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月牙儿》到《霓虹》

2007-05-30 19:35李北方
南风窗 2007年15期
关键词:月牙儿霓虹妓女

李北方

写《月牙儿》时,老舍看不到希望之所托,所以故事在“月牙儿”入狱后便结束了。《霓虹》虽然也是悲剧,但它的不同之处在于预示了可能性,作者虚构了一幕妓女维权并取得胜利的故事……

在中篇小说《月牙儿》中,老舍曾用凄美的笔调,以主人公“我”(月牙儿)的回忆讲述了一个旧社会母女两代被生活所迫,沦为“暗门子”(暗娟)的故事。

月牙儿的父亲因病故去后,母亲为了活命,干过各种粗活,改嫁过一次,终遭抛弃,于是开始做妓女。月牙儿抗拒过母亲,曾希望靠劳动生存,但一次次受挫,终于明白“学校里教给我的本事与道德都是笑话,都是吃饱了没事时的玩艺”,接受了“妇人只有一条路走,就是妈妈所走的路”的残酷现实,也成为妓女,用当年母亲养活她的方式来养活老去的母亲。

老舍写的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是一个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典型样板。2006年5月,作家曹征路的中篇《霓虹》在《当代》杂志发表,讲述了一个《月牙儿》在当下的翻版故事。

《月牙儿》和《霓虹》,发表时间相隔70多年的两部中篇小说遥相呼应,让人心惊。

暧昧的光亮

《霓虹》以对一宗命案的侦察日志和谈话笔录交叉死者留下的日记的方式展开,主要通过主人公的日记展开故事的叙述,同时用了大幅笔墨刻画主人公的心理活动。

主角名叫倪红梅,是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80年代初顶替因保卫公家财产而牺牲的父亲,进了绢纺厂当工人。年轻时,她是个爱养花的女孩,是唱着“亲爱的朋友们,美妙的春光属于谁?属于你,属于我,属于我们80年代的新一辈”成长起来的,在记忆中“不管怎么说还有过几天快乐日子”。后来,同为国企职工的丈夫也在事故中死亡,再后来就是企业改制,下岗回家,在别人的话语里,处于“人虽然下岗了,但思想没有下岗,还在关心改革发展”的状态。

下岗后的倪红梅,上有一个瘫痪在床的老人,下有一个患病的女儿。她卖过早点、端过盘子、干过按摩女,但这不足以支持家庭和女儿的医疗费。善良的邻居借钱给她,可他们也不富裕,都急等着用钱。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倪红梅做了妓女。这是一个基于责任的艰难选择,“对我来说,死是最简单的解决。可我没有那个权利,我必须对那些好心借钱给我的人负责,还有对艾艾和奶奶负责。”她的选择得到了周围人的同情和理解,不理解的老人后来也慢慢接受了现状。

回想过去的经历,她感到受了欺骗和愚弄,“当年常虎被行车砸死,百分之百是厂里责任,他们也都认账,可厂里有困难,我就信了他们的话。共度难关,共度难关,最后他们是度过去了,却把我扔进了深渊里。我们不过是一块垫脚石,垫过了人家也就忘记了。”她牢骚满腹,“因为善良,我们才千人骑,万人踏,永远见不到阳光。”

倪红梅是个转型时期的小人物,她的命运多半是社会造成的,所以她的悲剧是时代性的、阶层性的,而不仅是个人的。她在日记中写道,“走到我们厂西门那一片建筑工地,看到秋风落叶荒草萋萋,看到那些新砖旧铁,还有恶魔长腿一样踩过来的塔吊,一点一点逼近我们的肉体,踏碎我们的生活,踩烂我们的梦想,我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那种哭,不是难受,不是绝望,而是一种悲凉,一种冰寒彻骨万劫不复的悲凉。也不光是为自己哭,还有我们的父兄,我们的工厂还有我们那两千多姐妹。”

《月牙儿》与《霓虹》,二者有几个相同的关键词。首先是病,“月牙儿”父亲的病让家庭陷入困顿,倪红梅女儿的病也导致了同样的后果,贫穷和没有希望将人逼上了放弃尊严的地步。其次是改嫁,“月牙儿”的母亲和倪红梅都有一次改嫁的经历,是一个女人的困顿中希望通过婚姻改变命运的尝试,但都以失败告终。再次是上学,“月牙儿”的母亲改嫁后得以让她去上学,倪红梅也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哪怕受再多的屈辱也要让女儿有出息,摆脱她的命运。

