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鸿伟
2006年末,中国一个地市级政府在新落成的豪华办公大楼里开大会,当主席台上的领导不断强调本地区的失学情况严重,有若干农村孩子穷得不能上学,下面人群中发出一声巨吼:“先说说这幢办公楼花了多少钱?”众哗然。
每当讨论税收问题的时候,类似的情景总会出现。
另一种声音
2007年1月5日,重庆市亿万富豪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小天鹅集团董事长何永智等人自发来到当地地税部门申报个税,次日重庆几乎所有报纸的头版新闻及照片都是报道尹明善缴税的新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自200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期间,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无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个税,均需主动向税务机关办理个税申报,逾期不申报者,将被处予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在个人所得税施行26年后,中国的个人纳税申报时代终于来临。西南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怡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中国必然要走这条路。”
素有“中国第一个副部长级别的民营企业家”之称、同时身为重庆市政协副主席的尹明善表示,在自己主动申报后还有义务提醒300多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重庆富翁,主动向社会“露家底”。他计划在2007年春节期间以发送“贺年卡”的形式,对这些人进行“友情提醒”,3月14日前,再打电话挨家挨户清查报税情况。
当然,舆论并非只展现事情的一个方面。
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重庆老板表示:“既然身为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尹明善也应该考虑以什么方式提醒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必须把所有税收收入情况,使用情况详细公开,而且必须以老百姓看得见、看得懂的方式公开,并且也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打电话挨家挨户清查公开情况。”这些老板认为,只有如此,尹明善的所作所为才能称为“不辱使命”,“否则难免有作政治秀之嫌,或者管好自己便可”。
还有重庆企业家表示,政府在环境、医疗、就业和教育等各方面的开支和效果都应该受到社会的考核和监督,否则很难吸引人们继续纳税的兴趣和信心,无法培养人们的自觉纳税意识。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消息说:截至2007年1月15日,北京市已有4352人进行了个税自行申报,这一数字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在宁波,有959人办理了申报,而重庆市、广东省和上海市的数字则分别为521、503和172。而中国税务部门称,达到申报要求的人数应该在百万之上,并表示已经掌握多数收入超12万元者资料。税务机关预测,随着时间推移,申报的人数会逐渐多起来,申报高潮可能出现在2007年春节以后到3月底申报截止之前。
税务机关分析,部分地区申报人数较少的原因主要有:纳税人还没抽出时间申报;平时没有积累收入凭证的习惯;尚不知晓是否需要申报;也不排除部分人仍在对纳税申报等待观望。
个税申报工作开始后,数字表现出一种纳税的惰性,另外一些人即使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更多提到税务部门并没有为纳税申报人提供方便,减轻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征税机关的行政成本。还有纳税人说:“应该按户人均收入设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才公平合理,因为有的一家人全靠一人收入生活。”
重庆市的一名企业家表示:“关于不主动申报的处罚规定有了,而且很具体,但是为什么没有制定对服务不到位的处罚规定呢?明显就是一种强权逻辑。”
重庆的“默契”
一直以来,中国国内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的不规范被外界视作是企业的“原罪”,近几年至少有数十个民企富豪被指多年前有不法操作而被判有罪,引发社会不安情绪和广泛讨论。
2006年12月21日,在“第六届重庆民营企业家年会”上,重庆市市委书记汪洋说:“民营经济……,与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创业初期的‘不规范既是其与生俱来的‘胎记,也正是其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他希望“坚持先发展后规范,努力营造一种容忍失败、鼓励探索的宽松环境,保护创业激情,激发创造活力”。
汪洋是继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之后,第二位公开为民企辩护的高官。12月27日,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在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二次会议上再次表示:“目前社会对‘原罪问题、‘第一桶金讨论得很多,我在这里也给大家吃一个定心丸,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对不会变化的。这个决心是坚定的。”如此现实后的背景是:民企已占有中国国民经济半壁江山。
在中国社会对民营企业家“原罪”争论不休之时,重庆民营企业家们纷纷主动申报纳税,有分析认为:民营企业家希望用行动缓解社会对追究其原罪的压力。尹明善在申报后提醒重庆企业界的朋友,“只有缴了税才是安全的。就像公路上有红绿灯指示交通一样,有了红绿灯就不容易出事故,也让人养成好的习惯,同时也是对人们的保护。”
“用交税换安全的心理似乎普遍了”,在政府与民营企业家关系微妙的中国,重庆能够形成这样的“默契”,当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在现实中的重庆,尹明善等著名民营企业家一直得到政府的特殊关怀和保护,当地警方甚至成立了专门的“联络保护办公室”,让普通群众望尘莫及。就中国的普通群众而而言,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更是最为真切的感受。
现实的中国社会,纳税人通过隐匿信息来约束政府掠夺能力已经成为一种常见方式。一些纳税人阐述过逃税避税的合理性:它是制约政府掠夺能力的手段,社会什么都曝光了,而对政府的制约又不足,那么政府对社会的掠夺就会很严重。
“税收问题上就存在这样一个悖论,现在是考虑走出这个悖论的时候了。”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蒲勇健说,“不适当的税收政策肯定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直至失去创业的动力。”
民间申报,官员呢?
