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中旭
11月13日,一起“广州警察枪击致医院副教授死亡”的事件,引起全国关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媒体对广州这起枪击案的报道,目的在于尽快使这个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11月13日凌晨4时45分,47岁的中建四局南泰路工地四川籍保安冯营春和往常一样,骑着单车送妻子前往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北的泉塘肉禽加工厂上班。天还没亮,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他索性在南泰路的正中央向西行进。
就在南泰路距离泉塘路口只有30米左右的地方,也就是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招待所的路旁,冯营春发现一辆白色警车向西南斜向停靠,“头对头”拦在了一辆车头向东的墨绿色轿车前面两三米处,一名警察带着一名保安,正在和墨绿色轿车的车主理论。
冯没有停留,继续前行30米,右转驶进泉塘路,将妻子送到工厂。
大约10分钟后,天已蒙蒙亮,冯原路返回。此时,他注意到,墨绿色的轿车开始向右转弯,调头向西。警察快步追到路中央,拦在了轿车身前。轿车被迫停下,警察快步走向左前车门,与半开着车窗的车主只有咫尺之遥。就在警察移步的同时,轿车开始继续启动向前,冯的单车也从他们身边驶过。
想看个究竟的冯在距离他们七八米远的路边停下,左脚撑地,没有下车,回头继续观看。据他回忆说,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清楚地看见警察掏出了手枪,没有鸣枪示警,也没有多余的表示,直接向半开着车窗的车内“砰、砰”开了两枪。
在警察开枪前已经启动的轿车,在警察开枪后继续“摇摇晃晃”向西行进,冯营春不敢多看,回头蹬上车子前行(向东),他看到,珠江医院新区的保安已经跑了出来。他没有停留,继续向前,回到工地住处,缓了缓神,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无意间,冯营春成为了这起引起轰动的广州警察枪击医生事件的一名现场目击证人。
以上的过程,正是他接受本刊独家采访时对记者的叙述。他说,他所说的情况,与他在司法机关里所做的证词完全一致。
珠江医院神经外科医生尹方明副教授成为这一悲剧的主角,享年43岁。
事件发生之后22小时,广州警方在向当地媒体发布的通告中称,海珠区公安分局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南泰路珠江医院住院部门前路段时,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前后车牌均被报纸包裹着的可疑小汽车。民警进行盘查时,遭到驾车男子的阻挠,并被强行抢走出示的警察证。其后,该男子快速倒车,碰撞民警,造成民警膝部受伤。为阻止其驾车逃逸,民警拉住车门,被该男子强行开车拖行数米。在紧急情况下,民警被迫鸣枪,致该男子中弹受伤。民警随即报120,该男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证人
在现场看到事件经过以及部分经过的人,并不仅仅是冯营春一个人。
冯营春所看到的那个跑出来的保安,隶属珠江医院保卫处,名叫邓桂华,约30南籍保安正在医院新区门诊当班,几乎目睹了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
然而邓桂华面对记者的采访要求,总是回答:我没有时间。
尽管如此,记者还是通过其他保安获得了邓桂华当时所做证词的部分内容。保安队长宋光胜、住院部大门的一位保安、邓桂华的一位老乡同事、下象棋经常输给邓桂华的保安邓四军都分别听到过邓桂华所做的一些披露。
邓四军对本刊表示,邓桂华曾经对他和另一老乡说过,警方的通告不实,“事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当然这些是他的一面之词。在被问及尹方明的轿车是否拖到了警察时,这些保安则众口一词:邓桂华从未提到“拖人”这件事。
11月17日傍晚,邓桂华从司法机关返回。在珠江医院急诊部门外,保安队长明医生与警察的争吵起码持续了十几分钟。
争吵的内容,只有车里车外的4个人清楚。尹方明已经过世,与他同车的同学王燕铭、当事警察叶青云,当时在场的派出所保安就成为仅有的三名证人。
事后,多名记者前往该派出所,但愿来贴在墙上的叶青云的照片和名字都已被撕去,人也见不到踪影。
一位北京记者来到南泰路上一处保安部,有保安称,那位当事保安已经不在这片儿工作,去向不明。
在这种情况下,找到王燕铭,成为还原事发经过的惟一希望。然而,从11月13日凌晨5时被警方铐住双手带走开始,一直到11月16日晚9时30分步出白云区公安分局白云训练基地为止的88个小时30分钟内,王一直“主动留在”(警方说法)司法机关配合调查。
王燕铭的家人一直要求与其见面。然而他们当时并不知道,在案发当晚,珠江医院院方和校方就已经基本掌握了王燕铭所做的证词。
在王燕铭于11月13日在海珠公安分局“主动配合调查”之时,南方医科大学保卫处副处长于志、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保卫处处长梁坚获准进入探望,于志更在公安分局做笔录之时被允许旁听事发经过。