月牙儿和霓虹都是发光的,都昭示着主人公对光明的憧憬和光明的无可把握。月牙儿是孤单的、残损的,随时可能被黑暗吞没;霓虹是闪烁不定的、暧昧的,“它代表着这座城市的豪华水平和全部夜生活。只是它们不属于大多数人,它们属于上等人,那些天生代表别人的人。”作家用这样的意象象征主人公对未来的向往,同时也预示了其破灭。

希望如此之轻盈缥缈,以致于生不再是一件值得留恋的事,生命的被轻贱使死亡成为贯穿的主题。老舍让“月牙儿”说出了“死假如可怕,那只因为活着是可爱的。我决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胜过了死。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而曹征路笔下的倪红梅反复说:“死还不容易?真正难的是活。”

现实与超现实

1949年出生的曹征路是安徽人,插过队、当过兵、在国企工作过、在某城市当过文联副主席,现在是深圳大学教授。真正使他声名鹊起的是《那儿》,这篇小说被公认为2004年度最好的中篇之一。

《那儿》以国企改制为主题,其中有一个人物叫杜月梅,是个“霓虹灯下的哨兵”,即走上卖淫路的下岗女工。曹征路说,写《那儿》的时候,杜月梅那条线不便展开,于是他就又写了《霓虹》。

下岗女工沦为暗娼的现象早已不新鲜,社会上早就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下岗女工不流泪,昂首走进夜总会,陪吃陪唱又陪睡,工资连翻好几倍。”但这个群体很少出现在当下的艺术作品中,纵然出现也常常是被观赏的“他者”身份,是被奚落与被鄙夷的对象。

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韩毓海有过苛评,他说中国的当代文学早就成笑话了。他认为,文学界整体上没有把握住社会的变迁,现实是互动的、转变的,但文学界整体上没有把现实理解为变化的。他的判断是,作家群体失去了对现实的感觉。

曹征路显然不在“对现实失去感觉”的群列,他不但把倪红梅这样的人作为小说的主人公,还通过大篇幅的心理描写赋予了这个群体以主体感,“我们要养活家庭,但只勾引男人,不去祸害儿童。我们允许别人轻视,却并不小视自己,我们渴望从良,但永远不会勉强别人。我们出卖的是肉体,不是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些上等人还不如我们,别看他们又有思想又有理论。”这是倪红梅的内心独白。

除了倪红梅,《霓虹》还刻画了阿月、阿红、肥肥等几个来自农村的卖淫女形象,虽然着墨不多,但形象生动,肥肥是一个为了爱情而走上卖淫道路的女子。曹征路说,这是他在创作的时候的想象,写小说的时候震动全国的发廊女苟丽为爱卖身的新闻事件还没有发生。另外,倪红梅接受电视台采访,对着白纸念记者写好的领导关心下岗职工的语言的情节,也能让读者产生与现实的联想。

《霓虹》最大的亮点在于维权的一段描写,这是老舍不可能写出来的。阿红和阿月被叫去陪一个官员过夜,但遭到了粗暴的侵犯和虐待,倪红梅忽然异想天开要去讨个

说法。第一次她们失败了,因为人单势孤。倪红梅想到了以前的工友,下岗工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走到一起,组织了一个“互动会”,一起研究研究法律什么的。同为弱势,他们互相鼓励,“从前我们就是把自己看低了才被人扔来扔去,让人卖了还帮着他数钱。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人,谁也不比谁高贵。”

“人到势单力薄的时候才感觉到抱团的重要。”带着工友们的力量,倪红梅们出发了,“好像是去干一件大事,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她们来到大铁门前交涉,里面的人充满了蔑视:“维权,维权,连他妈的婊子都要维权了!”但门内的人被路对面慢慢聚集的人群镇住了,这些人穿着老式的印着厂标的工作服,他们什么也不说,就是站在马路对面看。“这就像猛然走进一部老电影,我们迎着高压水龙头,迎着让人窒息的无可诉说的悲痛,还有像鞭子一样抽下来的暴雨,劳苦人拉起了手,唱起了歌。这是孤雁追上了队伍,是溺水者看见了海岸线。”

维权有了结果,“赔礼道歉,经济补偿,要严肃处理等等”,但倪红梅们感到,“最重要的是,我们做了一回人,有尊严的那种人。”“用阿红的话说,猛然觉得自己活了这么大,到现在才知道啥叫个人。”