重庆市一名官员说:“群众态度不积极,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以前很多政策法规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比如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
1995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6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又印发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两部党内法规的出台,都是为了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该项制度自实施以来,由于一直流于形式而未见成效。
据中国国家社科规划《新世纪惩治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的一项调查显示:93%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的阻力主要来自于领导阶层;约13%的调查对象认为来自领导阶层的阻力是目前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的最大阻力。
现在,“听说过这个制度,但尚未实行”等回答在各地屡见不鲜。专家指出,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社会和公众是不公开和非透明的,“公众因缺乏对制度实施过程的广泛参与和了解,因而也就无法对其进行监督”。其中,不少领导干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地位和利益,总是以制度的执行成本巨大、制度的实施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制度同中国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现实不符、中国目前的腐败是体制转型的必然结果等来混淆视听,最终阻碍制度的实施和进一步完善。因此,财产申报制所指向的“目标群体”——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对该制度是严重缺乏认同性的,致使其不能有效实施。
尽管“要减少乃至杜绝腐败,就须从制度建设入手,使官员不敢腐败、不能腐败,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无疑就属于这样的有效制度之一”已经形成社会共识,但是由于该制度一直在极具神秘色彩和对外保密的情况下运行,甚至在制度发布多年后,有的地方还一直没有运行。
2006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官员申报财产制度并没有被规定其中。
在法治规范成熟的社会,公职人员一旦被发现没有进行利益申报,后果则相当严重,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就是因为在购车过程中未能及时进行利益申报而遭受公众质疑,最终导致辞职。
蒲勇健说:“很多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必须坚持做好,否则失败的负面效果比不做更大,特别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个人财产申报制面临‘流产就是一个实例。”
法人财产权
在现实的中国,如何确立完整的法人财产权也是个大问题。对于不少民营企业家来说,一直逃避个税,其基本途径就是混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区分个人财产是一回事,法人财产权是另一回事,客观上也为避税提供了条件。
2005年9月27日,尹明善就公开说:“有钱人应多纳税。”他表示,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把个人或家庭的消费计入了企业的成本,从而少缴税,有些企业家是有意通过这种方式少缴税,有些企业家则是分不清楚,“如果能把这两者严格区分开来,富人缴的税就会多起来”。他还认为,目前中国对企业家、富人缴税监管比较松,今后应该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督,促使企业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缴税。
2007年1月,何永智表示其2006年总收入为50多万元,应缴个税17多万元;重庆民生燃气董事长薛方全表示自己每个月都按时缴税,按2006年的总收入应缴个税17多万元。重庆媒体报道称:重庆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2万人,均被列入“个税自行申报”的监控范围,石油、电力、烟草、高校等行业的员工,是监控的重点对象。中石化川渝重庆公司表示,中石化在重庆的高管无一人年收入超12万元;至于电力、烟草行业的情况,相关负责人均称正在进行薪酬调整,个税目前还是“敏感话题”,不愿详谈。
在可能致使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举措受挫的多种因素中,目标群体对制度缺乏认同是很致命的。张怡认为,制度自身质量的提高和操作性的增强,无不取决于对制度的完善与否具有决定意义的目标群体的认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