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姝
“格格”是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女)均称“格格”,无定制。清太宗皇太极即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为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由此可见,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顺治十七年(1660年)又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从以上可见,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而称为“公主”。电视剧中多以乾隆年间为主的“格格戏”实在难符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