有,随时还得有缩衣节食、慷慨就义的心理准备;一旦锁定一本书,还要能够一掷千金面不改色,然后将它与先前的战利品供在一块儿,浸淫其中乐不可支。”,因此“藏书家怎么看都比寻常嗜书瘾君子更高明,真可谓人中蛟龙也。他们是书籍世界的翩翩贵族,地位不容置疑。”

机智风趣虽是《嗜书瘾君子》一大特色,但书中语言过于调侃,免不了闲杂琐语,让人觉得美国式夸夸其谈未免华而不实,譬如“想要像莎士比亚那样子出口成章吗?把《奥塞罗》剁一剁、加进《哈姆雷特》熬成一大盅端上桌,吃它几口,保证你从此饱腹诗书、满满一肚子好文章。”尽管极尽风趣,却也不免要损伤叙述内容的严谨与完整。

从这个角度来讲,原作与译笔之问的“信、达、雅”更耐人玩味。从全书看,似乎翻译者陈建铭的个人语言更有趣味。借着他翻译那部《藏书之爱》作凭据,文字的机智灵活在他手里已臻老谋深算地步,仿佛这书成了陈建铭个人的风格展示,大有超过原作者的表现。像“咱们还是希望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客观地审视这种瘾头”一类,便很有我们时代的语言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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