与《霓虹》中其它打着深刻现实烙印的描写相比,这个情节在现实的中国有点超现实。事实上,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而已原子化的工农也常常不懂得通过组织化的方式维权。

以文学参与社会

曹征路的作品进入批评界的视野后,诸如“新左翼文学”、“底层写作”的标签就都被贴了上来,他本人表示都不愿意接受。

曹征路有他自己的思考,他认为发展不应该剥夺普通人劳动、享受社会福利、享有尊严的权利,以此看来,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不成功的。呈现个人的思考,将问题带入公共的视野,每个人的方式不同,曹征路说他的发言方式就是小说。作为发言方式和公共生活参与方式的小说,必定不是为文学而文学。

曹征路作品的独特性,源于他的文学观,他认为,任何文学都是一种意识形态,那些宣称非意识形态的文学是骗人的,本质上不过是另外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现而已。他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有系统而持续的批判:在与世界接轨思想的支配下,中国文学界将西方现代主义的写作方式作为追求的目标,却忽视了现代主义文学中深刻的一面,即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于是文学沦为片面的写作技巧的比赛,以为这样就能写出诺贝尔文学奖。

当代文学自1980年代以来,走过了一条从心灵叙事一个人叙事一欲望叙事一私人叙事一隐私叙事一上半身叙事—下半身叙事一生殖器叙事的发展路线,但曹征路否定写作方式上的进化论,虽然坚持小说在艺术性上的创新,但认为文学最重要的是其精神内核。

曹征路不是个道德上有洁癖的人,他对记者说,他会认真思考一些学者在鼓吹的色情产业化问题,他尊重个人的选择,他用笔反对和批判的是将希望凭借有尊严的劳动而生存的人逼上出卖尊严道路的社会现实。在感情上,他是和如倪红梅这样的底层人站在一起的。

《霓虹》的主人公倪红梅在日记中几次提到了《月牙儿》,说她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看的,“看得我跟泪人似的”。她小时候就把自己想象成苦命的人,没想到这种命运真的发生在她的身上。“老舍写得太美:‘它一次一次地在我记忆的碧云上斜挂着,它唤醒了我的记忆,像一阵晚风吹破一朵欲睡的花。这其实就是在写我啊。”倪红梅也担心这样的命运在女儿身上世袭,会不会有男孩子追着问卖不卖。

曹征路说,这是他刻意而为,目的就是要钩沉历史,今昔对照。《月牙儿》是老舍根据手稿遗失了的长篇小说《大明湖》的故事情节写的,背景是1930年代中国北方城市。曹征路久居深圳,《霓虹》的背景无疑是沿海特区。相隔七八十年,世事变迁,主人公的境遇竟是如此相似,却又都显得真实。变化是有的,如倪红梅的话:“当然,时代不同了,现在我不用为粮食发愁,也不用去看月亮,而是换了看霓虹灯电子屏。”

1949年到1950年代中后期,政府发起专门运动,禁绝娼寮。如今,色情服务已为人们习以为常,执法部门大部分时间听之任之,偶尔又会“扫黄打非”。2006年底,深圳更发生公开处理卖淫女事件,舆论哗然。今昔对比,天壤之别。1949年之后那一次禁娼是妇女解放的一部分,政府没有简单地对妓女进行惩罚后遣散,而是将她们组织起来,教她们纺线、糊火柴盒等基本技能,北京还特地成立新生棉纺厂,安置妓女就业。这等于在关闭了地狱的同时,开辟了一条人间的路,而不是粗暴切断她们的生路后就不管了。

反观当下,除了惩罚和羞辱,妓女甚至成了执法者收取罚款广开财路的来源之一,不再有人关心她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是自愿选择,还是生活所追?如是后者,是否应该给予适当的帮助?当这样的问题失去意义,人失去了人的属性,她们是代价,就这样在改革开放中被付出去了。

3/4个世纪,一个轮回,回顾过去,蓦然发现“生在新中国,长在旧社会”的现实又回到身边。写《月牙儿》的时候,老舍看不到希望之所托,所以故事在“月牙儿”入狱后便结束了。《霓虹》虽然也是个悲剧,但它不同于一般悲剧之处在于预示了可能性,作者虚构一幕妓女维权并取得胜利的剧情,让倪红梅在死之前有了一次“做人的感觉确实很好”的体会。

正是此处,作者展示出穷苦人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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