于志当晚11时左右回到珠江医院院部,召集珠江医院急诊科参与抢救尹方明的多名医护人员一起,由于志执笔,综合王燕铭、急诊科医护人员、警方调查初步结果,写下了第一份上交院、校两级领导的调查报告。
写作过程中,由于主持抢救的急诊科医生蒋小忠一直和于志同在电脑旁,也就清楚地了解了王燕铭的证词。后来,他将这一情况告知本刊和《新京报》。
蒋小忠说,王燕铭在作证时表示,警车拦住了尹方明的轿车,并要求两人出示证件。尹掏出了去年过期的军官证(珠江医院于2004年8月转制,前身为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第一军医大学转制为地方管辖的南方医科大学),并表示自己就是旁边这家医院的医生。
珠江医院保卫处处长梁坚向本刊证实,30岁左右的巡警叶青云曾在珠江医院附近的翠城居委会跟随老片警工作过3个月,而不是如一些报道此前所说:叶曾在珠江医院警务室工作3个月。
或许正是对这一辖区的熟悉,让叶青云没有相信尹方明的军官证,他坚持要尹用其他证件证明身份。按照王燕铭的证词,尹站在车外,掏出手机,给南石头派出所(本辖区派出所)一位警察打电话。随即,该名警察给叶青云打去电话,但叶放下电话之后仍然不肯放尹方明两人离开。
蒋小忠转述的王燕鸣证词接着说:此时,尹要求叶青云出示警官证,并生气地说,你扣我一个证(军官证),我也扣你一个证。随即,尹上车,掉头向东行驶。在此过程中,王燕鸣听到了枪声。
枪响之时,王燕铭马上将头埋在双腿之间并大喊:开枪了,开枪了。车仍在缓缓向前滑行,直到前车厢骑上南泰路与宝岗大道交界东南角的花坛。
11月19日晚,王燕铭与尹方明的遗孀陈艳、尹方明弟弟刘本宝(尹本姓刘,出生后5天被过继给同乡安徽含山尹家)共进晚餐。
据刘本宝向本刊记者叙述:王燕铭表示,那天在和尹吃完晚饭后,两人就一直把车停在南泰路珠江医院招待所南的路边
聊天,一直到尹出事。他表示,事发之时,派出所保安还曾经用警棍指向自己防止自己和尹掉头离开,最近的时候,警棍距离王燕铭的胸口只有几公分。
至于尹方明的轿车是否拖到了叶青云,在王燕铭11月13日、11月16日、11月19日的证词和对弟弟及死者家属的说明中,均未提及。
除了这三位证人,在事发现场东约六七十米,还存在一位回答问题很爽快的证人:珠江医院电梯工陈筱轩,这位58岁的湖北籍工人当晚刚好值班。11月13日早上不到5时,他离开医院,准备跑步前往东边的庄头公园锻炼。
按照陈筱轩11月16日晚接受本刊独家采访时的说法,他是在步出住院部大门,走到住院部东南角警务室的右侧时听到一声枪响的。他转头向右,西边一名警察正在跑步举枪射击,并边跑边喊了两声“站住”。
由于距离较远,陈筱轩看得并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见了第二声枪响。而这第二声枪响的时候,前方的轿车已经处在192路总站的位置(正是尹方明停车的位置)。陈筱轩说,警察开第二枪的时候,距离前面滑行的轿车已有相当的距离。
陈筱轩说,他看到,在第二声枪响之后,警察折回到警车旁,开门,上车,向西追去。
“说句医院或许不爱听的话,我怎么觉得警察那两枪离车都有距离,好像都像是在鸣枪示警”。
疑点
目击证人证词表述各不相同,这还不是疑点的终结,在车牌是否被蒙住的问题上,也存在疑点。
按照11月14日凌晨广州市公安局通告的说法,警方是在尹方明车牌被蒙的情况下上前盘查的。但珠江医院急诊科担架工兰达华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当他随120救护车赶到南泰路与宝岗大道的事发现场停车处时,并未看到这辆丰田轿车尾部车牌被蒙住。他还对急诊科的吴大夫、蒋大夫等人说:在这件事上,我可以发誓。与他同行的120司机也证明,尹的轿车没有蒙住车牌。
第三个向本刊证实车牌没有蒙住的人是珠江医院保卫处处长梁坚。他当天早上接到报案,先后赶往停车地点、事发现场和急诊科。在事发现场,他发现一段很重的刹车痕迹,而在停车处,他也没有看到车牌上有遮挡物。
到了当天中午,梁坚在公安系统的停车场看到尹方明的这款老式丰田佳美车时,他才发现,这台车前后车牌与车体连接的缝隙处,都有报纸残留,后车牌尤为明显。
各方期待联合调查组
在多名记者联系南石头派出所、海珠区公安分局采访未果之后,记者直接联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处。该处工作人员答复如下:中央媒体的采访申请,我们在没有收到公安部公函批准之前,无法接待。而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告诉本刊,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区检并未接手案件,如需了解更多情况,请联系联合调查组。
据本刊了解,在警察打出的两枪中,如果第一枪为鸣枪示警,就表明是第二枪击中尹方明。由于手枪已经开出一枪,致命的第二枪上应有火药残留。到底是第几枪击中尹方明,将会在尸检后得出结论。11月18日,尹方明的尸检在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主持尸检的专家是专程从公安部赶来的。
消息人士透露,11月14日,广东省委副书记刘玉浦表示,联合调查组将在一周之内拿出最终结果。在本刊11月20日截稿之前,尚未传来最终的调查结论。